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慶縣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案

近日,犯罪嫌疑人韓某榮酒後駕駛機動車搭載著他人行駛到德慶縣悅城鎮321國道汕湛高速悅城出口疫情防控體溫檢測點時,不配合現場執勤民警的檢測登記,對執勤人員惡語相向,甚至動手毆打執勤民警陸某,致使民警陸某手部受傷。獲悉案件線索後,德慶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提前介入公安機關偵查活動,審查了案件材料,與辦案民警研討案件事實與證據情況,並提出了引導公安機關依法調查取證的意見。

犯罪嫌疑人韓某榮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並以暴力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二百七十七條的規定,其行為已涉嫌危險駕駛罪、妨害公務罪。目前,犯罪嫌疑人韓某榮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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