漢川:與看守所共同打造防控“升級版”堅決杜絕疫情輸入

近日,湖北省漢川市人民檢察院執檢部門持續加大監督力度,與看守所進一步落實和鞏固工作人員集中駐所備勤等封閉管理有效辦法,打造疫情防控“升級版”,堅持杜絕任何疫情輸入看守所。

持續鞏固現有成果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打響以來,該院執檢部門監督看守所全面落實防疫保安全十二條措施,有效把住了收押關、隔離關、防治關、警力關、出所關、食品關等“六關”。隨後又在10天內連發四份檢察建議,監督看守所落實了包括所有工作人員集中駐所備勤在內的重要舉措,從源頭上進一步防控疫情輸入看守所,做到了真正意義上的全封閉管理。截至目前,該市看守所做到了在押人員和工作人員“零感染”、“零傳播”和“零擴散”,也沒有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對實踐證明的這些有效管控措施,將繼續落實和鞏固。

持續研究防控形勢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針對近日全國3省5監獄發生罪犯感染疫情,該院執檢部門負責人與看守所主要負責人通過微信、電話等溝通交流,共同分析、研判看守所當前面臨的疫情防控嚴峻形勢,形成了要以“雞蛋裡挑骨頭”的精神進一步強化防範措施的共識。正是基於這樣的共識,看守所防控的標準和要求又一次升級,並按照升級後的標準和要求對全封閉管理運行流程進行了再梳理,力求找出更多問題、更多不足和更多短板,杜絕任何“萬一”情況發生。

持續強化管控措施

按照“雞蛋裡挑骨頭”的“升級”版標準和要求,該院執檢部門同看守所還是從近乎完美的全封閉管理找出了幾個可能存在“萬一”的漏洞和有待完善的環節。

在接收新羈押對象方面,對辦案單位儘量做工作,儘量不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對必須採取羈押強制措施的,無論有無發熱等現象,也要在單獨監室隔離14天,確診沒有感染後再轉普通監室羈押。

在辦案人員提審及律師會見方面,一律不許直接面對在押人員。提審可以採取書面的形式,將相關提審筆錄或文書通過看守所民警交與羈押對象。律師所要表述代理事項,也以書面形式由看守所民警轉交羈押對象。羈押對象也可以書面形式,將其意見通過看守所民警轉交律師、提審人員等相關人員。

在押人員出所接受庭審、偵查等活動方面,無論有無發熱、咳嗽等感染現象,都要在單獨監室隔離14天,並在隔離期完後未出現任何感染症狀,方可回到原監室羈押。

該院檢委會專職委員胡少武表示,監所疫情防控“要麼不出事,一出就是大事,一出就損失無可估量的大事”。檢察機關監督打造防控“升級版”,旨在從根源上補足短板,堅持杜絕任何疫情輸入看守所,保證看守所絕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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