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商由於房價太高賣不出房子,如果他們破產了,你認為房價會打折拍賣嗎?

劉華銀mark


大家好,我是勇談。房企破產後房產會打折拍賣嗎?很多朋友都對於房企破產與房產之間的債務關係沒有理清,簡單來說房企破產與房產打折拍賣是兩回事,是兩個主體。房企破產清算後除去員工工資和正常支出外,其餘多數資產都是要抵押給銀行的(本身房企的貸款都是以房產或土地抵押而來的),進行房產拍賣的多數也是銀行。藉此機會跟大家分享下房企破產與房產拍賣的這些事。

房價太高不會導致房企破產或者說房企破產的原因從來不是房價太高

第一、房企是一個資金密集型企業,導致他們破產的多數原因都是因為“資金鍊斷裂”。房企的資金來源基本分為三個部分:自有資金、銷售回款和銀行貸款。其中這三者的比例正常是各佔30%左右,但是因為房企自有資金的來源很難確定(有各種債券抵押和民間借貸等),加上銷售回款中有大約15%左右涉及到個人按揭貸款,所以這三者比例中跟銀行貸款有關的基本可以佔據到40-45%;也就是說銀行貸款發放是否及時才是導致房企是否破產的關鍵。

第二、理論上來說“沒有賣不掉的房子”,所以高房價並不是導致房子賣不出的直接原因,反而高房價的背後的高毛利。僅僅回顧10年的房價上漲史我們可以發現這樣一個規律“房價上漲越猛烈的時候,購房的人群越多”,追漲不追跌的道理如今大媽們都懂得。這也是為何很多城市部分區域的房價是當地房價均價的2倍以上還是購買者趨之若鶩的原因。因為高房價背後其實還是資源的各種配套聚集,高房價自然有高房價的道理,大家都不傻。

房企因為資金鍊問題等破產後,其大多數資產都會被抵押給銀行,已經出售的房產除外

房企破產後一般有兩種情況:房產未銷售破產或者已銷售破產。對於未銷售的房企來說,其主要資產抵押物其實就是土地,哪怕是爛尾樓在銀行眼中也是一文不值;對於已經有銷售的房企破產了,那麼除去已經銷售的房產歸購買人所有外(貸款購房的還必須按期還款),其餘的多數房產都是要歸銀行首先處理的,也就是說我們經常看到的房產拍賣多數的發動著都是銀行。對於申請破產的房企該如何處置?一般操作手法是這樣的。

第一、尋找新的房企接手,不僅僅是權益還有債務。很多爛尾樓都是這樣的,尋找到新的房企後,房企通過改規劃(比如:提高容積率和樓高等)等技術性操作來儘量實現有收益。這個時候對於原來的購房者來說也有一定的權益保障,起碼是可以拿到房產的。

第二、無房企接手後,很多債務就壓在銀行這裡,就是一筆爛賬。因為土地包括房產被抵押給銀行的原因,銀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做處置。適合拍賣的土地或者房產進行依法拍賣,拍賣所得依法分配。

所以,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到房企破產後受到最大損失的未必是房企,直接受到損失的其實是購房者和銀行。畢竟房企也是有限責任,根據法律規定申請破產只需要把企業的所有資產用來抵押債務即可。這也是為何很多中小房企哪怕宣佈破產也不願意降價促銷低價賣房的原因吧,當然相信多數房企逼不得已不會走破產這條路。各位覺得呢?原創不易未經允許不得隨意轉載,喜歡房產問題的朋友可以訂購勇談的專欄,更多優質內容繼續貢獻中。


勇談房產壹貳叄


如果樓盤處於這個階段,無論是開發商的降價促銷還是司法拍賣,這個樓盤的市值和房產單價都會有不同程度的下跌。

這裡要區分二點,破產前和申請破產清算後的處理,這是二個不同的概念,破產前房產所有權扔屬於開放商,他們有權利對樓盤採取措施促進銷售,但如果申請破產,就會進入司法查封,開放商對房產所有權轉移,此時交易都將會被凍結。

所以回答這個問題要按照二個不同的程序來看。

破產前,開發商對房產擁有產權和支配權,面對積壓的庫存,他們可以進行價格調整,可能有人說有備案價格的限制,這個是有受到影響的,但國內暗箱操作價格的樓盤比比皆是,為了挽救企業不被進入破產程序,開放商有可能會孤注一擲的,表面上會遵守備案價格,但成交價格會進行調整,甚至都出現過開放商替買房人墊付資金促成交易。明著價格穩定甚至上揚,實則已經大跌。

但如果很不幸進入破產程序,這時法院就會進入,查封樓盤,暫停交易。這時開發商對樓盤已經沒有處理權了,他們沒有權利去再繼續銷售樓盤了,如果私自違規銷售都是違法行為,都將會被重罰,交易也是違法行為不會被認可。進入司法程序的房產最終的結局就是拍賣,拍賣的金額用於償還債權人的債務以及其他法定的支出。我們知道進入拍賣程序的價格都會低於市場價格,如果競拍人數不足,可能會造成價格的繼續下跌。





鳥眼觀察


不會!

這個問題需要對房產開發邏輯較為清晰方才解答。

首先房產開發當前的銷售價格不是由開發商決定的,是由政府部門得價格備案機制決定的,每個城市的上浮和下浮都有嚴格的規定,不是想怎麼賣就怎麼賣的!而且每個城市對於價格備案變更得時間也有明確的要求。

如果開發公司進入破產清算,破產清算小組需要理清債權債務關係,根據債權債務關係,按照比例分配資產。一旦分配完成,所有的資產的處置權就會變更到債權人手上,至於債權人是持有還是出售,已經不是開發商來決定了!

所以從市場而言,基本看不到開發商拋售資產的情況,因為這不會在銷售市場體現,更多的是再法拍市場體現,這是兩個不同的通路。


翔哥02


將來,或許很快,有錢的人不在想住現在的鴿子窩,而願意住別墅。開發商也會順應潮流,大量開發鄉村別墅,在城市的近郊,在空氣好的山邊湖旁等,然後大量的人更新,就像蘋果6代替蘋果5一樣。我們的子孫,等20年哪家沒有幾套房,他們不會住鴿子窩的,肯定不會,那事新的需求一定是別墅。


大海在舞


不會打折賣的,銀行抵債拿回去後再賒給消費者,銀行治消費者的話太容易了


用戶5257847618277


美好一天很榮幸能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我認為不會!這個問題需要對房產開發邏輯較為清晰方才解答。

以下我為大家分享,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與想法,希望我的分享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首先房產開發當前的銷售價格不是由開發商決定的,是由政府部門得價格備案機制決定的,每個城市的上浮和下浮都有嚴格的規定,不是想怎麼賣就怎麼賣的!而且每個城市對於價格備案變更得時間也有明確的要求。

如果開發公司進入破產清算,破產清算小組需要理清債權債務關係,根據債權債務關係,按照比例分配資產。一旦分配完成,所有的資產的處置權就會變更到債權人手上,至於債權人是持有還是出售,已經不是開發商來決定了!

所以從市場而言,基本看不到開發商拋售資產的情況,因為這不會在銷售市場體現,更多的是再法拍市場體現,這是兩個不同的通路。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Karma建築小知識


開發商破產清算,銀行委託法院拍賣查封資產,幾折有交易,賣完為止。要求買受人現金交易,拍賣行不收房奴。(可參考當年海南房地產崩盤)。


洲升池


不降50%以上,堅決不買,大家挺住,堅持就是勝利。讓房產商和炒房的還債的日子到了。


簡單自然51


打拆我也不買,高房價害了那麼多人,活該他們都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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