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市場監管局公佈6例涉疫情防控違法廣告典型案

  中國消費者報瀋陽訊(記者 王文鬱)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遼寧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強廣告監測、檢查工作力度,規範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發布行為。2月18日,遼寧省市場監管局公佈一批疫情防控期間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1月25日,盤錦市興隆臺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盤錦益壽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二部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板藍根顆粒上的POP海報標註“新型肺炎就用金蓮花口服液,提高免疫力抗病毒”廣告語。經查,POP上宣傳的內容與金蓮花口服液的功能主治不相符,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興隆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法立案調查處理。

  1月28日,撫順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上級轉來的線索,對撫順市廣播電臺(音樂頻道)發佈的銷售“天刺海參”廣告進行了調查。經查,該廣告中含“提高免疫力、抗病毒”內容,涉嫌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撫順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立案調查處理。

  1月28日,北票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北票市新華路一處外牆有人張貼懸掛非法廣告。經查,為當事人從海軍所為,廣告內容有“喝水靈子水,能強壯身體,能預防流感和細菌、病毒;水靈子儀,秒殺一切淨水器,長期使用30年,中間不用維護;水靈子儀過濾的水對高血壓、高血脂、血黏、糖尿病都有很好的治療效果”。當事人涉嫌發佈虛假廣告,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北票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立案調查處理。

  1月31日,丹東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丹東康達中醫院在利用微信朋友圈做企業廣告宣傳時,頁面中含有“近日丹東發現多例新型冠狀病毒者,防控病毒形勢日趨嚴峻。丹東康達中醫院遵循‘不治已病治未病’的中醫理念,針對北方寒冷乾燥天氣,為您準備預防新冠等肺炎的小藥方,代茶飲,便於隨身攜帶的避瘟囊和芳香闢穢的優質艾葉,助您預防感染,共抗病毒”。經查,當事人廣告宣傳涉嫌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丹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立案調查處理。

  2月2日,瀋陽市蘇家屯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瀋陽萬家康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迎春北街店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發佈的廣告含“萬家康大藥房對抗冠狀病毒首選”“提高免疫力預防感冒口罩+維生素C+消毒液”“抗病毒預防流感流感丸+藍芩口服液板藍根顆粒+四季抗病毒膠囊”內容,涉嫌利用疫情發佈虛假廣告,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蘇家屯區市場監管局依法立案調查處理。

  2月3日,大連市市場監管局經對廣告進行監測發現,大連喜士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利用其微信號在微信公眾平臺上發佈“潔字號”多功能濃縮洗滌粉廣告,內容含有“比84消毒液更安全更適合全家用的產品”“打贏新型冠狀病毒加油!洗衣服洗衣液洗碗液消毒液一款潔字號統統可以辦得到”,涉嫌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大連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立案調查處理。

  遼寧省市場監管局表示,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將繼續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廣告監管工作,廣大人民群眾如發現違法廣告可以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迅速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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