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送炭!福建9措並舉,疫情防控期間不讓一個貧困戶和困難群眾掉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籌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和脫貧攻堅戰,昨天我省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農村貧困戶和城鄉困難群眾、困難黨員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以九項舉措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間農村貧困戶和城鄉困難群眾、困難黨員的基本生活。


第一:強化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
▲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防控措施,加大救助力度,織密織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要通過上門、電話、微信等方式,加大排查力度,對基本生活存在困難的,採取臨時救助、低保救助、發放慰問金或應急物資、結對幫扶等措施予以扶持。
第二:紮實開展農村貧困戶幫扶工作
▲ 加大產業扶貧資金扶持力度,通過農資送貨上門、產業發展指導服務、新型經營主體帶動等措施,幫助貧困戶抓好春耕生產,確保不誤農時。
▲ 強化貧困地區農產品產銷對接,防止農產品積壓。
▲扶貧小額信貸要及時發放,適當延長還款期限。
▲ 對因疫情防控無法外出就業的貧困勞動力,各地要多渠道安排有就業意願的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
▲ 要加強動態監測,強化跟蹤管理,防止因疫情出現貧困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和飲水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況,確保疫情防控期間貧困戶脫貧質量不縮水。
▲ 及時將返貧人口和新發生貧困人口納入幫扶範圍。
第三:提高低保救助效率
▲ 疫情防控期間,低保審批權限全部下放到鄉鎮(街道)。各地要及時將受疫情影響、符合條件的城鄉困難群眾納入低保範圍,相關手續可待疫情防控一級響應解除後補辦。

▲ 對受疫情影響導致家庭人均收入下降的低保對象,要適當提高補助水平。
第四:落實特困人員照料服務
▲ 各鄉鎮(街道)要全面落實特困人員照料服務,督促村(居)委會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年前離開供養服務機構回家過節暫未返回機構的集中供養特困人員逐一指定委託照料責任人;責任人被隔離進行醫學觀察的,要重新臨時指定。
▲ 鄉鎮(街道)和村(居)委會要督促照料服務人落實照料服務責任,定期探視巡訪,密切關注特困人員的生活和身體狀況,確保“平日有人照顧、生病有人看護”。
第五:加大臨時救助工作力度
▲ 對受疫情影響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難殘疾人、困難職工以及困難黨員等特殊困難群體,直接予以臨時救助。
▲ 疫情防控期間,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流動人口,由急難發生地鄉鎮(街道)或縣級民政部門按急難型直接救助。各地採取社會化發放、現金髮放和物資(生活必需品及口罩等防護用品)發放等形式,按需實施臨時救助。
第六:加強留守老人和困難兒童關愛服務

▲ 村(居)委會要加強留守老人(含獨居、孤寡老人,下同)巡訪工作,提高電話巡訪頻次,及時向留守老人或其鄰居瞭解其生活情況、身體狀況,告知疫情防控注意事項並做好心理疏導工作,有困難的要幫助解決。
▲ 督導員、兒童主任要全面瞭解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疫情防控、家庭監護、生活保障等情況,有困難的報由鄉鎮(街道)幫助協調解決。
▲ 對疫情防控期間新申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的實行特事特辦,符合條件的先予納入保障,待疫情防控一級響應解除後補辦手續。
第七:引導動員社會力量參與
▲ 各縣(市、區)要整合資源,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依託現有項目,支持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力量,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為城鄉困難群眾提供生活扶助、心理疏導、政策宣傳和資源鏈接等服務。
▲ 要廣泛動員轄區黨員提供志願服務,積極有序參與城鄉困難群眾一對一關愛幫扶。
第八:適量發放疫情防護用品
▲ 各縣(市、區)要加強防護物資的統籌安排和調撥使用,對有確診或疑似病例村(居)委會中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難殘疾人、困難職工、困難黨員等特殊困難群體免費發放適量口罩、消毒液等防護用品。

第九:履行資金保障及監管責任
▲ 疫情防控期間,農村貧困戶和城鄉困難群眾、困難黨員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按現有渠道解決。
▲ 要加強資金監管,資金的使用、發放應符合相關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已列入省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範圍的項目,應按要求落實監管責任,做好線上線下數據銜接,做到全流程監管。
▲ 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配合民政、農業農村、殘聯等相關部門和單位,把好支出關口,全力做好經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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