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禁不止的“野味”交易,到底是怎麼來的

今天是農曆1月28日,正月馬上就結束了;但回顧下這個年,過得確實有點“憋屈”。約好的聚會都“鴿”了、定好的旅行取消了、想看的電影撤檔了,只能老老實實在家裡“蹲住”了。


屢禁不止的“野味”交易,到底是怎麼來的

去年12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從武漢開始蔓延,引起了全球的警惕和關注,那這病毒究竟從何而來?

  • 1月20日,鍾南山院士表示:新型冠狀病毒來源很大可能是野生動物
  • 1月22日,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也指出,新型冠狀病毒的來源是武漢一家海鮮市場非法銷售的野生動物

而17年前,在全球導致數百人死亡的“非典”也是由於“貪吃野味”!這兩場災難,讓我們付出了無比慘痛的代價。

屢禁不止的“野味”交易,到底是怎麼來的

目前,國家林草局已發佈最嚴限令,防疫期間全面禁止人工繁殖場所野生動物轉運販賣,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然而,還有人敢頂風作案!

屢禁不止的“野味”交易,到底是怎麼來的

野生動物交易網絡化形式顯著

近日,在騰訊守護者計劃安全團隊的協助下,海南省萬寧市森林公安局聯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聯合偵破了一起涉嫌疫情期間在網絡上非法買賣野生動物的案件。


屢禁不止的“野味”交易,到底是怎麼來的

經調查,違法嫌疑人肖某斌在疫情前後多次在網上發佈出售果子狸的信息和圖片,出售的果子狸來自於其堂兄肖某友經辦的養殖社(該養殖社具有合法的繁殖、馴養和經營手續)。疫情發生後,國家有關部門對野生動物實行了最嚴格的管控措施,肖某斌為了牟利,仍於2月14日出售果子狸。

2月14日,警方當場抓獲了正在準備交易肖某,並且在其轎車上查獲“果子狸”活體一隻,而“果子狸”已列入中國生物多樣性紅色名錄——脊椎動物卷,評估級別為近危(NT),且已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Ⅲ。

屢禁不止的“野味”交易,到底是怎麼來的

近年來,隨著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的出臺、各地方政府打擊力度的加大,野生動物交易逐漸從線下發展到線上,

網絡化趨勢愈發明顯。僅在1月21日至2月6日間,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就督促、下架、刪除有關野生動物違規交易信息7.7萬條

網絡交易的形式,相較線下交易隱蔽性更強,同時打破了地理限制,更便於買賣雙方溝通聯繫。因此,一些不法分子為了追求高利益,想方設法得利用“互聯網”進行野生動物交易,並且形成了一個龐大而複雜、上下游合流的產業鏈

龐大而複雜的野生動物交易產業鏈

要了解整個產業鏈的運作模式,我們首先要明確下,什麼是野生動物?

學界一般將野生動物定義為:凡生存在天然自由狀態下,或者來源於天然自由狀態的雖然已經短期馴養但還沒有產生進化變異的各種動物。

其次,我們要界定野生動物販賣行為是否違法?這就需要先判斷其來源,目前市面上流傳的野生動物,主要來源有三個:人工馴化養殖、捕獵、境外走私。

1、人工馴化養殖

從事人工馴化養殖職業,必須要取得“馴養繁育資格”,否則將視為違法。目前,我國允許人工養殖的。但若未取得資格證,或動物不在《可商用經營的野生動物名單》內,滿足這兩者之一就是違法。

2、捕獵

除了人工養殖,捕獵也是野生動物的來源之一。我國對於戶外捕獵是有嚴格規定的,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制定的《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十一條明確規定,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同時規定特定情況下獵捕野生動物,需要申請特許獵捕證

3、境外走私

這就不用說了,

任何“境外走私”行為都是違法的!同時,守哥要提醒大家,針對旅客從國外攜帶或郵遞瀕危物種及其製品的行為,海關也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採取措施予以懲戒,提出了“五個一律”的原則。

五個一律”

對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運輸、攜帶、郵寄瀕危物種製品進出境,一律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責任;對逃避海關監管,運輸、攜帶、郵寄瀕危物種及其製品進出境的,一律按照走私行為予以處理;對構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走私瀕危物種及其製品行為,除沒收製品外,一律並處罰款;對於之前已被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類行為的,一律在處罰幅度內頂格處罰。


接著,我們再來了解下整個產業鏈的構成和運作模式

野生動物販賣產業鏈龐大和複雜,各類人群交織其中,上下游組團交易,構成了一條集“

養殖——捕獵——走私——運輸——銷售——加工——使用”的完整產業鏈。而在這個鏈條中,主要分為養殖戶和獵人、收購商、消費者這幾環。

屢禁不止的“野味”交易,到底是怎麼來的

上游:養殖戶、獵人

養殖戶就是負責馴化、飼養、繁殖野生動物,他們不僅對外售賣成品動物,也會收購“種苗”、“幼崽”;同時,前面說過人工馴化養殖是需要取得相應的馴養繁育資格;因此,也有衍生出

製造、售賣各類“假證”的交易

屢禁不止的“野味”交易,到底是怎麼來的

獵人——是使用捕獵器具進行戶外捕獵來獲取“動物”的人,但很多的捕獵行為都屬於民間愛好者自發舉動,並不符合規定,他們捕獵後會將野生動物自食、或在網上售賣。同時,在一些網上“狩獵愛好者”集聚地,還會私下收、售捕獵工具

,不少都是自制的、殺傷力強的違禁武器。

屢禁不止的“野味”交易,到底是怎麼來的

中游、下游:收購商、消費者

收購商指的就是用養殖戶、獵人受眾收購野生動物,在對其進行加工、冷藏,接著向下遊消費者銷售。而這些他們的收購、販賣渠道,就包括了社交平臺裡的群組、網購平臺、貼吧論壇中的相關社區

,甚至是自己開發搭建銷售展示的網頁、系統等。


屢禁不止的“野味”交易,到底是怎麼來的

同時,野生動物交易的用途主要分為三類:①、寵物,近年來突然流行起養“異寵”,其實其中很多就是珍稀動物。②、

食用,吃“野味”。③、製品,動物的牙齒、皮毛等。


屢禁不止的“野味”交易,到底是怎麼來的

綜合以上,除了販賣、使用“野味”,守哥還要補充一些有關“野生動物”的有害行為,這些同樣是需要管制的違法違規行為

  • 非法購買或銷售野生物及其製品、或引流至第三方非法購銷平臺;
  • 偽造、變造、買賣國際機關頒發的野生動物允許進出口證明書、許可獵捕證、馴養繁殖許可證等公文
  • 傳播非法獵捕、屠殺、毒害野生動物的過程、方法、藥物、工具;
  •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狩獵,如使用爆炸、投毒、設置電網等;
  • 踐踏、毆打、點擊等虐待動物的行為;
  • 食用
    野生動物並虛假宣傳野生動物的藥用功效;
  • 利用野生動物進行非法表演
  • 抵制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為:宣揚虐殺野生動物思想等。

國家正在不斷強化打擊力度、完善保護

長久以來,圍繞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嚴禁不止。究其原因,要麼,有些人是覺得野生動物擁有超高的“食用價值”;要麼,有些人認為野生動物是“身份尊貴”的象徵……

而實際上,野生動物的營養價值、口感味道根本就不如家養動物;並且,野生動物身上往往繫帶著許多病毒,它們不能治病,卻很可能“致病”

屢禁不止的“野味”交易,到底是怎麼來的

另一方面,買賣野生動物不僅落不得什麼好處,還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

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就疫情防控中,社會普遍關心的法律問題進行解答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已經部署啟動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改工作,擬將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增加列入常委會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並加快動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進程。

同時,在地方層面,各個城市也在陸續出臺相關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相信,未來打擊和懲治亂捕濫食野生動物行為的力度將不斷加強,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也會不斷修改完善。

大自然的生存法則,有其潛在必須遵守的規則和秩序,人類雖生存在食物鏈頂層,但必須要尊重一切生靈,才能維繫生態平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