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條”措施助力民營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發展

近日,漳平市人民檢察院出臺了《漳平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依法服務和保障民營企業發展的意見》,讓我們來看看都有哪些乾貨吧。


檢察戰“疫”|“十二條”措施助力民營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發展


開闢綠色通道

落實12309熱線電話值守制度,確保企業訴求及時受理、快速辦理;

檢察戰“疫”|“十二條”措施助力民營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發展


檢察戰“疫”|“十二條”措施助力民營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發展

提升涉疫辦案效率

涉疫情案件優先辦理,提高案件受理、流轉、辦理效率,健全案件信息通報、內部報備、提前介入、案件會商等工作機制;


依法開展偵查監督

精準把握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對公安機關查辦的疫情防控期間相關企業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提前介入,引導全面收集、固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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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戰“疫”|“十二條”措施助力民營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發展

審慎採取強制措施

對企業人員謹慎採取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嚴格區分涉案財產,對不涉案的資金、設備,一律不查封、扣押、凍結;


落實寬嚴相濟政策

對重點防控物資的企業出現與疫情無關的犯罪時,依法嚴格落實寬嚴相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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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戰“疫”|“十二條”措施助力民營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發展

加強民事訴訟監督

妥善辦理因疫情引發的合同糾紛、勞動糾紛等民事檢察監督案件,重點監督糾正司法人員侵害企業財產權益的違法行為;


發揮公益訴訟優勢

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銜接,發揮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作用,對疫情防控物品生產企業急需提前復工情況,及時反饋並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

檢察戰“疫”|“十二條”措施助力民營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發展


檢察戰“疫”|“十二條”措施助力民營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發展

強化溝通協調

加強與法院、公安機關溝通協調,確保順利偵查、起訴、審判、交付執行,並按照依法處置、輿論引導、社會面管控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佈案件信息;


注重辦案安全

提升防範意識,除必要的當面接觸外,儘量採取書面審查,必要時可以採取視頻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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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戰“疫”|“十二條”措施助力民營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發展

強化“兩法銜接”工作

加強對哄抬防疫用品、民生商品價格和製假售假等破壞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等信息的風險評估,做好“兩法銜接”工作,確保依法防控;


做好檢察法律服務

對在辦案中發現的企業復工復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風險漏洞,要引導企業樹立法治意識,依法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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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戰“疫”|“十二條”措施助力民營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發展

注重法治宣傳工作

及時通過微信、微博等平臺,宣傳相關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典型案例等,助力企業應對疫情、提升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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