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防疫“守門員”萊山區在工業企業派駐專職督查員

膠東在線2月15日訊(記者 王向榮)在疫情防控關健時期,萊山區派駐專職駐廠督查員,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每家派駐至少1名督查員,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每名督查員進駐2-3家企業,引導全區工業企業有序復產復工,把控外地來煙返煙人員關口,以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

駐廠督查員要及時彙報企業疫情防控情況。嚴格履行日報制度和即報制度,每日將企業的疫情防控、人員信息、隔離措施及發現的問題情況報告街道園區和派出單位。配合每日新復工企業填寫區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下發的《疫情防控調查表》《摸排工作統計表》,確保內容準確,無一遺漏,彙總後及時上報。

在指導幫助企業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駐廠督查員還要協調解決企業難題。負責企業與區職能部門間的溝通聯繫,積極幫助企業協調解決疫情防控期間出現的相關矛盾問題。推動惠企政策落實。宣傳解讀《關於同舟共濟應對疫情支持企業渡難關穩發展的政策意見》等文件,盡全力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面臨的原材料、物流、資金、用工等實際困難。

開展三個指導。指導企業落實防疫主體責任。要求企業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山東省春節上班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細則》,落實檢疫查驗和健康保護措施。指導企業加強信息報送。及時向企業傳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幫助企業建立每日內部報告制度等,準確掌握員工健康狀況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指導企業開展防疫宣傳。幫助企業針對性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知識宣傳,引導員工遵守防疫指南,養成健康生活方式,提升自我防護能力。

加強六項監管。監督企業加強員工管理。監督企業每日檢查員工在崗情況,並登記造冊。企業新增員工需向所屬街道園區提出申請,待批覆後才能增加;未經批准擅自新增員工的,要提出整改意見並監督整改。監督企業開展健康檢查。監督企業落實在崗員工每日兩次體溫檢測,並做好籤字存檔,按時上報;對於體溫≥37.3℃或有明顯的乾咳、乏力等症狀者,要立即隔離並報告所在街道園區及區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疫情防治組或區疾控中心。監督企業保障防疫物資。監督企業每日檢查防護物資儲備情況,督促企業及時進行補充採購,必須保證1 周所需的儲備量等。監督企業加強員工防護。監督企業提醒員工正確佩戴、及時更換口罩等防護用品;監督企業職工餐廳就餐實施按班組錯峰間隔就餐,保持單桌就餐,避免交流交談;監督企業不搞集體活動,不搞大型會議,不得相互串崗、互訪。監督企業強化防疫措施。監督企業停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採用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監督企業在衛生間、食堂入口等公共區域設置洗手消毒設施。每日不少於兩次對會議室、辦公室、食堂、衛生間、職工宿舍、班車等公共場所進行清洗、擦拭或者噴霧消毒。監督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監督復工企業做到防疫和安全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定期開展復產復工安全培訓,檢查企業安全生產措施落實情況,要求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不得趕工、搶工,確保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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