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導論(第二版)-王思斌-高等教育出版社-005期


第二章 社會工作專業的產生和發展


第一節 社會工作專業的產生和發展

一、歐美國家社會工作產生的歷史背景

古希臘、古羅馬和古希伯來作為歐美國家的思想源頭與社會工作專業的形成和發展有著深厚的淵源。

古希臘人看來,幸福是在與他人分享中獲得的,富人將自己的財富分予窮人是獲得幸福的有效途徑。

古羅馬時期,富人對窮人的幫助被看作宗教責任,並且幫助的過程中還要保證窮人獲得尊嚴,這樣富人才能顯出自己的尊貴

古希伯來人強調公正的分配社會財富(托馬斯-阿奎那認為)“公正”就是大同與分配,大同是指每個人按貢獻享有財富,分配是指每個人都公平地享有財富。

基督教宣揚地“博愛”觀念是社會工作專業發展的直接思想根源。《聖經》宣揚“明愛”和“意志之愛”,前者是指“獻身於他人的福利”或是“聆聽、回應、轉化之愛;後者強調無條件的愛。

理性主義哲學的發展和流行為社會工作專業的產生提供了認識論和方法論基礎。(理性指能夠識別、判斷、評估實際理由以及使人的行為符合特定目的等方面的智能。理性通過論點與具有說服力的論據發現真理,通過符合邏輯的推理而非依靠表象獲得結論、意見和行動的理由)理想主義強調人類的理性可以作為知識的來源,理性高於感官並獨立於感官。

人道主義是社會工作專業產生和發展的最直接的思想根源。

拉蒙特《人道主義哲學》概括了人道主義的十個核心命題:

1.人道主義信奉一種自然主義的形而上學或宇宙觀,這種宇宙觀把一切形成的超自然的東西都看作無稽之談,而認為自然是存在的總和;

2.人道主義特別注意吸收科學的定律和事實,相信人是它所屬的自然界進化的產物;

3.人道主義對人抱有最終的信心,相信人有能力和潛力解決自己的問題;

4.人道主義反對一切普遍決定論、宿命論或命定論的理論;

5.人道主義信奉這樣一種道德觀或倫理觀,即把人的全部價值置於現世的經驗和關係的基礎上,並且把全部人類(部分民族、種族、宗教)在現世的幸福和自由,以及經濟、文化、道德等方面的進步作為自己的最高目標;

6.人道主義相信,個人可以將自我滿足和不斷的自我發展同有助於社會幸福的有意義的工作和其他活動有機的結合起來,從而獲得一種美好的生活;

7.人道主義相信,個人可以將自我滿足和不斷的自我發展同有助於社會幸福的有意義的工作和其他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從而獲得一種美好的生活;

8.人道主義確認一種意義深遠的社會綱領,這一綱領主張在能夠促使繁榮的國內和國際經濟秩序的基礎上,確立全世界範圍的民主、和平和高水平生活;

9.人道主義主張全面實行理性和科學方法的社會作用,因為主張民主程序和議會制政府,主張在經濟、政治、文化等一切領域裡實現言論自由和各項公民自由權;

10.人道主義遵循科學的方法,認為對各種基本假設和論證的探究是沒有終結的,包括它自己在內。)人道主義首先為社會工作專業的發展提供了價值基礎。人道主義強調人的價值,相信人有能力解決生活中的問題,創造美好生活,而非依賴外在力量。個人的潛能和價值、個人的自由和權利、個人的理性和獨立成為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的目標。其次,人道主義也為社會工作專業的發展提供了方法和途徑的支持,科學、理性以及通過社會改革實現美好生活成為實現社會工作目標的直接基礎。

直接推動社會工作專業發展的動力來源於英國的工業革命。

歐洲古代的社會思想傳統、基督教文明以及人道主義的發展為社會工作的發展提供了深厚的社會基礎,而工業革命所帶來的社會變遷則成為社會工作專業產生與發展的直接動因。

二、社會工作的出現
(一)英國的濟貧立法對社會工作的影響

1934年,英王愛德華三世頒佈《勞工法》規定所有有勞動能力而沒有資產的勞工必須接受任何僱主的僱傭,以防止勞工離開教區。同時規定國民不得提供任何救濟給有工作能力的乞丐。

英國真正濟貧立法從1531年和1536年制定的兩部濟貧立法開始,基本原則是隻救助無勞動能力的乞丐,對有勞動能力的乞丐則強迫他們通過工作換取救濟。《帕裡石濟貧稅》首次提出通過徵收“一般稅”作為濟貧基金救濟貧民,意味著政府開始正式承擔救濟貧民的責任。

1601年伊麗莎白《濟貧法》{最完備、執行時間最長、影響最大、第一部成文的濟貧法}一方面推動了英國社會福利的制度化進程,另一方面則直接推動了社會工作專業的前身——志願助人活動的發展。

1.規定每一個教區每週應向地主徵收濟貧稅,明確了政府在救濟貧民問題上的責任;

2.規定貧民救濟應由地方教區舉辦,每一教區設立監察員若干人,中央政府設置監察人員,首創國家設立機構、建立制度進行救濟的先例;

3.規定凡有工作能力的貧民,必須參加工作,以工作換取救濟。這是最早的工賑法。教區設有貧民習藝所供男女兒童學藝,教區亦義務代為介紹工作,或配給原料及工具,強迫其進行工作自救;

4.禁止無家可歸者及無業遊民行乞遊蕩,設濟貧所收容救濟,強迫其在濟貧所裡工作。有家者給予家庭補助,使其仍在家居住。分救濟工作為院內救濟與院外救濟兩種,首創了機構救濟和家庭式社會工作的先例;

5.規定人民有救濟其家人和親屬的義務,教區即公共救濟機構僅在貧民不能從其家人或親戚那裡獲得救濟時,方給予救助。救助對象僅限於在該區出生的人,或在該區居住滿三年的人。這種以居留權利作為接受公共救助的條件,即所謂“親屬責任”或家屬責任,到今天還是公共救濟中的爭論問題;

6.濟貧法將貧民分成三類:(1)體力健全的貧民,須強迫入感化所或“習藝所”工作;(2)不能工作的貧民,包括病患者、老人、殘廢者、精神病患者及須撫育幼小子女的母親,令其進入“救濟院”或施以“院外救濟”(3)失去依靠的兒童,包括棄兒、孤兒或父母無力撫養的兒童,設法領養或寄養。

1834年英國議會對濟貧法案進行三點修改:1.救濟設施必須全國一致、各區應分別聯合成立協會,每個協會最少設立一所濟貧所,由駐倫敦的委員下鄉進行監督,負責擬定章程規則和監督審核賬目2.濟貧所內給予被收容者的待遇應較一般工作低3.原則上只進行院內救濟,廢除院外救濟。

伊麗莎白《濟貧法》對社會工作發展的意義:

1.政府負起了社會救助的責任,並直接參與了社會救助活動的組織工作,這為社會工作的誕生創設了合法性前提;

2.從立法的角度承襲以前的濟貧立法中關於“有勞動能力的乞丐”的概念,對不同情況的貧民施以不同的救助,使社會資源得以更有效的利用,同時也可以避免刺激一些人的“懶漢”思想;

3.確定由專門人員從事濟貧救助活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可以將救助人員的專門化視作社會工作職業化的開端;

4.所實施的院外救濟也是社會工作提供服務的一種基本形式。

(二)美國早期的社會救助與社會工作專業的淵源關係

1865年召開關於建立全國聯合會的會議,以科學思想管理慈善事業,出現“科學慈善”,並將經濟學“效能原則”引入慈善事業【歷史學家詹姆斯·雷比將“科學慈善”概括為世俗、理性和經驗,而不是宗派、情感、教條】

(三)歐美國家出現的有組織的志願性濟貧救困活動

德國的漢堡制與愛爾伯福制:

漢堡制:1788年在德國漢堡市實施的一種有特色的救濟制度。它規定在該市設一中央辦理處,綜理全市救濟業務。全市按需要設立若干區,每區設監察員一人,賑濟員若干人。實施救濟的原則是助人自助。

其工作內容或方式包括: A 為失業者介紹工作;B 將貧困兒童送往職業學校習藝;C 將患病者送往醫院診治;D 對沿街乞討者不準施捨,以取締無業遊民,並不使貧民依賴成習。

漢堡制施行了13年,後來由於城市人口增長過快,救濟人員不足,趨於衰微。

愛爾伯福制:1852年,德國的另一小市愛爾伯福(Elberfeld)仿效“漢堡制”並加以改良,史稱“愛爾伯福制”。

其具體內容為:A 將全市劃分為564段,每段約居民300人B 每段設賑濟員一人,由政府委派地方熱心人士擔任,為榮譽職C 賑濟員的工作有二:發放賑濟款(包括經濟調查);從事段內貧窮的預防工作。D 全市每14段設一賑濟區,每區設監察員一人,成立賑濟委員會E 全市設立由各區聯合組成的中央委員會,作為全市最高救濟機關,統一管理,每兩星期開會一次。愛爾伯福制行政權力集中,監督嚴密,有較高的行政效率。

慈善組織會社於19C末20世紀初盛行於歐美:

該會接受託馬斯·查墨斯的理論,認為個人應對其貧困負責,接受公共救濟將摧毀貧民的自尊心、進取心和道德觀念,終將致使他們依賴救濟維持生計,主張貧民應盡其所能以維持自己的生活

慈善組織會社的基本工作方法是:1.成立一箇中央管理與聯繫機構,並將倫敦分成若干區,每個區成立一個分支機構,每區有支援委員會,主持救濟物資的分配工作;2.各區辦理區內所有救濟機構受理案件的總登記,另設諮詢部,供濟貧法監護人、各慈善組織及個別慈善家蒐集申請救濟者的資料,以使救濟資源更有效地發揮作用;3.各區派人對提出申請的人進行調查;4.提高救濟款物的配額,使之足夠申請人生活所需

慈善組織會社對社會工作的貢獻:

A.“會社”創造的派友善訪問員訪問救濟申請者,依據調查情況,實施個別化處理,這種“個別化”的做法,促進了“個案工作”方法的產生;

B.“會社”促進救濟機構、組織為解決社區問題協調合作,為社區工作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

美國,19C70年代的經濟蕭條成為推動慈善組織發展的直接因素,促使慈善組織在理念、組織及特徵上的變化:1.慈善組織會社開始避免直接發放救濟物資,以避免貧民產生依賴以致摧毀他們的道德;2.通過對救濟物資和申領者進行登記,避免窮人重複申領救濟物資;3.引入治療方法【里程碑式創新】

(四)友善訪問員與友善訪問

社會工作成為一個專業和學科是在18世紀中期到19世紀末期

友善訪問員在慈善組織會社中的實踐,一方面為社會工作的發展積累了實踐經驗,另一方面友善訪問員的工作方式促進社會工作者的專門化進程。這成為社會工作專業化的重要基礎。

慈善組織會社運用統一的理念協調組織慈善救濟事業,為形成具有共同價值體系和統一概念範疇的社會工作專業體系創造了條件。這種組織形式使社會救濟工作能夠在一個更加完善的工作系統上得以實施,使社會工作實現專業化的重要實踐基礎。

(五)睦鄰組織運動(社區睦鄰運動/社區改良運動)

以湯恩比館為開端的睦鄰組織運動實際上是一場社區改良運動。它以社區為工作場所,為後來的社會工作基本方法之一的社區工作積累了實踐經驗。它使人們在更大範圍內來關注社會問題,解決社會問題,睦鄰組織運動,要求救助者具有強烈的愛心,對受助人的處境進行親身感受,以提高他們的救助熱情。

湯恩比館的特點:

1.設立貧民區,備有宿舍,所有工作人員與貧民共同生活,其口號是“工作者與工作對象相親相愛”;

2.沒有既定的工作計劃,視居民的實際需要而開展工作;

3.儘量發揮當地人力,培養自動自發合作精神為地方服務;

4.使各地的社區睦鄰中心成為當地的服務中心,盡力將本國和外國文化向當地人介紹,使之亦成為當地的文化中心

睦鄰組織運動使救助工作由簡單的物質救濟,進一步擴展到對受助人的精神的關懷和對社區環境的改造。社會工作者已經開始認識到受助人出現問題的原因不僅僅是由於物質資源的缺乏,精神方面的不滿足也是產生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

慈善組織會社為個案工作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併為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的發展提供了動力;睦鄰組織運動則為有關案主及其環境的知識的增長積累了第一手資料。

“睦鄰組織運動”對社會工作的貢獻:

A 以社區為工作場所,為後來社區工作方法積累實踐經驗;

B 使救助工作由簡單的物質救濟擴展到對受助人精神的關懷和對社區環境的改造;

C 強調以社區實際需要開展工作,發動、組織或配合社會力量開展工作。

三、社會工作專業的出現

1.社會工作理論的總結和社會工作專業理論體系的建設。1898年,里士滿出版《貧民中的友善訪問》;

1917年,里士滿出版《社會診斷》(里程碑事件);

1922年,里士滿出版《什麼是個案工作》,後來許多學者也做了大量工作,提出了“生態模式”、“人在情境中”、“問題解決模式”、“生活模式”等概念。】

2.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的發展是社工專業化的制度性前提1893年,英國創建兩年制的“慈善訓練”學校;

1898年美國紐約慈善組織會新舉辦為期六星期的夏季訓練課程,1904年擴展為一年,1910年增至2年,即紐約慈善學院;1919年,美國建立了17所社會工作學院,併成立專門社會工作訓練學院協會1927年改為美國社會工作學院協會,提出了課程標準,於1944年提出8門核心課程。

3、社會工作專業組織的發展確立了社會工作的專業地位

在美國促進社會工作專業形成主要是兩股力量。

一是社會工作教育組織。1953年美國成立了“社會工作教育委員會”;

第二股力量是實務社會工作者組織。1918年成立“美國醫務社會工作者協會”1919年成立“美國學校社會工作者協會”1955美國成立“全國社會工作人員協會”英國:1962年 社會工作者訓練委員會1969年 英國社會工作者協會70年代初,成立“社會工作教育訓練中央委員會”1956年在55個國家的專業性社會工作人員協會的基礎上成立了國際社會工作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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