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是擔保人,賬戶被凍結、孩子還小,該怎麼生活?

尒姐尒


人民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中,要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


海天一色3799


賬戶被凍結,孩子還小,該怎麼生活?

這個確實挺可憐,但作為擔保人,就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就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在你願意作為擔保人,在擔保人上簽名,便應當知曉其法律後果,每個人都應當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無可厚非。同樣的,你有你的困難,債權人同樣也有的他的難處,但是法律上該怎麼處理,還是應當怎麼處理。

當然,法律也是人性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所以,對於被執行人的執行措施,還是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若因為有小孩需要撫養等原因,法院卻沒有在執行中預留相應的生活必需款項,作為被執行人可以依法提出申請或執行異議。

總之,擔保需要慎重,簽訂同意擔保之後卻以被欺詐或脅迫等等為由抗辯,基本也不會法院採信,仍然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葉律師


感謝您對北京得眾法律的關注,專業的法律維權團隊為您提供法律服務。很高興能為您解答問題:

首先,看您的擔保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若您符合上述情況,可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

其次,若您是連帶責任保證或者是一般保證,確屬債務人不能履行的情況法院凍結您的賬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因此,您可以向法院執行局提交異議申請,保留您和孩子生活所需的必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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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家人都不願意幫你,你們就打工掙錢還唄,當初做擔保就應該考慮到後果


傻傻地上當


直接去法院門口,全家人讓法院抓了,送給法院養,多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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