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攝影閱讀03」王保國:從唯美到“邋遢”:時尚攝影小史

「公益攝影閱讀03」王保國:從唯美到“邋遢”:時尚攝影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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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攝影閱讀03」王保國:從唯美到“邋遢”:時尚攝影小史

家務3號,2008 攝影:邁爾斯·阿爾德里奇(Miles Aldridge,1964-,英國)© Miles Aldridge


1993年阿爾德里奇開始時尚攝影的時候,邋遢時尚進入高潮。此前阿爾德里奇受到良好的繪畫和音樂指揮訓練,但後來他發展出了自己的風格,通過精緻的場景、豔俗的色彩和怪異的戲劇性敘事來表現對於女性刻板形象的諷刺:賢妻良母在家裡把她們的主要工作場所——廚房打個稀巴爛;辦公室女性穿著刻板的工作裝給自己製造權力在握的氣場;銀幕上剛出道的小鮮肉裝腔作勢;以及歌后麥當娜哭泣時流出來的珍珠狀淚珠,等等。阿爾德里奇追求色彩超飽和以至於看上去豔俗的感覺,這來自於他對50度柯達克羅姆彩色膠片及其沖洗工藝的偏愛;那種色彩怪異的夢境般的場景設置,則是受電影導演費里尼、大衛·林奇、希區柯克和阿爾莫多瓦的影響。素描對阿爾德里奇的創作一直有重要影響:他一般是先把想法用一幅幅素描畫出來,對每一個區塊用什麼色彩都有明確的想法之後才開始拍攝,如其所言:“時尚攝影師的工作就是對他生活的世界的每一部分進行微妙的評說。”


時尚,是世界和生活的一部分,是歷史和現實的一部分,也是每一個“你”的一部分,正如《花花公子》雜誌那個關於“誰是花花公子”的著名開篇:“他是一個無所事事、追求時尚的寄生蟲嗎?決不!他可以是一個思想敏銳的生意人,可以是一個藝術工作者,一個大學教授、建築師或工程師。他可以屬於各行各業,只要他具有某種觀點就行。他視生命為幸福時光而不是眼淚,他能在工作中找到樂趣,他必須是個敏捷的人、警覺的人、有鑑賞力的人、可以擺脫逆境的人,這種人才配稱花花公子。”——少廢話,每個人心裡都藏著一個“時尚”,正如每個人心裡都藏著一個“花花公子”一樣。


時尚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法國國王路易十四的宮廷,而服裝一直都是時尚精神的第一載體,攝影術發明之後,時裝攝影也成為時尚精神的集中體現(本文中有時會混用)。時裝在攝影中的呈現一般認為始於1850年代,1860 年邁克爾·巴爾(Michael Burr)拍攝的《新舊款式》(The Old and New Styles)被認為是世界上現存最早的時裝照片(而且是當時流行的立體照片);在這之前,時裝在雜誌和廣告中主要是以手工繪畫和插圖的樣式出現。此後直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時裝攝影一直非常小眾:在歐洲,只有高級成衣作坊、著名設計師、較大的商店才會僱攝影師拍攝時裝照作為廣告發表,一般是在換季、需要推出新成衣、新款式、新面料的時候,每年大概兩次。當時也只有為數很少的上流社會人士才有能力消費這些玩意兒。上世紀二三十年代迎來了時裝攝影的第一個高潮,表面上看這與時尚雜誌的大量創刊和攝影器材與攝影技術的進步有關,雜誌方面有德國的《時尚界》(Elegante Welt)、《女士》(Die Dame),法國的《時尚畫報》(I’Illustration des Modes)、《巴黎時尚之苑》(L’Officiel de la Couture et de la Mode de Paris),英語出版的則有《女士之家》(Ladies’Home)、《名利場》(Vanity Fair)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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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皮的美女(又名卡斯特格里昂伯爵夫人),1863-1866 攝影:皮埃爾-路易·皮爾遜(Pierre-Louise Pierson,1822-1913, 法國)Courtesy of 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畫面中是19世紀中葉活躍於法國皇帝拿破崙三世宮廷的著名社交美女弗吉尼亞·毆爾杜瓦妮(Virginia Oldoini,法國貴族,奧地利駐法國大使的妻子)。1856年7月她第一次在巴黎Mayer and Pierson照相館照相,就敏銳地意識到攝影能提升其美貌的影響力,此後成為該照相館的常客。此後到1895年,她與攝影師合作拍攝了很多照片,許多都非常私密,比如拍了不少裸體照片。這幅照片中,歐爾杜瓦妮用黑色天鵝絨做的面具讓臉部半遮半掩,似乎在說:也許攝影可讓美貌永存。


攝影器材方面,徠卡35毫米相機於1925年推出,祿來雙鏡頭相機1929年問世,柯達克羅姆彩色膠捲1935年行銷,室外測光表也廣為使用,這一切都使時裝攝影簡單快捷,許多照片從室內轉移到了街道、公園、風景名勝地拍攝(此時愛德華·斯泰肯的許多彩色時裝照片就是在雅典衛城拍攝的),有些攝影師甚至開始拍攝運動風格的時裝照片(比如馬丁·芒卡西),由此奠定了時裝攝影的紀實風格。但從深層原因來看,推動時尚前行的真正動因還是與當時社會階層兩極分化有關,財富階層——也就是資產階級——開始有意識地用時裝來裝飾自己的身體,因為工人階級對身體的要求很簡單,能夠承受繁重的體力勞動就好,而他們則要借身體來體現社會地位的優越性,以強化自己的高等身份:


對(歐洲)上流社會來說,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這段時間,是身體解放和衣著觀念革新的時期。在此之前,衣服主要用來遮蔽身體、禁錮身體。對男人而言,這種變化始於1914年之前,但變得不多:硬領和高帽讓位給了軟領和小禮帽(也叫漢堡帽);西裝馬甲則讓位給了運動夾克,而馬甲則成了正式場合才穿的禮服。對婦女而言,這種變化要大得多,緊身胸衣和束腰被拋棄了,取代它們的是內褲和胸罩;裙子變短了,長筒襪使人們對腿部更加註意;柔軟的布料微微展露身體線條。女性的容貌比以前更多地取決於身體本身,所以她們必須保持身材。婦女雜誌提醒讀者注意這種新的需要,並開設了日常鍛鍊專欄,敦促女性定期鍛鍊腹肌……(菲利普·阿利埃斯等:《私人生活史——現代社會中的身份之謎》,P81,宋薇薇等譯,北方文藝出版社,2008)


時下骨感美女的前身,正是從百年前脫下緊身衣和束腰開始打造;這一時期,美容品、化妝品和口紅也被女性廣為接受,此前則被認為是風流女子和蕩婦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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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紅色奧多盧卡斯帽子的阿黛勒·柯林斯(Adele Collins),英國版《時尚》雜誌封面照片,1959 攝影:諾曼·帕金森(Norman Parkinson,1913-1990,英國)© Norman Parkinson Ltd/Courtesy Norman Parkinson Archive


一般認為時尚攝影師的工作方式與旅行攝影師頗為不同,前者一般是沒有在外出拍攝時去世的。但諾曼·帕金森卻在1990年去馬來西亞拍攝時突發腦出血,在新加坡一家醫院去世。此前一年,英國肖像美術館(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剛剛推崇他是“英國時尚攝影的前輩”。1935年,帕金森受《時尚芭莎》雜誌之邀拍攝了自己的第一幅時尚照片;1944年轉而為《時尚》雜誌服務,以出色地運用英國鄉村景色做背景地出名。他另一件聞名時尚圈的事是,1949-1955年他為《時尚》拍攝的那些最精彩的照片,都由他的第三任妻子文達·羅傑遜(Wenda Rogerson)出鏡。1959年與《時尚》的合同到期後,帕金森出任《女王》(Queen)雜誌副主編兼攝影師;出色的時尚攝影使該雜誌人氣大增並帶來了豐厚的廣告,帕金森也成為那個年代掙錢最多的廣告攝影師之一。1964-1978年,他再次為《時尚》工作。去世之前,帕金森已經成為英國社交和時尚圈的名人,並受邀擔任英國王室攝影師。


“二戰”成為高級時裝轉向大眾時裝的轉折點。“二戰”期間,倫敦物資極為短缺,愛美的女士只能用木炭在光潔的大腿上畫一雙長筒襪;德軍佔領下的巴黎雖然夜夜笙歌,但也沒有財力撐起戰前的奢華香豔,高級時裝已成雲煙,此時流行的是中端時裝——讓人沒想到的是二戰結束美軍佔領巴黎,中端時裝很符合過慣了節儉日子的美國人胃口,他們照單全收,結合美國國情創出了大眾時裝:這種風格的時裝既方便工作又有時尚品位,價格不貴,大多數人都買得起,很快成為社會潮流。與這一潮流同時誕生的是美國本土時裝攝影師的崛起,其中的大師級人物歐文·潘恩(Irving Penn,1917-2009)、理查德·愛維頓(Richard Avedon,1923-2004)正是從這一時期開始職業生涯。他們深刻領會了新時代的時尚精神,就是時尚不僅僅是外表的光鮮亮麗,更要代表對生活、社會、文化和自身的態度,是用另一種語言對社會演講。1950年代之後威廉·克萊因(William Klein)等繼續了街頭紀實風格的時裝攝影,但最出風頭的還是愛維頓:1959年,他首先使用了非白人女模,以葡萄牙—中國混血女模莫茄多(China Mochado)為主角的報道出現在《時尚芭莎》(Harper's Bazaar)雜誌的內頁;1965年美國民權運動開始,他拍攝的黑人女模多尼埃勒·露娜(Donyale Luna)的照片直接上了該雜誌封面,轟動一時:這也是黑人第一次成為大牌時尚雜誌的封面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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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身衣的線,《時尚芭莎》雜誌封面照片,1951.9 攝影: 莉莉安·貝斯曼(Lilian Bassman,1917-2012,美國) © The Estate of Lillian Bassman


1950年代時尚攝影的男性圈子被打破,因為莉莉安·貝斯曼闖了進來。此前,貝斯曼是時尚界最有名的藝術總監阿里克謝·布羅多維奇的助手,理查德·愛維頓最早的為《時尚芭莎》拍攝的任務就是她給的。在該雜誌的暗房裡,貝斯曼先學會了洗印照片,並練出了自己絕招,比如使用面巾紙做道具洗印出有畫意攝影柔焦效果的照片;成為攝影師之後,畫意柔焦和高反差成為她時尚照片的標誌。貝斯曼對時尚攝影的另一個貢獻,是把女性內衣攝影提升到了新高度:作為女性,她知道如何紓解女性模特與男性攝影師一起工作時,脫衣解帶之後常有的緊張感。用她自己的話說:“我不是在拍照,而是用女性眼光處理女性的微妙感情”。


如果說1990年代是辛迪·克勞馥、娜奧米·坎貝爾等為代表的超模時代,那麼1970、1980年代則可以稱為時尚“崩潰”的年代——時尚與時尚攝影中的諸多邊界在這個年代被打破。“二戰”之後30年,歐美國家經濟高速發展進入消費社會;同時,社會階層固化,中產階級年輕一代上升渠道狹窄。法國“紅五月”、美國民權運動和反越戰運動等助長了年輕一代的反叛精神,音樂、文學、時尚、街頭藝術、行為藝術、地下藝術興起,對規矩嚴謹、精緻高雅、派頭十足的上流社會雅趣文化的反叛成為年輕一代的精神特徵。這一時期,創刊於1980年的英國新派時尚雜誌i-D對此後的時尚和時尚攝影影響巨大,是流行至今的邋遢時尚(grunge,也有人譯為垃圾時尚)的直接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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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襯衫的男子,為“冬季運動裝”專輯拍攝,《面孔》(The Face)雜誌封面,1984.1 攝影:傑米·摩根(Jamie Morgan,1959-,英國),造型設計:Bufallo


1980-1990年代,Buffalo(水牛)是聞名於歐美的一個包括了造型師、攝影師、化妝師、髮型師、樂手等人士的時尚造型小組。這個小組以瑞·派特里(Ray Petri)為中心,其風格就是流行至今的混搭:將T臺時尚與街頭時尚混搭,高級時裝與運動服裝混搭,模特則是種族混搭(不使用純白人或純黑人,比如本幅照片的模特就是一個緬甸-愛爾蘭混血男子)……從而使都市男孩一掃時尚攝影中的“娘炮味兒”,露出一股牛仔、軍人或運動員的雄性氣質,開闢了時尚的新潮流。Buffalo組合是i-D、《面孔》等英國新潮雜誌的心頭肉,為這些雜誌定位了新的年輕風格,對其成功起了重要作用。


邋遢時尚興起於1980年代,先在年輕人中流行,逐漸覆蓋了社會各階層。著裝特點是自由搭配,面料樸素,通常是法蘭絨、棉花或羊毛;帽衫(尺碼常會略大)與磨出破洞的牛仔褲(或前後有好幾個兜的寬鬆粗咔嘰布褲子)的搭配,就是典型的邋遢裝。為了這一效果,成衣需要先通過水洗或打磨做舊,漏出毛邊或磨損;由此延伸到去二手店買服裝(或用循環材料、邊角料、舊衣服再利用做成服裝,山本耀司設計的乞丐裝就吸收了邋遢時尚的思想)。鞋子搭配往往是平底球鞋或戰地靴;頭髮必須凌亂,看上去幾天沒洗沒梳;女孩的眼線要夠黑夠重,睫毛膏必須用足、晶亮,好像準備徹夜不歸。這樣的裝扮背後藏著個人態度:花多少錢在服裝或時尚用品方面,他/她毫不在意;他/她的衣服就是在折扣店買的皺皺巴巴的便宜貨、二手貨,甚至是臨時從朋友那兒借了一件T恤衫套在身上。1990年代中期之後,邋遢時尚漸漸為新邋遢時尚(neo grunge,又稱glunge,glamourous grunge,既時髦又頹廢的著裝風格)所代替,生產出高端名牌,重新回到T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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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梯上的莉莉·科爾(Lily Cole),印度,2005 攝影:提姆·沃克(Tim Walker,1970-,英國)© Tim Walker


邋遢時尚的流行與i-D雜誌和該雜誌攝影師關係密切。i-D雜誌由特里·瓊斯(Terry Jones)創辦於1980年8月。瓊斯長期擔任《時尚》(Vogue)雜誌藝術總監,厭倦了主流時尚追求權力、金錢、商業的趣味,同時敏銳地注意到一種深受1970年代朋克運動影響,主要在青年人中流行,崇尚自由隨意,與當時各類街頭音樂、地下音樂、停車場音樂精神有交集的地下時尚正在倫敦興起——這幫人正是邋遢時尚的主要群體。於是他辭去《時尚》藝術總監的職務,成立了即時設計公司(Instant Design),於1980年8月正式出版了面向年輕一代的新時尚雜誌i-D。i-D的可能含義有多個:它可以指瓊斯的即時設計公司Instant Design,也可以是“思想”(i-Dea),還可以是“身份”(i-Dentity),年輕人更喜歡它代表“我行我素”(i-Do)精神。該雜誌創刊時僅有40頁,手工簡單裝訂,簡潔樸素,售價50便士,非常便宜;封面模特的肖像照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種俏皮風格沿用至今,成為該雜誌的標識。在攝影內容上,瓊斯本著將雜誌打造成倫敦街頭和地下時尚實驗室的想法,大膽使用籍籍無名的年輕攝影師朱爾格·泰勒(Juergen Teller,1964-)、沃爾夫岡·提曼斯(Wolfgang Tillmans,1968-)等,讓他們天天在街頭溜達,不管你是叛逆玩世的朋克(punk)還是聚眾喧囂的銳舞(rave),復古的布魯斯還是隨性的希普霍普(hiphop),只要體現出稀奇古怪、與眾不同的時尚範兒就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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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床上的拉若·斯通(Lara Stone),烏克蘭基輔,2007 攝影:朱爾根·泰勒(Juergen Teller, 1964-,德國)© Juergen Teller


與沃爾夫岡·提曼斯一樣,泰勒是邋遢時尚攝影的代表性人物。快照美學風格的照片、光很硬的閃光燈用法、隨意的構圖,很容易讓他的照片識別出來並被廣泛模仿。泰勒在職業生涯早期就開始為大牌時裝拍攝,但最終卻選擇了一條對抗主流時尚的道路,從未害怕把自己的想法以有諷刺意味的方式表達出來。泰勒18歲時喜歡上攝影,那時他還是一家小提琴店的學徒,後就學於慕尼黑巴伐利亞攝影學院,1986年畢業後到倫敦幹上了攝影助理,得到著名攝影師尼克·奈特(Nick Knight)的青睞,很快就接到了i-D和《面孔》的委派。泰勒從未把自己侷限於時尚攝影,而是把邊界拓展到藝術與商業廣告,他的合作對象既有著名公司也有辛迪·謝曼(Cindy Sherman)這樣的著名藝術家,因此他的作品往往有商業、時尚、藝術糾纏不清的特點。泰勒與模特克里斯滕·邁克米娜米(Kristen McMenamy)合作拍攝了一幅讓範思哲(Versace)非常惱火的照片:裸體的克里斯滕嘴裡叼著煙一副玩世不恭的樣子,在胸口上用口紅畫了一個心形圖案,裡面寫著“Versace”。當然,這幅廣告被取消。泰勒回憶:“我是受一家廣告公司邀請以時尚與道德為主題拍一幅作品。我沒有真的出去拍攝,只是想表達一個觀點:克里斯滕其實還有另外一面,就是你在照片中看到的那個樣子。”這幅照片影響很大,被認為是宣告了時尚攝影中虛魅的死亡。克里斯滕對照片中自己的形象處之泰然,“我覺得自己看上去挺有範兒的”,她說。


一般的拍攝場景是讓被攝對象隨意站在就近的一堵牆前,拍個全身照,這種簡單隨意的攝影風格也成了i-D的標誌性攝影風格,被稱為“率真風格”。長期擔任該雜誌攝影師的傑森·埃文斯(Jason Evans)這樣定義率真風格的要素(1998):“二手店買來的衣服;借用紀實攝影的風格;模特是從街道上‘發現’的;長相司空見慣;快照美學與‘蹩腳的’攝影技巧;沒有髮型和濃妝豔抹;想用什麼表情就用什麼表情;沒有異國風景;可以一絲不掛;以醜為美;等等。”(Fashion Photography:The Story in 180 Pictures, P8)2017年3月,長期擔任i-D雜誌攝影師、而今已成歐洲攝影界大腕兒的提曼斯的回顧展《沃爾夫岡·提曼斯 2017》(Wolfgang Tillmans 2017)在倫敦泰特現代美術館開幕,集30餘年來邋遢時尚與率真風格之大成,觀念性和實戰性都很強,愛者愛煞厭者厭煞,是當下少見的引發社會文化領域各類評論的攝影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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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歷山大·麥昆(Alexander McQueen)和吸菸的髑髏,2010 攝影:提姆·沃克(©Tim Walker)

選自《提姆·沃克:講故事的人》(Tim Walker:Story Teller),Courtesy Thames & Hudson

問: 那你是如何與拍攝對象做溝通的? 你會強迫他們按照自己的想法擺造型嗎?

提姆: 決不能這麼做。 我在拍攝麥昆(McQueen)的肖像時, 領會到了這一點。拍攝之前, 我有一個非常具體的想法; 造型師用骨頭做了一個交叉形的領結和一個髑髏, 樣子當然是按照麥昆腦袋的樣子做的, 想在拍攝時讓他戴上那個骨頭交叉形的領結, 把那個髑髏頂在頭上, 這樣, 麥昆的臉部正好夾在骨頭領結和髑髏之間。 但麥昆根本不喜歡這個造型, 他一把扯去骨頭領結: “我不戴這玩意兒, 但我喜歡這個髑髏, 喜歡抽菸。 ” 然後他點燃一支菸, 叼在嘴上, 把另一枝煙插在髑髏的嘴裡, 說, 拍吧。 這次拍攝對我而言, 是一個重要的禮物: 它告訴我拍攝的時候攝影師應該怎麼做; 如果拍攝對象完全按照攝影師說的去做, 那麼從麥昆的這張肖像你就對他一無所知!兩週後, 麥昆去世, 這張照片成了這位天才的臨終遺照。 但即使他活著, 你也能從照片中看到他對生命的態度。

編輯注:亞歷山大·麥昆(Alexander McQueen, 1969-2010),英國著名時裝設計師,以叛逆性和戲劇性的風格著名,2010年2月11日在住所自殺身亡,他原定參加將於次日舉行的母親的葬禮。


現在邋遢時尚已經覆蓋了每一個人,從英國王室成員到街頭流浪漢都有穿牛仔褲和法蘭絨套頭衫的日子,明星穿二手服裝出鏡,階級、種族、性乃至同性和情色都不再是禁忌,這在精神上與後現代社會同步。今天的時尚攝影,邋遢時尚和率真風格以各種自由隨意但更加精緻的變體不斷出現,與此同時,提姆·沃克(Tim Walker)、斯蒂芬·梅塞爾(Steven Meisel)、Mert and Marcus組合等則走另一條路子:大團隊工作,拍攝場景像電影場景一樣奢華,似乎重回1990年代的超模時代。時尚攝影的發佈渠道也更加多樣,從T臺到戶外海報,從平面媒體到在線雜誌再到Instagram、面書、推特等社交媒體,時尚是無處不在,時尚也是一地雞毛——這確實是一個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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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襯衣,2007 攝影:謝滕斯/阿本斯(Scheltens,1972- / Abbenes,1970-,荷蘭)Courtesy of the artist

毛利斯·謝滕斯(Maurice Scheltens)和列斯貝斯·阿本斯(Liesbeth abbense)2005年開始一起工作。他們的工作特點是:幾乎從不用模特,也極少出外景,而是喜歡在工作室裡把要拍的物品(如服裝)反覆擺弄。他們認為自己擅長的是靜物攝影,在工作室進行靜物拍攝方便操控,能將時裝質感精準、充分地還原出來。“拍時裝就像拍好玩兒的靜物照,”謝滕斯說,“我們會通過聚焦一個衣領或一條衣縫,把一件時裝的品質和特點實實在在地呈獻給消費者”。儘管在他們的時裝照片中幾乎看不到時裝品牌,但愛馬仕、伊夫聖洛朗、路易威登、耐克等都是他們的客戶;2012年,他們獲得紐約國際攝影中心(ICP)頒發的“無限遠獎(實用攝影/時尚攝影/廣告攝影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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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唐娜遜(Lily Donaldson)與藍色噴火戰鬥機,為Etro拍攝,2009 攝影:提姆·沃克(©Tim Walker),選自《提姆·沃克:講故事的人》(Tim Walker:Story Teller),Courtesy Thames & Hud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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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名穿著紙禮服的模特——向塞西爾·比頓(Cecil Beaton)致敬,倫敦,2014 攝影:提姆·沃克(Tim Walker,1970-,英國)© Tim Walker


沃克原來的理想是要做電影攝影師,這從他的照片中也能看出一些眉目,他的場景很奢華,人物也總是比現實中要“大”,有一種童話色彩。他年輕時曾在《時尚》做實習生,幫雜誌整理塞西爾·比頓的檔案照片,這讓他受益匪淺:“我從中學會了如何表達幻想和魔力,整理檔案的過程就是我理解攝影的過程”。於是他去埃克塞特藝術與設計學院(Exeter College of Art and Design)學習攝影,畢業後到紐約做了理查德·愛維頓的助理。1995年,沃克為《時尚》完成了第一單任務,此後他一直是該雜誌英國版、意大利版和美國版的主打攝影師,並同時為i-D、Love 和W雜誌拍攝。比頓的影響始終迴響在他的作品中,並發展成一種以英國自然風景和溫文爾雅的生活方式為特色的英國味兒(Englishness)。2012年,他開始拍一組向比頓致敬的照片,其中一幅女模特穿的禮服是用紙做成的,他稱為“寫給比頓的情書”。此外,他也有向愛德華·斯泰肯致敬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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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格西亞·貝拉(Malgosia Bela)和五衛士,為Givenchy拍攝,2009 攝影:提姆·沃克(©Tim Walker)

選自《提姆·沃克:講故事的人》(Tim Walker:Story Teller),Courtesy Thames & Hud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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