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消公攤面積,之前買房子的人怎麼辦?會補差價退還嗎?

思有所語


取消公攤價格會便宜嗎,公攤面積誰來買單?就算是公攤取消了,價格便宜了,你以前籤合同買過的房子,還能要求人家退款,按這個邏輯房子漲價了得補差價給人家,心態平衡一點,天下大吉


自知者明83849


關於取消公攤面積的呼聲近來一直很好,很多人都想通過取消公攤的方式來明明白白消費,敞敞亮亮的買房。但是對於取消公攤面積來說,總要有一個矛盾需要解決,那就是取消公攤面積前的購房者利益如何維護呢?



取消公攤面積後,之前買房的人會倍補償嗎?

不少人一定會覺得取消公攤就是把公攤面積給剔除了,與購房者買房的總價是沒有關係的。因為後期的購房者買房也還是會遵循總價,也還是會倍提高單價的。這並沒有什麼好補償的,購房者最重要的就沒有公攤面積的房子。這樣的想法其實不錯,但是取消公攤面積一定會影響到之前購房者的利益。

公攤面積的取消最終需要看房屋的公攤面積大小如何,現在的房屋公攤面積很多都是大不相同 ,這樣一來在取消公攤面積之後,所有房屋就會原形畢露。作為二手房的出售原本140平米的房子可能就只能當作100平米的房子賣。有些公攤面積小的房子可能120平米套內就有100平米左右,過去總價相差很大的房子,現在一下子被揭開了老底,套內面積都一樣的情況下,購房者會如何選擇呢?140平米的房子是不是要朝著120平米的價格靠呢?因此,這一部分由於面積變化帶來的損失要由誰來買單?

不過,根據計算取消公攤面積之後確實是會給購房者帶來損失,但是最終這部分損失一定只能由購房者來承擔。

雖然取消公攤呼聲大,但不利於樓市發展

為什麼要這樣說呢?因為在公攤面積取消之後,開發商一定會想辦法壓力單價,壓低原有的公攤面積。這樣一來房屋的設計就會出現減小公共部分面積的可能。雖然一些關於房屋的設計公用部分很沒有必要,可是有不少面積還真的是很有必要的。如果為了迎合公攤面的取消而降低這些部分的面積,那麼最終帶來的就會是房屋設計的從新思考與規劃,很多房屋最終就有可能千篇一律,公用部分能省則省,業主居住感受也會下降。

所以說,取消公攤面積涉及到的各方利益有很多,在不能完全解決這些問題之前談論公攤面積的取消是很沒有必要的。


房產老J


如果取消公攤面積,之前買房子的人怎麼辦,會補差價退還嗎?近期住建部在討論為了人民的幸福取消公攤面積,全國各地都能像歐美一樣沒有公攤面積。公攤面積是當年李嘉誠為了炒房炒地多賺錢而搞出來的名目,歐美等發達國家都沒有公攤面積,而李嘉誠當年炒地,地價都漲了一百倍,李嘉誠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又搞出了公攤面積,讓買房者買100平米的房子,只能實際得到70平米的房子,這樣開發商的利潤更高,後來所有的開發商都學習李嘉誠的這種方法,全國各地除了重慶之外,都有公攤面積。

任何國家只有所有的人民都幸福國家才是真正的強大,李嘉誠發明的公攤面積是少數人獲取暴利,全民眾買單,近期住建部討論取消公攤面積是讓房子迴歸居住功能的,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實。

我認為,未來取消公攤面積對過去買房的人可能不會補差價,過去買房的人太多,數量太大,解決起來難度很大,只能是從今後的某個時間開始,例如,從2020年1月1日開始,這樣才好操作,過去的事情已經成為歷史事實了,推翻重來太難了,只能從未來的某個時間開始。另外,過去炒房的人太多,只能讓他們炒房者自己買單,自己買房住的人也只能自己吃虧了。

以上是我個人分析

接下來,我分享下其他網友的分析

網友A:

有這個擔心的朋友是沒買過房子還是沒見過房產證?下圖是我找的一個房產證照片。

大家可以看到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寫得很清楚,連地下室有多少公攤都寫得很清楚。

也就是說之前買房子的人也是知道自己買的房子實際面積是多大的,他們是接受這個房價的,既然接受這個房價,為什麼要求退款?契約精神哪去了?

再者說這個問題有人早就做了比喻:不去皮的核桃15元一斤,去皮核桃20元一斤。房子也是同理,不去公攤的房子1萬一平,去了公攤的1萬5一平,沒什麼差別。

商品的價值決定了價格,跟怎樣計價沒關係。

還有朋友們關注的物業費、暖氣費的問題,老李認為這些都會統一收取,沒必要擔心。新舊房子都知道公攤是多大,收取費用時要算公攤就一起算,要不算就都不算,絕對不會出現一些小區按建築面積算,一些小區按實際得房面積算的情況。

網友B:

必須取消公攤,同意的點贊[捂臉]。我已經找幾個開發商談過了,取消了公攤我就去成包電梯房,上去5毛,下去1塊。按人頭收費,高峰期漲價。還有過道和管道井我也包了,一三五停水,二四六停電,禮拜天提前申請。業主都不願花電梯的錢,用電梯就得收費。難得大家這麼幫開發商,開發商高興壞了。凡是點讚的,我保證打九折。

有人說取消公攤了,物業費,取暖費就少了。別太天真了。物業不會漲價嘛,供暖不會漲價嘛。漲50%你能接受嗎?你還沒出說理去。你的房產本里沒有了公攤部分,你知道是20%還是50%。還不是物業說多少是多少。

有人說取消了公攤,明明白白消費。😂😂😂😂恐怕你們更糊塗了吧。只要你們取消了公攤,物業或者開發商就可以把公共資源堂而皇之地分包出去或者停車庫單獨賣給外面的人(不是本小區的)。你沒有一個材料能證明你對公共資源的權力。

我就問如果你是賣水產的,我買你10斤小龍蝦,吃完還剩5斤殼,能退不。這麼多龍蝦殼賣龍蝦的價格就不合理。按理說退錢應該不。

網友C:

會不會退差價的前提是,房價會因為公攤的取消而下降,事實情況是取消公攤並不會直接影響房價!原因也很簡單,公攤只是計量上的,原先造價100萬的房子,現在的造價依舊是100萬,不會有變化,原先的計算方式是帶公攤100平,房價1萬一平,現在的計算方式是不帶公攤80平,因為成本沒有變,開發商還是會以100萬的價格賣給你,而不是1萬一平的價格賣給你,一平變成了12500,僅此而已。

舉個例子,你賣給我一套價格100萬,帶公攤一百平的房子,準備簽字付錢了,就在此時國家頒發法令,取消公攤,立即生效,然後我就認為你的房子不帶公攤只有80平,所以只值80萬了,這樣合理麼?商品的價格是由供需關係決定的,不是由計量方式決定的,既然供給沒變,需求沒變,買賣雙方也沒變,價格也不應該變化。

接下來具體的說說公攤的前世今生:

國際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有公攤面積一說,除了中國,公攤面積是香港發明的,香港也在2013取消了公攤面積的說法,大陸成為唯一還使用公攤面積的地區。況且本來就不應該有公攤面積一說,大家只關心自己家的使用面積有多少,誰把電梯過道的面積也算進自家的面積?

公攤面積的說法讓開發商有了更多耍小手段的途徑,可能出現表面上面積比較大,因為公攤高,得房率很低,實際面積卻不大的情況。取消公攤之後,打著擦邊球,賣得房率低房子的開發商會受到打擊!

公攤面積讓房價計算變得麻煩,大家只關心自己家的套內面積,對於自己家之外的面積是不關心的,假設a小區均價10000,公攤百分之15,b小區均價8000,公攤百分之25,那麼a小區的實際房價到底比b小區貴多少?公攤面積無謂的增加了計算量。

取消可以加強對房屋公攤面積管理,目前商品房很多陽臺等被開發商改建為室內建築,如果改成套內面積的話,對於佔用公共部分改建的問題,政府管理起來更有依據

取消公攤,對於物業費也沒有整體上的影響,物業所需要的總花費是不變的,比如一個小區一個月所需要的物業費是五萬,現在仍舊是五萬,因為高層的公攤面積大,如果以套內面積計算,高層的物業費會有所減少,洋房的物業費增加,更加的合理

網友D:

會給原來買房子的人退差價嗎?

更加不可能的事情,從上面的分析也就知道了,開發商拍賣的土地是整個小區的土地,支付的土地出讓金是整個小區的土地面積,公共面積所有人都在用,取消公攤面積,房子單價價格不變,然後公共區域實行收費制,這樣你願意嗎?如果不願意,你又憑什麼用公共面積呢?

我不是站在開發商一邊,為開發商講話,我一向主張多供應土地,多建房子,這個才是平抑房價的根本解決方法,我的主張到底是為誰好,自己好好想想吧。

取消公攤面積,就是一個算法的調整,房子的總成本不變,總價格也不會變,不會影響購房的難易程度,就好像在美國買東西,上面會標明稅是多少,產品本身價格是多少,你會更清楚你支出的錢的去向,但是不會影響商品的總價格。


大河塗料網


取消公攤面積對房屋總價沒有影響的,只是計算房屋單價的基數不一樣而已。如果產證上標上套內面積,計算房屋單價時把總價除以套內面積來算,這樣單價就比原來的算法單價高了。至於以前的房產證的面積,要看房管部門的做法了。如果比較新的住房有面積存檔的,可以在該房屋過戶的時候,根據留檔的測繪資料重新標定該房屋面積。但很老的房屋沒有數據的就需要重新測繪,那費用誰出呢。估計房管部門也不太會這樣做。最後把處理方法留給市場。反正規定什麼時期以後造的房屋產證標的是套內面積,其他的讓房產中介去算吧。


hwangjovi


李嘉誠這老奸商,在香港發明這損招,被大陸的奸商學來了,坑了億人,現在想去消這損招,以前借債買房的人不可能得到回補,想都別想。


蒙山0926


當然不會啦!

先不說是不是到底公攤面積是否會徹底取消並且不會增加其他的額外費用。大家試想一下,你現在買了了一棟房子,公攤取消,房價跌了,你需要開發商為你補差價。

如果附近修了地鐵,或者劃為學區房,那你的房子獲得了鉅額的增值,那這時候開放商是否可以要求業主支付這額外的增長呢?這個答案想都不用想啦~

其實只要不是開發商惡意操盤,因為市場或者政策的變化而導致的房價的漲跌,都應該有消費者自身承擔。


然後說會這個取消公攤面積,大家都會覺得那價格肯定會下去了啊,然而真的是如此嗎?

其實不然,取消公攤只是大家買到的面積就是報出來的實際使用面積,但是相對的,公共區域的建設費用也會加在房價上,到時候雖然是取消了公攤,但是相對的,單價上加上了公共區域的建設和維護費用,房價也會上漲,羊毛終究出在羊身上~


就做傢俱


這就是個偽命題,討論來討論去沒有意義。

先分析一下一位答主的話:

羊毛出在羊身上——大實話;

其實即使少了公攤,公用面積的成本也會在單價上體現——毫無疑問;

短期上來說是一樣,但之後的物業等等就是按套內面積繳交,划算很多——划算在哪裡?物業費單價是死的嗎?

舉個栗子:菜市場賣的毛豆,有帶皮的毛豆,有攤主剝好的毛豆,不考慮攤主剝毛豆的人工成本加價,哪種更划算?難道攤主會把剝好的跟帶皮的一樣價格賣給你?


我說了不算121


現在的最大不平是公攤面積的有上蓋建築,例如,會所,公共活動場所,游泳池等這類的產權是屬於開發商。有的物業是原開發商付屬公司,將其出租收取租金為公司擁有,更換新物業也可以拒絕場區交出。


小見多怪


"老房老政策,新房新政策",公攤面積的建築成本會計在套內面積的售價裡,要退公攤面積的錢,必然要補交套內面積的錢,涉及到單位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2020年前出售的商品房,房地產市場也不允許這樣操作。


傲霜枝A


補什麼差價,以前買了,肯定不能,以前買房,都掙了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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