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擡物價!邯鄲多家藥房、超市被查處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邯鄲市市場監管部門嚴格履行監管職責,持續加大市場監管領域執法力度,有力維護了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秩序。

哄抬物價!邯鄲多家藥房、超市被查處

現公佈第二批典型案件:

1.大名縣健邦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哄抬物價案。接群眾舉報,大名縣市場監管局對大名縣健邦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藥店口罩、84消毒液等部分防疫用品價格漲幅比較大。大名縣市場監管局立即責令當事人改正,並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三)款之規定,對該藥店擬處以98000元罰款。

2.魏縣陽光超市有限公司哄抬物價案。接群眾舉報,魏縣市場監管局對魏縣陽光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超市將部分政府補貼蔬菜打包成精品蔬菜高價出售。魏縣市場監管局立即責令當事人改正,並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八條規定,對該超市擬處以3000元罰款。

3.涉縣蕾芳藥房未明碼標價案。涉縣市場監管局在市場監督巡查時發現該藥房部分藥品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涉縣市場監管局立即責令當事人改正,並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之規定,對該藥店擬處以5000元罰款。

4.臨漳縣好又多超市哄抬物價案。接群眾舉報,臨漳縣市場監管局對臨漳縣好又多超市行現場檢查。經查,該超市部分農副產品涉嫌哄抬物價,臨漳縣市場監管局立即責令當事人改正,並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之規定,對該超市擬處以8000元罰款。

5.叢臺區永康大藥房哄抬物價案。叢臺區市場監管局在市場監督巡查時發現該藥房部分口罩價格偏高,叢臺區市場監管局立即責令當事人改正,並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第十條之規定,對該藥房擬處以9000元罰款。

6.廣平縣益民藥房未明碼標價案。廣平縣市場監管局在市場監督巡查時發現該藥店部分藥品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廣平縣市場監管局立即責令當事人改正,並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之規定,對該藥房處以1000元罰款。

7.館陶縣名都藥房未明碼標價案。館陶縣市場監管局在市場監督巡查時發現該藥房部分口罩進貨沒有發票,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館陶縣市場監管局立即責令當事人改正,並依據《價格法》第六條,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藥房擬處以6713元罰款。

8.雞澤縣同仁藥房哄抬物價案。雞澤縣市場監管局在市場監督巡查時發現該藥房部分口罩價格偏高,雞澤縣市場監管局立即責令當事人改正,並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之規定,對該藥房處以1000元罰款。

9.永年區張素霞衛生室哄抬物價案。永年區市場監管局在市場監督巡查時發現該衛生室部分醫用一次性防護口罩價格偏高,永年區市場監管局立即責令當事人改正,並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衛生室處以1000元罰款。

10.成安縣民心藥房未明碼標價案。成安縣市場監管局在市場監督巡查時發現該藥房部分商品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成安縣市場監管局立即責令當事人改正,並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之規定,對該藥房處以3600元罰款。

(燕都融媒體記者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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