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官主管政法5年,竟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還充當黑惡保護傘

據最高檢官網2月18日消息,江西省九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廖凱波(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撫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廖凱波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厅官主管政法5年,竟大搞权色、钱色交易,还充当黑恶保护伞

廖凱波

擔任九江市委常委5年,退休近兩年

官方簡歷顯示,廖凱波1957年6月出生,湖北廣濟人,研究生畢業。廖凱波有兩段重要工作履歷,其中1993年3月至2006年6月,在湖口縣任職,歷任湖口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在長達13年的時間裡,他在湖口縣擔任重要職務。

2006年6月起,他更上層樓,歷任九江市政府副巡視員、九江市政府副市長,成為副廳級幹部。

2011年9月起後的5年,他躋身任中共九江市委常委,進入九江市權力核心,並擔任政法委書記,進入政法界。

2019年9月,他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當時已經退休兩年。

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

今年1月23日,廖凱波被開除黨籍。

經查,廖凱波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務晉升調整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佔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違反群眾紀律,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執紀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腐化墮落,道德敗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廖凱波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違規大肆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違規提拔使用幹部,大搞權錢交易,大肆賣官鬻爵,嚴重破壞所在地方政治生態;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廖凱波“六大紀律”項項違反,對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危害,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紀委、江西省監委決定給予廖凱波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深耕十多年的湖口縣多人落馬

政道君梳理發現,在去年廖凱波被查前,九江市政法界已有多人被查。這些被查官員中,出自湖口縣的不少。而廖凱波曾深耕湖口縣十多年。

2019年6月,湖口縣公安局黨委原副書記、政委潘新華落馬。潘新華的落馬也在湖口縣公安局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該局多名官員也紛紛步其後塵,包括:湖口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楊華貴,湖口縣公安局黨委原委員、副局長周昆,湖口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副大隊長周華等。

此外,在廖凱波之前被查的九江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姜金河也曾在湖口縣任職長達10年時間。根據官方公佈的簡歷,2006年6月至2007年3月,他是湖口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候選人,2007年3月至2016年9月,任湖口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9年7月份落馬的湖口縣原人大主任楊劍,也曾有多年政法工作經歷,他做過湖口縣檢察院檢察長、縣委政法委書記,前後長達8年多。

廖凱波簡歷

廖凱波,男,漢族,1957年6月出生,湖北廣濟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1年2月參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年2月至1993年2月,歷任九江市七中教師,共青團九江市委幹部、宣傳部副部長、辦公室主任、副書記,永修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1993年2月至1994年11月,任湖口縣委副書記;

1994年11月至1997年1月,任湖口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7年1月至2005年4月,任湖口縣委書記;

2005年4月至2006年6月,任九江市政府助理巡視員、湖口縣委書記;

2006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九江市政府黨組成員、助理巡視員;

2006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九江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任九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

2016年9月免職;

2017年8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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