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已經有工傷保險了,還需要購買僱主責任險嗎?為什麼?

孟芹


你好,很高興給您解答法律問題。要想弄清楚這個問題,就要知道工傷保險與商業保險的區別。

一、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具有法律強制性,用人單位必須繳納,如果沒有繳納,那麼發生工傷事故後,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是以國家公權利作為後盾的。

二、商業保險是商業行為,保險事項有雙方當事人約定,由合同法、保險法調整,而工傷保險是由社會保障法、工傷保險條例調整。

三、兩者賠償互不干擾,不存在替代關係,各賠各的。商業保險不能代替工傷保險。因此,發生工傷事故後,商業保險賠償後,並不免除工傷保險責任。

限於篇幅,只能給您說這麼多,如需要幫助,給我留言!!


職場矛與盾


答:我們就先看看工傷保險能為我們解決那些問題。

什麼情況下才能認定是工傷的?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基本可以概括為員工在工作期間,以及工作前後從事與工作相關的事情的過程中受到的損害,或者患職業病,可以認定為工傷。

上邊有一條需要注意,員工上下班過程中如果遭遇交通事故,非自己主要責任可以認定為工傷,如果自己為主要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在工作時間和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48小時內沒搶救過來,可以認定為工傷,48小時還是比較關鍵的。

所以,別鼓勵員工帶病工作,有病趕緊回家休息。

工傷之醫療報銷待遇:

因職業病或者工傷造成的醫療費用工傷保險可以報銷,但需要去規定的醫院、用目錄規定的藥品。

在醫院的伙食費也是可以按照當地規定的標準來補貼。

康復費用,以及符合規定的假牙、假肢體、矯形器等輔助器具工傷保險都是可以給報銷的。

員工在患病及休養期間的工資,這期間的護理費用都是需要用工單位自行解決的。

停工留薪可不是基本工資,需要與原工資待遇相同。護理費用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工傷之殘疾待遇:

工傷事故發生後需要先工傷鑑定,然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來定傷殘標準。

1-4級傷殘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根據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21、23、25、27個月的本人月工資。

2、傷殘津貼

傷殘鑑定結果出來後,需要每月像發工資一樣支付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每月發放本人工資的75%、80%、85%、90%。

以上都由工傷保險來支付,用人單位需要與員工保留勞動關係,並以津貼為基數繳納醫療保險。

5-6級傷殘

除了工傷保險賠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外,用人單位需安排員工可以從事的工作,如果安排不了,用人單位為員工發放傷殘津貼,標準為員工本人工資的60%、70%。

如果員工主動要求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社保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上圖所示是北京的標準,為15、18個月的月社平工資。

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上圖所示是北京的標準,為15、18個月的月社平工資。

7-10級傷殘

社保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合同期滿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社保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之身故待遇: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2、每月按照比例為各員工家屬發放撫卹金,各家屬撫卹金之和不高於生前月工資。

3、一次性工傷補助金的額度為20倍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2017年城鎮可以支配收入為36396元)。

身故的賠償待遇全部由工傷保險支付。

工傷保險不賠償、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損失主要包括如下幾個部分:

(1)停工留薪期待遇

(2)護理費

(3)5-6級傷殘的傷殘津貼

(4)5-10級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5)最低繳費基數與實際工資待遇差額

很多企業都是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由此工傷少賠的差額也由用人單位承擔。

舉個例子:

北京某員工因工受傷後,住院一個月,醫囑休息三個月,住院期間安排一人護理,後該名員工被鑑定為8級傷殘,其受傷前工資為每月8000元。

用人單位需承擔:

停工留薪費=4*8000元/月=32000元

護理費=社平工資7706元/月*30%=2311元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9*社平工資7706元/月=69354元

社保差額=8000-3082)元*一次性傷殘補助月數11

合計:157763元

雖然企業為員工上了社保,但是一旦發生工傷,企業需要承擔的賠償責任還是很大的。

即使上了工傷保險,也是有必要投保僱主責任險的。

團體意外險與僱主責任險的區別

很多企業為員工投保有團體意外險,但團體意外險的被保險人是員工,理賠款是賠給員工或者其受益人,賠償過後企業依然有賠償責任。

所以,團體意外險相當於是給予員工的一份福利。

僱主責任險的被保險人是企業,保障的是企業的賠償責任,理賠款可以賠償到企業名下,轉嫁企業的風險。

僱主責任險的保費可以作為企業的成本稅前列支,而團體意外險不可以。


小贊一哥


非常需要,可以買個便宜的意外險,我們公司年初會從工資裡面扣,一年70塊錢,員工自己承擔,有個員工在家被三輪車碰了,三輪車還跑了,花了五千多,這個意外險保險了4000多,非常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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