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建局“战疫情 住建人在行动”系列(二十一)兰州市出台政策:疫情防控项目重点项目适当放宽审批手

为帮助兰州市建设项目尽快复工,兰州市住建局出台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相关扶持意见,从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多个方面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按照省市相关安排部署,兰州市住建部门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帮助企业制定复产复工方案,摸排行业企业复产复工存在的困难,加大对企业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保障力度,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复产复工存在的问题,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能力、尽快实现复工复产。

一是重点项目、民生工程 、有关疫情防控工程适当放宽审批。 受疫情影响的涉及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实际需要有关物资的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国家和省列、市列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省政府、市政府确定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棚改安置住房项目、全省十大生态产业、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将项目开工信息报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在质量安全保证和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后,即可开工建设,边开工建设,边办理建设手续,疫情解除后补办相关建设手续。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前介入监管,帮助指导项目落实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施工图审查通过数字化申报网上审查,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可提前介入,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审查时限由事前审查延后至项目开工基础施工前完成。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时实行告知承诺制方式,建设单位承诺抓紧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手续,即可开工,在承诺期限内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即可。受疫情影响的在2020年6月30日前开工的其他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方式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

三是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可适当延长。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单位无法把握项目是否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在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验前辅导,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指导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开展工作。因疫情影响,建设单位难以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同时赴工程项目现场完成质量竣工验收工作的,可分别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在1周内错时赴工程现场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作,并各自出具书面验收意见。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将书面承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质量评估报告、五方法人授权委托书通过在线平台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符合要求的,即可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以最后一个参建单位验收检查同意日期为准,相关资料原件由建设单位在1个月内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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