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離婚,寶寶不到一歲,協議給了男方,女方突然不看孩子,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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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夫重新有了家庭,妳若經常去他家看孩子還真就不太好了!他的現任時間長了就會懷疑妳倆的關係了。如果想孩子了就把他接回妳自己家待幾天。


鷹之聲2


我也是這樣的媽媽,當初丈夫意外去世,自己當時24歲孩子2歲,孩子爺爺奶奶捨不得我帶走孩子,我呢在親朋好友勸說下也沒帶走自己兒子,現在又有家庭說實在的除了暑假能接來玩幾天,平時真的很難,我真的是一位不合格母親,希望廣大網友都來罵下我吧,這樣我心裡好受點,我真的不配當我大兒子的媽,我對不起他,我做人真的很失敗


產後媽媽的生活


寶寶不到一歲正處於哺乳最佳時期,這個時候選擇離婚並把寶寶協議給了男方,女方突然不看孩子了,由此看來寶寶不但協議給男方,而且由男方帶著。不管他們是什麼原因造成的離婚都說明他們是根本不負責任的父母。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肯定是割捨不下的,但狠心的人也大有存在。女方考慮以後的婚嫁或經濟情況問題把寶寶協議給男方無可厚非,但最少要把寶寶帶大過了哺乳期吧。至於女方突然不看孩子了我認為無非以下三種原因。一種是女方在親朋好友的勸誡或自己的深思熟慮下,狠下心來快刀斬亂麻,徹底斷絕來往讓自己能夠快點從離婚帶來的負面情緒走出來。二種是有人幫女方介紹了自己心儀的對象,害怕因為孩子的牽掛和來往讓心儀的男方不快,破壞自己非常想要得到的另一段結合。三種是男方傷害女方太深,因為孩子的存在會讓她一直走不出來困惑,唯有狠下心來斷絕一切來往來讓自己忘記一切,希望這樣能夠撫平傷痛。






矜持澤宇


爸媽離婚,寶寶不到一歲,協議給了男方,女方突然不看孩子,是什麼意思?

由於夫妻關係或其它種種原因,導致夫妻離婚,對孩子也是一種傷害,缺乏父母完整家庭的孩子永遠是無法痊癒的傷痛。一歲的孩子,好可憐的,你們兩人大人,哎!我也是無語了,太不應該了,怎麼就走成這樣的路呢?

一歲的孩子應該是男孩,離婚後一般多是歸男方。別說一歲,幾歲也是一樣,可憐天下父母心,兒行千里還母擔憂呢!當母親的什麼心情!除非鐵石心腸的女人,95%以上的女性跳不出母子情這個圈外。



我一個親戚離婚已二年了,兒子歸男方,孩子今年8歲了。女的至今未再嫁,怎麼能不結記孩子啊!自己打工在外,每年時不時的給孩子買衣服,及學習用品和一些食品郵寄給孩子,偶在網絡和孩子視頻,這說明什麼呢!母子連心啊!男方至今也未再續娶,孩子一直嚷嚷只要親媽!看這事鬧得都不痛快。


幸福一家人140113721


雖說我國《婚姻法》有規定: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也包括離婚自由。但是如本問題所說的一對年輕小夫婦離婚,孩子還不滿一歲。這麼小的孩子早早邁入單親家庭這個難捱門檻,這已經讓人揪心了。更甭說協議書孩子判給了男方,女方突然不看孩子了。這更加讓人乍舌。這是什麼情況?啥意思呢?這真是“丈二和尚讓人摸不著頭腦”。靜下心來定定分析,大致有以下四種原因,想來還真不願意讓這對年輕夫婦對號入座,但是事實就是如此殘酷。

一是婚前缺少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孩子不到一歲就離婚,就充分證實了這一點。朋友的侄子和侄媳婦和這種情況基本類似,也是通過媒人介紹,相親不到半年就草草登記結婚,第二年生了孩子,第三年就離婚了,離婚時孩子還不到兩歲。而且兩人還是和平地走進民政局協議離婚的,孩子也是判給了男方。女方相當於淨身出戶,什麼也沒有要。女方自己就大言不慚地說擔心自己再嫁人帶著孩子成為累贅。唉,你說現在的年輕人心眼多活泛啊,什麼母子連心、什麼責任義務統統拋到了九霄雲外,自己怎麼痛快怎麼做。

二是包辦、買賣婚姻的結果。這種情況在近幾年少多了,但在貧困地區還有存在。應該女方吞下了婚姻是包辦、買賣婚姻的苦果。礙於壓力、苦於男方家看管嚴密,女方難以脫身無法自救。直到最後生下一男孩,女方利用男方愛子心切,索性提出離婚。男方也感覺沒有愛的婚姻形同行屍走肉,寡鹽少味也就同意了離婚,並規定時間讓女方看望孩子。本來女方對這樁婚姻內心裡非常厭惡,生下的孩子自己咋看咋討厭,沒有半點感情成分。於是,婚離了,女方徹底解脫了,遠走高飛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去了。

三是男方原因,包括男方與她人通姦、好逸惡勞、賭博成性。女方原來看男方長的一表人才,媒人也說的男方天花亂墜。加之男方長著一張能把死人說活的哄人的小嘴,於是女方做著美夢和男方登記結婚了。直到結婚後,這才知道男人是多麼會偽裝,多麼會騙人。男人的原形徹底暴露在女人面前,好吃懶做、賭博成性,甚至在懷著她們兩人孩子的時候,男人與其他女人還勾搭成奸,更被女人逮了個正著。女人徹底絕望了,就哭天喊地把孩子做掉。無奈公婆和男人苦苦勸說,好歹把孩子生了下來。是男孩。男人家裡歡天喜地,女人卻堅決不和男人過下去了。男人一家看難以挽回,就只好同意了男人和女人離婚。但男方提出一個條件,孩子只能歸男方撫養,否則不同意離婚。女人對這個家已然寒透了心,就這樣,女人再也沒有回頭。

四是女方原因,主要是女方有了婚外情。女方生了孩子後,經受不住別人誘惑陷入了婚外情旋渦,不能自拔,男方發現後堅決和女方離了婚。因為女方有錯在心,男方極力爭取,孩子於是協議給了男方。由於男方對女方的背叛深為惱火,看到女方氣就不打一處來,後來乾脆就發話不讓女方看望孩子了。女方無奈羞愧難當,再也未曾露過面。

這四種情況基本涵蓋了該問題答案。但屬一家之言,僅供參考!歡迎留言、評論!


鬱青陽光


筆者認為,潛在的原因可能是,女方已經與人重新確立了戀愛關係,並且對新戀情十分專心與投入,至使她心中已經完全喪失了作為女人應有的母愛天性啦!再一種可能是,她是一位好母親,因離婚對她的心靈情感傷害太深太重,太苦太難啦!一至於影響到其靈魂扭曲與絕望,無奈地將自已置身於孤獨無望的境地中。如果重新戀愛的推論成例,則證明這個女人是一位水性揚花之人,這種女人對待情感的態度是十分隨意的。你大可不必太在意她啦。她無情無義拋棄了孩子,你可以做一位有情有義的男人,把愛全部奉獻給孩子。努力工作,積極作為,千方百計地創造條件要把孩子培養成人,向社會證明你是一個有擔當講情意的值得尊重稱道的好男人。如果離婚由你造成,那我們應該重新定位產生悲劇的責任啦。孩子的不幸你是禍首,若這一推論成例,可以斷定你是位人渣,惡習滿滿。若如此,你不勘的人格決定你不會善待你們的孩子。為此女方看不看孩子與你而言,你的關心嫌得多餘和無意義!但無論出於那種情況,無疑離婚都是一場悲劇,離婚至少會影響到三代人的命運!所以誠望當事人慎重對待此舉個人觀點,僅供參考!謝謝!


祥溫玉祥666


她是信任你啦,她相信你一個人可以帶好孩子。不然她也不會放棄孩子的監護權。

她是為了今後彼此關係單純些。家庭破裂,非監護方與子女的親子關係不可能正常化,這種情況下長痛不如短痛。離婚後男女雙方都不會從此留白私情,因私情而產生的新配偶新子女也很忌諱這種前情,藕斷絲連,會引起雙方新家庭內部矛盾。

離婚後不探望、不干涉,是對執意要離婚的一方的尊重,是行為承諾,“十月懷胎和撫養費,毋須回報。”

於孩子,也單純些。這種孩子自然堅強。他會適應的。相反,又是親媽又是後媽後爹的,難以應付。孩子成長最需要的是錢,給撫養費就行啦。

離婚了,還想無監護權的一方和沒離婚一樣負責,不現實。反過來,你也做不到,一時做到,時間久了,還是做不到。除非將來無監護權的一方或者子女大富大貴,才可能重新恢復親子關係。所以呢,離婚是需要更高的物質基礎的,你倆一普通人,成家都難,還執意要離婚,這不是自討苦吃。出撫養費就行啦。


盛世繁華2020


從你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就應該料想到會有這一天,孩子才一週歲,你們在一起生活的時間也不是很長。如果彼此是初婚,年齡應該也不大,對方有可能是遇到合適的對象準備再婚了。除非你是抱著復婚的打算,否則你頂多替孩子感到悲哀,其它的都只能任其發展。如果媽媽沒有拖欠娃的生活費就隨她心意吧,強扭的瓜不甜,不如好聚好散。

我之前就有評論過一段婚姻的結束最悲慘的是孩子,現在把這句話再重申一遍。孩子缺失母愛不要想著給他多補點父愛就可以,完整的家庭給孩子帶來的體驗是完全不一樣的,你可以多關心他但是請一定不要溺愛他。一段關係的結束每個人都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不要給孩子輸入“媽媽不愛你所以不要你”的念頭,可以等他大一些告訴他所有事情讓他自己來判斷。哪怕媽媽不來看他,也盡力給他營造一個媽媽只是去了很遠的地方上班的氛圍,安全感對任何一個孩子都很重要。還有你如果再婚可能會再度擁有孩子,還請記得這個孩子當初是你主動要留下來的,能一直待他如今日。

因為你是爸爸,男人粗心的多,所以多說了幾句,和題目並無關係,希望你不要介意。我在產房外看到每個迎接新生命的人都很激動,在寶寶初來這個世界時都曾經這麼被期待,為什麼後來的愛就變質了呢?好好愛自己愛孩子,既然生了他,一定要負責到底。


chihuo77


找到下家了。準備另嫁了!


用戶快樂追風


你這個所謂的看孩子,是照顧孩子,還是探視孩子?

如果說寶寶一歲,應該還處於哺乳期,我不明白這位媽媽為什麼不要孩子。

雖然同樣作為女人,但無論在那種情況下,我都不會選擇放棄我自己的孩子。

即使是生活在困難。

即使是我對面臨怎麼樣的困境


如果是女方真的不看孩子的話,

也無可厚非,畢竟孩子判給了男方。

只要求你好好帶孩子就行了。

也可能,女方真的有太多的無奈。

孩子已經失去了母親的愛,

就更需要爸爸的關懷。辛苦你一些,

等孩子長大了,你會發現所有的付出其實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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