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疫情中,為什麼有那麼多老年人拒不執行居家隔離的相關規定?

葉飛律師


風華正茂經時歷過“為四個現代化奮鬥”,懷著憧憬下崗了,無所謂的同時對法律意識淡薄的結果。


歡樂6661


是因為老年人思想頑固,又不會看新聞,也不會看4G手機,也認不清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人傳染人的勵害,因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我記得我們小區,我出去打純淨水時,有一個歲數大點的,出來散步不帶口罩,我這人就是愛管閒事的人,我說,先生無事別在外邊,要帶上口罩,空氣不好,外邊有病毒感染,他說,沒事別害怕。我再說一遍,有的老年人知識少,麻痺大意。


王朝乾


又有人說“為什麼有那麼多老年人”拒不執行居家隔離的相關規定?真的嗎?為啥電視上看到、網上人們曝光的不執行居家隔離的相關規定並非都是老年人呢?

當然,不通情理不認真執行居家隔離的相關規定的人中,也有個別老年人,但肯定不多,不要為黑老而誇張地說“那麼多老年人”。

自春節開始採取疫情防控措施以來,本老兩口老老實實窩家裡,不拜年不訪友。我們生活能自理,交待小孩暫不要回來,通過電話、微信互相溝通信息就行。

天氣好時偶爾下樓活動一下,可20天來沒見到一個老哥老姐們,大家都老老實實窩家裡,避免出去染上疫情,不給社會添亂,不給子女添亂,不給自己添痛苦。

可你卻硬要說“那麼多老年人”拒不執行居家隔離的相關規定!你這人品可見一斑啊。


lipurnc


老年人是一個特殊群體,對此群體看法應該與年輕群體不一樣,大家要有更多的耐心與包容性。老年人多多少少都有基礎病,如心腦血管病,糖尿病,關節病等等,這些病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要適當多活動,以保證循環系統血液流暢,不然,容易形成血栓,造成腦卒中,心梗等嚴重疾病發生,甚至有生命危險,所以,大部分老人都有外出散步,吸收新鮮空氣的習慣,還有些老人沒有戴口罩的習慣,這也是讓人產生看法的一個原因。再有,人,隨著年齡增長,脾氣秉性也發生了較大變化,這點,家裡有老人的,當晚輩的應該有體會,就是老人變得固執倔強,容易著急,基於這種情況,在防疫情中,老年人的矛盾比較突出就不難理解了。怎麼辦呢?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會變老,老人也是從年輕時候過來的,也為社會做過貢獻,是整個社會一部分,所以,對待老人還是要耐心,耐心,再耐心,多想想辦法,還是能解決這類問題,辦法總比困難多,打通靈感,讓老人群體與社會和諧共處,共渡難關。


靜觀與吶喊


又見攻擊老年人的言論。題主太不要臉,多多少少老年人為疫區捐贈。 有的拿出了一輩子的積蓄,有的只留一點錢給自己養老,其餘全部捐贈了。有見過年輕人這樣做的嗎?題主這種沒爹沒媽的人i渣,少出來丟人顯眼。


不和你爭2019


提問者腦子有毛病,守不守規定根本就沒有什麼年齡界限,可以說什麼年齡段的人都有!

至於今年這場瘟疫,的確有些老年人覺得沒有什麼大驚小怪,出門很不願意戴口罩,因為捂著嘴很不習慣、見到人僅僅打一聲招呼都無法張口!

還有一個主要原因是老年人經歷過的災難風波並不是今年僅僅一次,可能他們認為自己曾經的艱苦歲月都挺過來了,對自己的身體很自信,僥倖認為自己對疾病的抵抗力強。死的都是命短的或身體差的!


qiguo風雨不倒


跟部分落後地區一樣,不只是老年人,追起根源是小農思維,不願求人、不想受人限制,總之沒有“社會人”意識。說到底就是慣的,不見棺材不落淚,總覺得“你能把我怎麼樣”。


破折號85218536


見慣了生死,經歷的多了,一切都看淡了,所以老年人不會像年輕人那樣恐懼不安,沒什麼,老人做好防護出去溜溜沒什麼大不了的。以現在的科技條件,此疫致死率並不高,我們應有信心,別整天弄得世界未日似的,恐懼無助於防疫,做好防護坦然面對才是良好的心態和應對辦法。


天邊那一抹雲霞


如果從網上看到不遵守疫情規定人的比例看,應當說,我國的國民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

從網上看到的維護疫情秩序的大都是小區保安,相當於自治。有足夠的(視頻)證據證明有違法行為時,投訴警察後,讓警察履行執法過程。

但也不否認自治過程中有過當行為。如進入家庭根據鄰居報案對搓麻將強制阻止。但總起來對疫情規定,還是沒有較大的矛盾出現。說明公眾對疫情控制有很大程度的理解。對此國外也給予我國疫情控制全國性動員有較高的評價。

如果稱為我國國民素質的飛躍提升,那就是建國後國民文化教育成就。根據研究表明,經過近幾十年來的快速發展,我國人口的科學文化素質有了普遍的提高。全國九年義務教育普及率達到95%以上,青壯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21%。我國的快速經濟發展也說明了人口素質的提高。

至於本題提出的老年人居多,其實年輕人也有,還有年輕的幹部。所出現的人員應當屬於個案。


劉俊利


現在老年人違規之事 經常出現 在公交車上 在公共場所 匪夷所思的畫面時爾撩出 一句話 壞人變老了。還有, "尊老愛幼" 的思想深入骨髓 一旦有悖自己的感覺 便有出格之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