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明年實施臥虎山至錦繡川水庫連通工程

11月15日,濟南市政府印發《濟南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實施方案》。方案明確,2020年繼續推進白雲水庫建設,實施東湖水庫擴容增效工程;“十四五”期間開工建設城南、武莊2座中型水庫和埝頭水庫;實施鵲山水庫供水能力提升和楊家橫、杏林等中型水庫增容工程。2020年實施東部城區“四庫連通”、臥虎山至錦繡川水庫連通工程,“十四五”期間實施玉清湖水庫至鵲華水廠輸水和狼貓山水庫至旅遊路水廠輸水工程。

方案指出,全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初步匡算總投資167.65億元,其中2020年實施項目總投資67.65億元。

濟南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實施方案

為補齊我市水利基礎設施短板,加快重點水利工程建設,按照《山東省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實施方案》(魯政字〔2019〕18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積極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新時代治水方針,以“根治水患、防治乾旱”為總目標,按照“興建、提升、整治”要求,加快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確保2020年主汛期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二、任務目標

2020年主汛期前重點解決防洪安全隱患方面存在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實施小清河防洪治理,重點治理其他存在防洪隱患的河道,提高防洪標準,對病險水庫、水閘實施除險加固。“十四五”期間,重點推動新建水庫、引調水、河道攔蓄等抗旱調蓄水源工程建設,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努力將我市水利建設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為建設“大強美富通”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提供水利方面的支撐和保障。

(一)水毀工程修復。2020年主汛期前,完成61處塘壩、灌排設施等水毀工程修復任務。

(二)鞏固提升工程。

1.小清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是幹流治理,對小清河干流濟青高速至荷花路橋下游擬復建的柴莊閘(復航起點)段16.3km河道按100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治理,主要包括河道擴挖、拆除重建沙河大橋等4座跨河橋樑、堤頂路建設;復航起點至章鄒邊界段防洪標準50年一遇,結合復航工程實施。二是排澇泵站建設,新建趙王河、友誼河入清口2座排澇泵站。三是滯洪區建設,新建小李家滯洪區,整治白雲湖、芽莊湖滯洪區。四是重要支流治理,鉅野河、繡江河、杏花河防洪治理標準不低於20年一遇,重點河段防洪治理標準達到50年一遇,2020年主汛期前完成主體工程。

2.其他河道治理。實施徒駭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建濟陽區牛王灌排泵站、改建靳家道口橋,新建商河縣營子涵閘泵站,2020年主汛期前完成主體工程。“十四五”期間推進徒駭河干流濟陽區段堤頂路硬化、改建橋樑等工程建設。

推動長清區南大沙河、濟陽區土馬河、萊蕪區方下河(西見馬村至灰堆村段、北苗山村至東見馬村段)、鋼城區辛莊河重點段治理;實施歷城區劉公河、土河、楊家河重點段治理和韓倉河水毀修復等。2020年主汛期前完成主體工程。“十四五”期間實施長清區北大沙河等河道重點段治理。

3.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實施59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其中中型1座(長清區崮頭水庫),小型58座。2020年主汛期前完成主體工程。

4.病險水閘除險加固。繼續實施徒駭河營子攔河閘除險加固,2019年年底完成主體工程。

5.城區道路積水改造。對歷下區山大路與花園路路口,天橋區生產路西街、北園大街三孔橋下等19處道路積水點實施改造。2020年主汛期前完成主體工程。

(三)抗旱調蓄水源工程。

1.水庫建設。2020年繼續推進白雲水庫建設,實施東湖水庫擴容增效工程;“十四五”期間開工建設城南、武莊2座中型水庫和埝頭水庫;實施鵲山水庫供水能力提升和楊家橫、杏林等中型水庫增容工程。

2.河道攔蓄。“十四五”期間實施徒駭河黃橋攔河閘、沙河故道、徒駭河故道治理工程。

3.引調水工程。2020年實施東部城區“四庫連通”、臥虎山至錦繡川水庫連通工程,“十四五”期間實施玉清湖水庫至鵲華水廠輸水和狼貓山水庫至旅遊路水廠輸水工程。

全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初步匡算總投資167.65億元,其中2020年實施項目總投資67.65億元。項目清單由市水務局另行印發執行。具體預算安排以項目預算事前績效評價結果為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調整市重點水務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健全工作機制,統籌推進重點水務工程建設,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區縣應根據建設任務建立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機制,明確項目具體負責人,落實任務分工,全力推進重點水務工程建設。(市水務局、各區縣政府負責)

(二)足額落實資金。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納入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約束性任務。省以上補助的項目,地方投資部分市、區縣按4∶6比例承擔。市級項目,根據實際情況由市財政全部承擔或市、區縣共同承擔。區縣級項目,市財政根據區縣財力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其中歷下區、歷城區、濟南高新區的項目,市財政按照投資額10%予以補助;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章丘區的項目,市財政按照投資額30%予以補助;長清區、濟陽區、平陰縣、商河縣、萊蕪區、鋼城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萊蕪高新區的項目,市財政按照投資額50%予以補助;市南部山區的項目,市財政按照投資額100%予以補助。各級財政年度新增收入部分優先用於支持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具備條件的項目通過爭取政府債券和社會資本融資等多種方式籌措資金。(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配合)

(三)保障建設用地。符合單獨選址項目條件的,按照單獨選址項目組捲上報,使用省級預留的專項計劃指標。搶險救災急需臨時使用土地,災後可恢復原狀並交還原土地使用者的,不再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已頒發土地權利證書或不新增建設用地的,不再辦理土地預審手續。對水利工程佔用的永久基本農田符合整改補劃條件的,進一步優化避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各區縣政府、市水務局配合)

(四)加快前期工作。小清河防洪綜合治理工程和其他要求2020年主汛期前完成主體工程的項目,作為應急防汛工程實施。

1.開展統一設計。小清河、徒駭河等跨市骨幹河道治理由省級相關部門統一組織開展勘察設計;小李家滯洪區、城區道路積水改造、市直工程水毀修復由市級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勘察設計;水源工程根據管理權限由市、區縣分級組織實施;其他工程由項目所在區縣組織開展勘察設計。(市水務局、各區縣政府負責)

2.實行容缺審批。重點水利工程直接編制和批覆初步設計(代可研)報告或實施方案。用地手續在建設過程中辦理,環評手續在工程開工前報審,不作為批覆前置要件和報建審批事項。(市水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區縣政府負責)

3.簡化審批程序。不再辦理規劃選址、洪水影響評價手續;預算事前績效評價與項目審批合併開展,投資執行批覆的初步設計概算;設計報告中單列建設徵地移民安置章節,不再另行報批。工程設計如有變更,可根據參建各方形成的會議紀要先行組織實施,事後補辦審批手續。(市水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區縣政府負責)

4.分級審查審批。小清河干流治理和泵站工程,由省級審批;水毀修復工程分級報備;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由項目所屬區縣審批;其他鞏固提升工程由市級審批,其中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徒駭河治理、小清河重要支流治理由省級技術複核。新建抗旱調蓄水源工程按現行規定開展前期工作、履行審批程序。(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區縣政府負責)

(五)加強項目管理。加快推進工程建設,積極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設計施工總承包制,鼓勵小型水利工程集中打捆招標,允許重點水利工程冬季全線施工,同步做好揚塵治理工作,確保建築材料充分供給。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堅持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領導、統一監理、統一驗收,落實項目法人和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各方責任,全過程加強施工質量管控。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嚴防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依法依規做好徵地拆遷工作,確保社會穩定。(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政府負責)

(六)落實責任分工。各區縣政府是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責任主體,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市水務局負責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時間表、路線圖,細化分工。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加快項目審批立項。市財政局負責資金籌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保障項目用地和指導相關手續辦理。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接省交通廳,做好通航段河道治理與復航工程的銜接,提出非通航段堤頂道路建設標準和規模。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負責指導做好渣土清運、揚塵治理工作。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依法指導辦理項目環評手續。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加強文物保護。

(七)強化督導調度。建立定期調度通報機制,對重點水利工程建設推進不力的區縣政府,按規定約談有關負責同志。定期開展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力的依法嚴肅問責。(市水務局、各區縣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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