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在湖北無法返京,密雲法院線上解決一“跨年”糾紛

新京報訊(記者劉洋)密雲法院今日(2月22日)通報解決一起房租糾紛案。新京報記者瞭解到,年前原被告雙方互不相讓,而使案子久拖不決。年後租客身處疫情重災區湖北,無法返京,房東體恤到租客不易,同意退還租客租金,案件得以在線調解辦結。

租客在湖北无法返京,密云法院线上解决一“跨年”纠纷

調解現場。 密雲法院供圖

房租糾紛 雙方各執一詞拖到年後

密雲法院承辦此案的法官慄茜介紹,原告張先生在2019年9月26日承租了被告李先生的樓房一套。雙方約定租期為1年,租金每月2000元。當日,張先生即支付了租金12000元、押金2000元、衛生費等共計14000餘元。

但張先生說,入住後,他認為該小區鄰近學校比較吵鬧,且設施老舊,居住環境不佳。居住兩個月不到,11月6日便向李先生提出退租。因雙方協商未果,張先生訴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被告李先生退還房租、押金等共計9700餘元。

此前的庭審時,被告李先生辯稱,張先生提出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且正處於供暖期房屋不好轉租,房屋閒置給其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堅決不同意張先生的訴訟請求。

慄茜介紹,在春節前的庭前調解階段,雙方各執一詞,情緒對抗。原告提出返還5500元的調解金額,被告表示堅決不同意。無奈該案拖到春節後。

線上調解,房東當即轉賬退款

慄茜說,春節復工後,考慮到原被告雙方的時間成本,為了避免房屋閒置、損失擴大,她再次與雙方取得聯繫。在溝通中得知,原告張先生已返回湖北家鄉,其所處的小區受疫情影響嚴重,實施了封閉管理,短時間內無法返京。

慄茜把這個消息電話告訴了李先生,希望進一步調解。房東李先生一改年前強硬的態度,當即在電話中表示體恤租客,同意調解。

在徵得雙方的同意下,2月18日14時,通過北京“雲法庭”系統,慄茜在線對該起案件進行了調解。“氣氛比較融洽,被告同意退還費用,原告也同意降低金額。”得知租客已將房屋鑰匙帶走、目前無法發快件時,房東李先生說:“鑰匙不要了,我自己換鎖吧!”

最終,扣除水電費、取暖費等費用後,李先生退還張先生4500元,並通過微信轉賬即時履行完畢。

新京報記者 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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