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招!梅州以“缓缴+降低+返还”社保等方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记者今日(16日)从梅州市人社部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梅市府明电〔2020〕6号)精神,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梅州市人社部门特制定涉及社会保险方面实施意见。

一、社保缓缴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4号)规定,允许受疫情影响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提问一

问:疫情期间企业能缓缴社会保险费吗?

答:可以缓缴!对于梅州市受疫情影响,当前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有难度、暂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免收滞纳金。

提问二

问:缓缴期间会影响待遇享受吗?

答:缓缴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二、社保降费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调整我省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8号)、《关于阶段性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9〕49号)等规定,继续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问:企业能享受哪些降费减负政策?

答:2020年,我市继续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16年3月1日起我市将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至0.8%,个人费率由0.5%降至0.2%)。同时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浮动费率以后,目前我市失业保险平均费率为0.58%,其中用人单位平均费率在0.38%,个人费率是0.2%。我市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阶段下调工伤保险费率,全市平均费率从调降前的0.4%降至目前0.18%。

注意:企业的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由市社保基金局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直接确定,参保企业无需申报。

三、稳岗返还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1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2号)等规定继续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梅州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

提问一

问:哪些企业可以申报这笔钱?

答: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梅州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

提问二

问: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报?

答:全年都可以!暂未申报2020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在今年12月31日前均可申报。

提问三

问:企业如何申领这笔钱?

答:申请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的企业向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股提交申请资料(在市社保基金局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科申请)。

申请资料如下:

1.《广东省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审核表》(可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下载或者联系属地人社部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企业的对公账户复印件;

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联系方式:

梅州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科:钟嘉宏 电话:2128306

梅江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股:曾康兴 电话:2196740

梅县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股:朱庆峰 电话:2589501

兴宁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股:饶辉明 电话:3258019

平远县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股:林志文 电话:8899268

蕉岭县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股:丘婉玉 电话:7188265

大埔县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股:刘秀球 电话:5551722

丰顺县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股:张跃辉 电话:6688223

五华县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股:周伟龙 电话:4431579

提问四

问:申报成功的企业什么时候能领到钱?

答:对在疫情影响期间申报成功的企业,我们将按政策规定加快审核公示流程,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提供的对公账户。

温馨提示:

以上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则按照上级新出台的政策执行。

【整理】张柳青

【来源】梅州人社

【作者】 张柳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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