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解读:(7)“新高考”的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有什么变革?

新高考解读:(7)“新高考”的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有什么变革?

新高考解读

“新高考”的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有什么变革?

本篇主要结合大家关心、关注的一些问题,对国务院“新高考”《实施意见》做一番针对性的解读,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文件的精神,指导学习与志愿报考。

“新高考”改革任务与措施包括五个方面:

<strong>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strong>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strong>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strong>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strong>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其中,对高中学校和高中学生来说,主要涉及招生计划的分配方式、考试形式和内容,招生录取机制,这三个方面的变化。学生、家长、学校主要关心的也是这三个方面。


首先简单讲一下“招生计划分配的变革”,然后着重讲一讲“考试形式和内容的变革”。


第一个方面,招生计划分配上的变革。

改革的目的,在于纠正以往区域、城乡入学机会上的差距,促进入学机会平等。主要体现为在招生计划分配上向中西部地区考生和农村考生倾斜侧重并分别制定了明确的目标。

侧重1、为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考生的录取率,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要求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面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名额,部属高校要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

侧重2、为增加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录取率,继续实施重点高校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又称“高校专项计划”。要求部属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优秀农村学生。

招生计划分配上的变革,主要对高考大省、中西部考生、农村考生意义明显,请中西部考生、农村优秀考生重点关注相关政策,努力学习,积极报考。这里只是扼要简略地讲解一下。


第二个方面,考试形式与内容的变革。

考试形式与录取机制的变革,这是最受社会关注、家长关心、学生重视的一项改革。

主要变化具体表现有3点:

第一点,考试时间从每年一次的集中考试,变为统一科目的集中考试与选考科目的分散性考试相结合。

第二点,高考录取科目上具有可选择性。

除了6月7、8两天的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在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外,增加了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高中学可根据自己的未来发展,可以有选择地学习相应科目并作为高考科目。

第三点,综合素质评价将成为高校录取考生的重要参考。这是国家扭转一考定终身、增加学生的选择性,缓解学生学习与应试压力的措施。


下面,我们具体讲一下比较容易困惑的选考科目问题。

1、选考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国务院《意见》中要求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内容涉及国家规定的高中阶段所有学习科目,以引导学生学习好每一门课程,不发生严重的偏科。教育部2014年12月16日印发《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对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与内容、对象与时间以及成绩呈现与使用等给出了指导意见。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前者称为等级性考试科目,后者则为合格性考试科目。

根据个人兴趣、潜能,职业性向以及意向院校和专业的限考科目要求,学生可以从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六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三门作为高考计分科目,其成绩均以等级性形式呈现,计入高考总成绩,即新高考下所谓的“六选三”;浙江省考生则多一门技术,为“七选三”。

等级性成绩呈现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等级性成绩在计入高考成绩时,按获得该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即缺考或未得分的考生除外)总数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并折算成分数。

考试内容上,强调一方面依据国家高中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另一方面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增强对于高中生适应大学所必需的基础性、综合性知识掌握程度的考查,同时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也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而不再集中在统一高考期间,下一步各地还将继续探索为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多次考试的机会。与传统考试形式相比,这些变化既可以分散学生集中备考的门数,缩短备考的持续时间,减轻一次性考试带来的心理压力,又为高中生在完成规定必修课程的学习并达到一定水平的同时,提供有选择地个性化发展的空间。

2、必考科目英语的考试方式。

英语进行一年多次的社会化考试。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选择参加英语学科考试的时间,高中学习期间共有两次参考机会,选择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其成绩两年内有效。这种变化意味着英语水平较高的学生在高一就可以参加考试,如果对成绩满意就可以在剩余时间里专心应对其余科目的学习和考试,从而有效缓解高中阶段的学习、应试压力。

个别省份,如山东,外语科目考试分听力和笔试两次进行。其中听力部分有2次考试机会,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取最高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笔试部分有1次考试机会,安排在6月分国家统一高考期间进行,取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

3、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作为高考改革方案的重点,“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录取方式中还要求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国务院《意见》要求“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进一步要求高中学校把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供招生使用;高校则应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相应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录取过程中组织专业人员对考生的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并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以为招生录取提供参考。

请关注《新高考解读》第8篇:《新高考招生录取机制有哪些变化变革?》。

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也欢迎留言商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