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對職工因疫情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於2月20日下午2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醫保局負責人介紹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醫保費和緩繳住房公積金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在發佈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表示,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部署,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研究提出了關於住房公積金的三項階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對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要連續計算,不影響每個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是對職工,特別是對一線的醫護人員、疫情防控人員,因疫情需要來隔離或者暫時受疫情影響的職工,同樣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同時,考慮對於支付房租有壓力的繳存職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

三是對疫情比較嚴重和嚴重地區的企業,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決定自願繳存公積金。繼續繳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繳存比例;停繳的,停繳存期間繳存時間,同樣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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