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餐饮服务业复业复工流程指南(建议稿)》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餐饮服务业复业复工流程指南(建议稿)》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餐饮服务业复业复工流程指南(建议稿)》

根据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通知》,兰州、天水等疫情较重的市州,要以疫情防控为重点,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复工复产,并加大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检查和营业中的督查力度,保障市场供应满足。通知还明确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企业提前向地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提交《复工复产申请表》,经当地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三家核查,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准予复工复业。

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的同时,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引导具备防疫防控条件的餐饮企业逐步有序地复工复产,为群众提供放心、健康食品。目前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向县区下发了《餐饮服务业复业复工流程指南(建议稿)》,《指南》明确有意向复业复工的餐饮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省上及《兰州市餐饮服务业新冠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南》的要求开展自查。凡达到防控机构健全、体温监测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健康状况登记齐全、防护物资准备充足、各项防护措施有效执行到位,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指南要求的方可营业。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餐饮服务业复业复工流程指南(建议稿)》

要求复工的餐饮企业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的相关要求,严禁圈养、采购、宰杀、加工野生动物及制品、活禽以及供应以野生动物及制品为原料的各类菜肴等。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有效清洁、消毒,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保持场所良好通风。同时,要做好人员管理,建立每日健康档案。严格排查所有从业人员的情况并做好登记,14天内有过湖北省旅游史、居住史或与湖北省等地住留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不得上岗,经营者对排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复工餐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承办群体性宴席等人员集中集聚性活动,积极鼓励通过网络订餐、封签外卖形式,减少人员集中排队而可能引发的人员聚集等风险,坚决禁止顾客进店取餐,禁止堂食集中用餐,做好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网络订餐平台、配送企业及站点应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做好对复工骑手的健康状况调查询问和登记等管控,做好对外卖配送箱每日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推行无接触式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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