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公司只給高層幾個人買社保,低層沒買可以舉報嗎?

亮仔King1


樓主你好,全公司只給高層幾個人買社保,低層沒有買社保可以舉報嗎?如果是遇到這樣的情況,當然是可以舉報的,因為作為公司來講需要給自己的全員來購買社保,那麼無論是公司的高層也好還是公司的,中層第1層也好,都應該去正常的購買社保,因為公司所有的員工都是屬於公司的員工,那麼作為一個工作單位來講,正常的給自己所有的員工來購買社保也是法律的規定。

同時在2019年社保稅改以後,他的目的就會明確的要求企業單位一定要按照自己的員工總數來購買社保待遇,所以說這樣的一種行為是逃避不了社保稅改的要求的,當然稅務部門徵收社保以後那麼它會核查出企業單位有沒有正常的完成社保的交費,因為稅務部門本身在全國範圍之內的徵繳力度都是最強的,所以說是很難逃避稅務部門的徵收。

這種情況下,企業單位更應該嚴格的按照自己的員工總數來正常繳納社保待遇,那麼才是符合社保稅改的要求,同時才是滿足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對於一個企業單位的正常經營,能夠奠定一個非常好的基礎,不然的話很有可能會因此帶來一定的法律風險。


社保小達人


一、公司行為違反《勞動法》

二、完全可以舉報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17條、第81條,社會保險是勞動合同中的必備條款,缺乏必備條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在《勞動法》第70條至第74條有明確的規定,並在第100條規定了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三、法律法規都有明文規定,這個沒有疑議。

作為普通勞動者完全有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


長濟社長


可以要求公司購買,若溝通不暢,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良駒行萬里


您好!很高興有機會回答你的問題[呲牙]

首先,可以明確告訴您,貴公司不給員工購買社保是違法行為,可以像人社局或者撥打12333進行投訴舉報。

但是,話說回來,我覺得應該先和公司領導溝通,普及法律知識,畢竟大家以後還要一起共事。我們中國人都講究以和為貴。謝謝!!!請加個關注,給個贊支持一下,謝謝[耶]




阿飛生活號


只要有一個人沒給上社保,就可以去舉報。

社保,是國家強制企業給員工的一種福利待遇,企業不能因任何原因而不給員工上社保。所以,你可以要求企業給你上,如果通知無果,你可以拿著你的勞動合同、考勤記錄或者所有能證明你再這個公司上班的所有證據去勞動部門仲裁的。這樣公司會吃不了兜著走的。


筆尖上的小吏


公司必須給員工購買社會養老保險,如果不夠買就屬於違法行為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1088,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tos-cn-i-0022/37eafb214e7545eea90ee65e3c4e6af0\

張未來作品


這個你完全可以舉報的啊,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在職超過一個月的員工購買醫保社保,這個是國家規定的,只是很多公司以為員工不懂,而沒有去執行,你完全有理由要求你們公司為你購買社保,如果公司不肯,可以到勞動局舉報他們。


風少777


據理力爭維權,找勞動仲裁部門勞動局,等相關部門串訴要求勞動者的正當權益。


用戶98232348700巧手


是可以的,但是要看員工的工作時間。好像是在一個單位工作滿半年,單位必須給交社保


防水監工老王


你所述的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可以向勞動稽查部門舉報。防止遭受報復可以集體去辦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