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規定!濟南:隱瞞病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等行為將採取聯合懲戒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7日訊 2月17日,濟南市委、市政府召開有關濟南近期疫情防控情況的新聞發佈會,記者瞭解到,2月13日下午,濟南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並立即公佈實施。對疫情期間的法律責任、懲戒措施和司法保障作出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決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佈的決定、命令、通告或者不配合人民政府依法採取的調查、檢驗、隔離等措施的,依法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明确规定!济南:隐瞒病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等行为将采取联合惩戒

同時,對於個人有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的,除依法嚴格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外,有關部門還可以將其失信信息依法歸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並採取懲戒措施。

《決定》明確,對國家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挪用救援款物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決定》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積極履行職責,依法處理各類疫情防控相關民商事糾紛,依法嚴懲各類妨礙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為疫情防控及時提供司法保障。

閃電新聞記者 馮宜雯 段嘉琪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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