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不断推进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10月25日,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校工作的高度重视,反映了党校工作实践创新、体制创新的新成果,标志着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开启了制度办学、制度治校的新阶段,为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认真履行党委办党校(行政学院)、管党校(行政学院)、建党校(行政学院)主体责任,特别是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以来,第一时间召开全市党校工作会议,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全市基层党校达标建设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观摩会研究部署党校工作。制定出台“一个意见、两个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运城市县级党校建设达标考核实施方案》《运城市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党校达标建设六方面22类33个细化指标、办学体制改革六方面21项具体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到党校(行政学院)讲课、作调研、作报告,对党校(行政学院)文件作批示,多次在全市重大会议上点名给党校(行政学院)提要求、压担子、交任务,与各县(市、区)委书记签订《县级党校建设目标责任书》,提出并带动市县两级党校开展农村(社区)“两委”主干“万人计划”培训、普通党员进党校培训,累计培训农村(社区)主干2万余人次、普通党员15万余人次。组织、宣传、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积极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大力支持党校(行政学院)建设发展。全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办党校的良好工作格局。

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县两级党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抓住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纲”和“魂”,举党旗、育党人、立党言、尽党责。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聚焦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要任务,强化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扎实推进用学术讲政治“一号工程”,近三年来累计举办各类主体班次近百期,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两万余人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在运城的实践为主题,组织市县百余名党校教师开展多轮调研,连续三年举办全市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形成课题成果百余项,汇编《思想的力量》科研理论文集3册,推出《决策建议报告》17期,完成省市各类课题25项,公开发表科研理论文章172篇,在全国、全省各类理论研讨、学术交流活动中获奖18项。各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校)认真落实市委“两个方案”要求,大力实施县级党校达标建设工程和办学体制改革工程,累计新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6所、改扩建党校(行政党校)6所,所有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全部实现春秋两季主体班次、“万人计划”培训班、“普通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常态化。在全省党校办学质量评估中,我市市委党校和6所县级党校被评为一类党校,7所县级党校被评为二类党校。全市党校(行政学院)事业迈入高质量建设发展的快车道。

行者方致远,奋斗路正长。《条例》的出台,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用好这一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新的历史机遇,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乘着贯彻落实《条例》的东风,奋力书写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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