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才住20年就倒塌了怎麼辦?

用戶7748140935711


是設計施工原因還是其他外力因素?如果倒了,應該是責任方賠償,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協調。


小呆自媒體


你好,我是一名從事房地產行業4年有餘的房產經紀人,很高興為你解答此問題。

目前國內商品房設計壽命如何?

商品房房產證使用壽命都是為標準的70年,而房產的建築為50年。根據目前國內的房產使用情況來說,有很多都是超過50年的設計期限的。現代工程技術的進步使用的都是國家標準的鋼筋混凝土。以前的瓦房設置都可以居住50年,何況現在的房子呢?50年通常都是指門窗水電。


國內這邊很多建築物也是在改革開放之前建的,進行重新翻新之後,在使用幾十年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現在其他國家很多都是沒有年限制這方面的出現的,所以他們這邊也會出現很多百年的建築物。


質量保證

我們購買房產的時候,在開發商所有資料中有一樣是叫質量保證書,質量保證書在規定年限內出現非人為倒塌或故意損毀。(不包含地震、海嘯、火山爆發等自然災害)國家政府會追究開發商責任,如果出現人員傷亡或者死亡,開發商要負全責。

法律追究

根據國內《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


小結

目前國內房地產倒塌現象很多都是偷工減料,都是材料負責人出的錯。


有點意思A


你這個假設還是很大膽的。

如果說現有的商品房開發20年就倒塌了,那產品質量肯定是存在重大問題的,現在工地施工建設單位的負責人都是終身制,如果出現嚴重的質量事故是要蹲班房的。

一般高層樓房的產權是70年,但實際上房屋設計確實沒有到70年,更多的是在50年。

當然你說的也不是沒有可能,因為隨著中國經濟發展的持續放緩,城市化的城改項目,拆遷應該不會像前些年那麼快的進程。

如果真的出現了上述情況,個人感覺應該是會所在區域的住建部部門,法院對接,如果是一家百年老店,企業存活時間比較長,應該就會直接找企業索賠,但如果隨著時間的發展,原有的開發公司倒閉了,這個還真的就不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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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問題。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非房屋主體結構的質量問題。

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體結構問題,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購房合同中有特別約定,則依約定執行;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購房合同中無特別約定,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予以解決,但一般開發商不會同意退房。遇到此類問題,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範圍內,開發商應依法承擔質量保修責任,如超過法定保修範圍和期限的,實行有償維修。其中屬於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部分的大修、更新、改造維修費用從公共維修基金中支出;屬於購房者自用部位及自用設備的,由業主自行承擔費用。如果開發商在法定保修期內未能及時履行保修義務的,購房者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由此給購房者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一般來說商品房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發生質量問題的並不多見,大量發生的是非主體結構問題。因此,建議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注重有關房屋質量條款的約定,並注意收房時開發商出具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有關房屋質量保修約定、保修期及保修範圍。

驗房時發現房屋質量有問題該怎麼辦

在驗房收房的過程中,如果發現房屋有一些小的質量問題,可以讓發展商及時補修。但如果出現以下八種情況,則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

(一)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二)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三)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四)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的(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五)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六)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

(七)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

(八)合同中約定的其它退房條件出現時。


華仁vlog


20年以後倒了,問題很複雜。首先有可能這家開發商破產倒閉了。即使沒有倒閉,也是很麻煩的事。如果倒得少,開發商還在,開發商帳戶還有足購的資產來給你重建,倒樓的住戶也是麻煩的很。你要找週轉房,一年兩年能順利重建?這些都要打個問號。總之20年左右倒了,開發商和住戶都算倒黴。雖說設計壽命50年以上,但50年以後會有相當多的樓房會破舊。倒不倒誰邊難說不倒或倒,社會在不斷地發展,順其自然吧。


zhujiapei


一般商品房都是70年,20年就倒塌了,你可以去告他。那是開發商的問題。找到施工單位和相關的驗收檢驗機構。



深圳小飛


1。在可以找到開發商、建築商的情況下,有房產局、司法處理。

2、維修基金可以維修,但是數量太大,也無能為力。

3.貸款是銀行付給開發商了,你必須要還。

4、業主集體上訪吧。

你說的情況是如果倒了,還是已經倒了。已經倒了,就要靠政府出面,抓回開發商、和建築商共同賠付。


海景Max


這種情況需要 研判案情 也就是商品房的倒塌 是什麼原因造成的來確定如何應對!

如果商品房的倒塌 有證據證明是其在建設過程之中,建設工程發包人 承包人 勘察人 設計人 施工人 其中一方 或者幾方 甚至全部的過錯,

因為他們的過錯導致商品房質量不合格,可以起訴要求其承擔相關的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商品房的倒塌 是第三人侵權導致,例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連步街 曾經發生第三人在樓房地基附近非法挖坑,最終導致樓房部分倒塌

如果商品房的倒塌是自然原因導致的,例如地震,那麼應當屬於商品房的滅失。

在房屋所有權人未給該商品房投保的情形之下,只能由商品房的所有權人承擔這個不幸的後果

但是對於自然災害 國家都會採取相應的救助機制


奮鬥的詳詳


按照房屋合同法,追溯根源,“”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老祖宗的話沒有錯


小彬有事你說話


房子有設計年限,在50+,如果20年就倒塌,告開發商,就可以追根溯源,找到施工單位和相關的檢測驗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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