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检战“疫”进行时】门头沟区检察院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

2月20日下午,门头沟检察院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主持会议。

【京检战“疫”进行时】门头沟区检察院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

会上,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霍丽娜传达了市检察院《关于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要求,领导小组成员、第七检察部主任陈宏博宣读了门头沟检察院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监督案件办理工作方案》,并作出相关部署。

【京检战“疫”进行时】门头沟区检察院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

杨淑雅检察长就做好门头沟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时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意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市委、区委、市检察院和门头沟检察院党组的工作部署上来,坚决扛起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全面充分履职,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要严格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重点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市检察院《关于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的工作方案》,门头沟检察院《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方案》。依法严惩瞒报、谎报疫情等失职犯罪,造谣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等犯罪。严格落实案件办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切实把握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要做好检察监督,进一步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司法公正。做好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切实做好社会防控和犯罪防治。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食药安全领域线索摸排。积极协助监管单位和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刑事执行场所检察室各项监督工作以及自身防疫工作。

四是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办案效果和安全。要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快捕快诉。妥善做好案件受理和律师接待工作,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要提升防范意识,采取书面审查、远程讯问询问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切实维护检察人员及诉讼参与人的安全和健康。

【京检战“疫”进行时】门头沟区检察院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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