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解讀:(8)新高考招生錄取機制有哪些變化變革?

新高考解讀:(8)新高考招生錄取機制有哪些變化變革?

新高考解讀

新高考招生錄取機制有哪些變化變革?

新高考的第三個重要方面,是招生錄取機制的變化變革

新高考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建立更加科學、豐富多元的錄取機制。此次改革要點主要包括:減少並規範考試加分項目,改革志願填報方式,進一步發揮綜合素質評價在招錄中的參照作用等。

1、大幅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

為引導每一個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糾正少數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傾向,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和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聯合頒發《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教學[2014]17號),分別就進一步減少和規範全國性、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尤其是社會反映最強烈、矛盾最集中的體育、藝術等特長加分和地方性加分問題提出了具體意見。

該意見要求,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以及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蹟等全國性加分項目,大幅減少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加分項目,對確有需要保留的全國性和地方性項目也進行了進一步規範。

2、改革志願填報方式。

國務院“新高考”《實施意見》中要求,“推行高考成績公佈後填報志願方式。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並完善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

2015年起,一些有條件的省份逐步開展錄取批次改革的試點工作。各地在具體操作上各有不同。上海自2016年起取消文理分科,合併本科第一、第二錄取批次,並按照學生的高考總分和院校志願,分學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和錄取。2017年高考招生中,北京市實行本科第二批與本科第三批合併錄取,合併後僅有本科一批和二批兩個錄取批次。山東省則合併了本科一批次和二批次,目前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統一按普通批次錄取。

3、停止自主招生、啟動“強基計劃”,繼續綜合評價招生。

多元入學方案改革的基本理念之一在於,使用適當的方法、選拔適當的人才,並施以適當的培養方式,從而改善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旨在打破在傳統“一考定終身”的單一招生模式,為招生院校和學生雙方提供了多元選擇方式。

對於大學來說,在於可以一定程度上依其特色自主制定招生條件,招收適才適性之學生入學。各高校院系按照本校發展定位、學科特色與專業要求遴選最適合本校本專業人才,而不僅是考試最高分的學生。

下面,我們講一下“強基計劃”和“綜合評價招生”的異同。

“強基計劃”和“綜合評價招生”都是對傳統高考招生方式的有益補充,現實操作中各有特點。


首先講一下“強基計劃”。

2020年1月14日,教育部以教學〔2020〕1號印發《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意見》指出,決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同時,在部分“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範圍內遴選高校開展試點。教育部將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則,研究確定強基計劃招生高校、專業和規模。2020年起,不再組織開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強基計劃” 的正式推行,也為實行多年的“自主招生”畫上句號。根據教育部的明確,強基計劃主要選拔培養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

政策提出,要突出基礎學科的支撐引領作用,重點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及歷史、哲學、古文字學等相關專業招生。建立學科專業的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新形勢要求和招生情況,適時調整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強基計劃在部分高校開展試點。

強基計劃,探索建立多維度考核評價考生的招生模式。符合高校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在高考前申請參加強基計劃招生。高校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按在各省(區、市)強基計劃招生名額的一定倍數確定參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單。考生參加統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後,高校將考生高考成績、高校綜合考核結果及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綜合成績,根據考生填報志願,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再次講一講何謂“綜合評價招生”。

“綜合評價招生”就是綜合“統一高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中階段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方面的綜合表現,考查並招收學生的方式。

目前最典型的就是浙江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它是指“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和統一選拔考試”三位一體的多元化招生考試評價體系,目的在於選拔適合高校培養目標的學生,引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

但是,從全國範圍來講,目前對綜合評價招生既沒有形成統一的評價標準與規程,對具有綜合評價招生資格的院校也沒有明確規定。

在部分院校,綜合評價招生與原“自主招生”並沒有明確區分,招生對象、資質要求以及招生流程等各個環節上都與原“自主招生”有類似之處。

特別是“強基計劃”的推出,很可能使得“綜合評價招生”只是在招生專業方面與強基計劃有所不同,在評價與選拔方式方面,二者則很可能逐步趨同甚至一樣。

請關注《新高考解讀》第9篇:《山東模式可能就是您省高考的具體實施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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