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高校暫停學生實習實踐、做好實踐延期安排

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高校(包括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校、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實習實踐(包括各類在校外開展的實習實訓、社會實踐、社會調研等)管理工作,上海市教委等六部門現就相關事宜發佈通知,包括在疫情結束前,學校不得安排任何新的實習實踐;建立學生實習實踐信息週報制度等。


一、暫停實習實踐。學校和相關行業企業(以下簡稱“實習單位”)要把維護學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擔負起相關責任,高度重視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實習實踐管理工作。根據教育部相關工作要求,對正在開展的實習實踐,學校和相關實習單位要予以暫停,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暫停撤回等工作,確保學生自身及他人安全。在疫情結束前,學校不得安排任何新的實習實踐,各實習單位也不得接納學生開展新的實習實踐。
二、加強信息對接。學校和相關實習單位要緊密對接,加強信息溝通,校企雙方共同抓緊對學生實習實訓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及時掌握正在開展和2020年春季學期計劃開展的實習實踐計劃等情況,要摸清學生實習實踐地點、時間安排、工作生活環境、安全防護措施等。市教委建立學生實習實踐信息週報制度,相關實習單位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上海:各高校暫停學生實習實踐、做好實踐延期安排


三、做好工作預案。學校和實習單位在充分溝通協商基礎上,制定暫停學生實習實踐工作預案,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實施。對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暫停撤回的學生,學校和相關實習單位要根據教育部工作要求,做好學生留在原地、原單位的疫情監控和生活保障工作。
四、做好延期安排。對暫未開展但計劃近期開展的實習實訓,在校企雙方充分溝通協商基礎上,相關實習單位要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實習實踐延期安排,保留實習實踐崗位;相關企事業單位要積極支持產教融合,拓寬學生的實習實踐渠道,疫情結束後,使學生能儘快恢復實習實踐。
五、做好宣傳指導。學校和相關實習單位要通過網絡、電話、短信等多種方式,向實習學生及時推送科學防控疫情信息,加強健康教育。相關實習單位要配合學校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心理疏導,減少學生焦慮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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