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新增1例,累計98例!警方對聚集性疫情事件當事人開展調查

據市衛健局消息,2月18日9:00,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公佈,珠海市

新增1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截至2月17日24時,我市累計確診病例98例,累計出院43例,現有在院病例55例。當日報告疑似病例5例,排除4例,轉確診病例1例,現有疑似病例0例,41名密切接觸者正在接受醫學觀察。經初步流行病學調查,新增確診病例情況如下:


病例98(王某):女,38歲,常住湖北省武漢市,是我市確診病例89(餘某)的女兒,也是其密切接觸者。1月19日與親戚駕車從武漢到達珠海,入住金灣區紅旗鎮格林豪泰酒店。1月24日曾在名湖海鮮酒樓包間吃年夜飯。2月5日離開酒店並租房居住。1月25日至2月6日期間,日常飲食主要靠點外賣,有2天清晨在紅旗文化廣場跑步,偶爾到酒店旁邊商鋪買東西,外出時有戴口罩。2月6日以後暫未核查到外出軌跡。2月12日作為密切接觸者轉到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13日出現身體不適,由救護車轉送金灣區中心醫院隔離觀察,16日核酸檢測陽性轉中大五院隔離治療。


經專業流行病學調查判定的密切接觸者己實施隔離觀察,其它相關接觸人員在繼續追蹤。以上確診病例在發病期間主要活動的區、鎮(街道)和小區如下:


金灣區(1例):

紅旗鎮中珠山海間小區(1例)


截至目前,已經公佈的98例確診病例在發病期間主要活動的區、鎮(街道)和小區如下:

橫琴新區(9例):

橫琴祥澳路108號國貿大廈(5例)

橫琴富祥灣深井村海馬主題公寓(1例)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1例)

湖北來珠人員安置點(2例)


香洲區(51例):

前山街道權英豪苑(3例)

前山街道榮泰河庭(1例)

前山街道萬科城(4例)

前山街道金地伊頓山(1例)

梅華街道富華廣場3期(5例)

梅華街道金鴻•利嘉閣(2例)

拱北街道蔚徠酒店(3例)

翠香街道御龍山莊(1例)

翠香街道漢庭快捷酒店(銀樺路店)(1例)

吉大街道錦江之星(九洲大道店)(4例)

獅山街道錦楓八方酒店(1例)

香灣街道金域藍灣(1例)

吉大街道綠茵豪庭(3例)

前山街道銀石雅園(1例)

拱北街道駿發山莊(1例)

南屏鎮新翠路101號(1例)(此外,該病例的行程點還包括拱北街道珠海來魅力假日酒店、拱北城市便捷酒店)

灣仔街道南聯路91號(1例)

前山街道暨南花園(3例)

南屏鎮華髮世紀城(3例)

獅山街道國子間(3例)

湖北來珠人員安置點(3例)

市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5例)


金灣區(17例):

三灶鎮萬科城市花園(2例)

紅旗鎮廣安路92號(2例)

紅旗鎮東方潤園(2例)

紅旗鎮格林豪泰酒店(4例)

紅旗鎮中珠山海間小區(2例)

三灶鎮龍光玖瓏府(2例)

紅旗鎮世紀名城一期(2例)

紅旗鎮中珠上郡四期(1例)


高欄港區(1例):

平沙鎮美平一街240號


斗門區(8例):

斗門鎮御金山小區(5例)

井岸鎮之舟客棧(1例)

白蕉鎮連橋路299號(2例)


高新區(5例):

唐家灣鎮雞山村(1例)

唐家灣鎮中海銀海灣(2例)

金鼎南星街(1例)

唐家灣鎮旭日灣花園(1例)


確診病例中有7例是中山市常住居民,已通報中山市。其主要活動場所為:


坦洲鎮(3例)

匯翠山莊匯宜居


三鄉鎮(4例)

鶴泉山莊

雅居樂萬象郡


不聽提醒不顧勸阻,

18人年夜飯聚餐多人“中招”;

四個武漢來珠家庭,

共聚一個包間吃年夜飯,

目前四個家庭均有確診病例。

近日,我市出現的

兩起新冠肺炎聚集性確診病例,

教訓深刻,後果嚴重。


17日凌晨,珠海警方發佈了對兩起案例當事人餘某某、洪某某等人開展調查的決定,引起市民網友高度關注。自疫情發生以來,相關部門和新聞媒體反覆提醒,卻仍有部分人出於僥倖心理,故意隱瞞疫情發生地行程或病史情況,造成疫情傳入擴散。

17日,市公安局副局長陳智及市司法局副局長李凱就珠海警方對兩起案例當事人開展調查進行了解讀。

陳智表示,市公安局正就上述案件進行證據收集,如事實充分,將從嚴懲處。

李凱表示,故意隱瞞相關信息造成疫情擴散,將被依法追責。

兩場家庭聚餐導致多人“中招”,

警方對聚集性疫情事件當事人

開展調查


事件一:

1月16日至20日期間,居住在武漢的余姓女子及其親屬共18人相約陸續來到金灣區,共計4個家庭。

1月23日,廣東省啟動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當天,市疾控中心也發出《致廣大來珠湖北朋友的一封信》,倡議大家取消前往參加密閉或通風條件不好的室內聚會和集體活動。

這四個家庭卻仍然不顧多方提醒,在1月24日前往酒樓聚餐吃年夜飯。

目前,18人中共有6人確診新冠肺炎,並導致近50名密切接觸者和一般接觸者被集中或居家隔離進行醫學觀察。


事件二:

1月20日至23日期間,居住在香洲區的洪姓男子及其家屬接待了張姓男子等兩批共13名到珠海過年的武漢親友,且罔顧政府疫情防控決定,在除夕夜與他們一起,總共18人在餐廳包房吃年夜飯。

1月26日20時左右,洪某某與3名武漢親友自駕到珠海某商場購物後返回家中。

1月29日下午,洪某某和其侄子自駕前往坦洲購物,停留半小時。

最終,這場家庭聚集造成多人確診新冠肺炎。

經初查,市公安局決定對餘某某等人在疫情防控期間未遵守省、市政府發佈的相關決定,產生嚴重後果的行為,依照《刑法》《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為刑事案件開展偵查。洪某某等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涉嫌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依法受理為行政案件

進行調查。


防疫期間

既要配合防控工作

也要遠離毒品。

毒品害人害己,

吸販毒會遭到法律制裁,

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吸食毒品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

(一)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未成癮嚴重人員被公安機關查獲後面臨:

1、行政拘留5日或500元罰款;

2、行政拘留15日並處2000元罰款,及社區戒毒3年。

(二)吸毒成癮嚴重者面臨

1、送公安、司法強制隔離戒毒所進行兩年強制隔離戒毒,在強制戒毒期滿後,還需要接受3年的社區康復。

2、國家鼓勵吸毒成癮人員自行戒除毒癮。自願接受戒毒的,公安機關對其原吸毒行為不予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

1、無論數量多少,都會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信息來源 | 珠海發佈 珠海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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