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之於書,用之於書

去年買了很多書。自己掙的稿費幾乎全用來買書了。掙稿費不就是為了買書嗎?取之於書,用之於書。

不過,買得快讀得慢,討厭得很。

倒不是沒有時間,如果認真讀的話,不費勁的書一個下午總能讀個一本半本的吧。可是不好的書讀不進去,好書又捨不得一口氣讀完,再加上,總想看手機,以躲避看書這種書。

所以書讀得是非常之慢的。

其實讀書是最有樂趣的一件事,但這種樂趣需要消耗一些精神上的力氣,而懶惰的人總想著如何去做更舒服的事,所以讀書總是不由自主地排到了最後面。討厭得很。

前幾年收到的一整套魯迅全集,看了大約兩三本,剩下的幾本雜文就不怎麼想看了。因為我又不寫雜文,可以說和業務不相關的文字,我總覺得雖然書是好書,但到底用處不大,就一直放著。只是在心底裡叫著,要去讀啊,要去讀啊。擺在一起的還有一套巴爾扎克全集,也是如此命運,一讀就覺得好,可是讀起來又很費勁,讀了三本就不讀了。

去年買的前年的諾貝爾文學獎的書,看網上吹得挺好。可是拿回來看了看,彷彿在讀一本舊書。《太古和其他時間》簡直就是《百年孤獨》的模仿版,受不了那股腔調。我總覺得寫作風格這事,一個人創出來了,別人再學,就像吃別人嚼過的饃一樣讓人不舒服。女作家明顯是受了那本書的影響。另一本《白天的房子夜晚的房子》也是吹得太過分了,看了看,完全看不下去,吸引不了我。買的這兩本書挺後悔。

買了一套《米沃什詩集》,似乎是有三個譯者。有兩個譯者的風格很好,其中一個像在說大白話,受不了。不過詩歌這東西,我總是心嚮往之,卻難以走向深入,所以買回來後就扔在了一邊,什麼時候讀呢?不知道。

把博爾赫斯的所有書都搬出來,放了一段時間又塞回去,看不進去。

還買了夏目漱石的四本小說。挺好看。目前看了兩三本。覺得有點兒太佔時間,因為我還要寫別的,所以就放一邊兒去了。

還買了好多書,有的出乎意料的好,有的讓人受不了。

《納尼亞傳奇》寫得非常不好。看了少半本,就扔一邊兒了。等有時間好好看看再批評它。

幾乎所有德國的,俄國的,法國的等等國家童話書,都太好看了。錢沒白花。

想買書,就得好好掙錢。買了書最好還是好好讀,不然就白花錢了。

假期的最後十來天裡,好好讀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