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防疫“守门员”莱山区在工业企业派驻专职督查员

胶东在线2月15日讯(记者 王向荣)在疫情防控关健时期,莱山区派驻专职驻厂督查员,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家派驻至少1名督查员,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每名督查员进驻2-3家企业,引导全区工业企业有序复产复工,把控外地来烟返烟人员关口,以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

驻厂督查员要及时汇报企业疫情防控情况。严格履行日报制度和即报制度,每日将企业的疫情防控、人员信息、隔离措施及发现的问题情况报告街道园区和派出单位。配合每日新复工企业填写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疫情防控调查表》《摸排工作统计表》,确保内容准确,无一遗漏,汇总后及时上报。

在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驻厂督查员还要协调解决企业难题。负责企业与区职能部门间的沟通联系,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相关矛盾问题。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宣传解读《关于同舟共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发展的政策意见》等文件,尽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面临的原材料、物流、资金、用工等实际困难。

开展三个指导。指导企业落实防疫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山东省春节上班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则》,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指导企业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企业传达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帮助企业建立每日内部报告制度等,准确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指导企业开展防疫宣传。帮助企业针对性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员工遵守防疫指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加强六项监管。监督企业加强员工管理。监督企业每日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并登记造册。企业新增员工需向所属街道园区提出申请,待批复后才能增加;未经批准擅自新增员工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监督企业开展健康检查。监督企业落实在岗员工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并做好签字存档,按时上报;对于体温≥37.3℃或有明显的干咳、乏力等症状者,要立即隔离并报告所在街道园区及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治组或区疾控中心。监督企业保障防疫物资。监督企业每日检查防护物资储备情况,督促企业及时进行补充采购,必须保证1 周所需的储备量等。监督企业加强员工防护。监督企业提醒员工正确佩戴、及时更换口罩等防护用品;监督企业职工餐厅就餐实施按班组错峰间隔就餐,保持单桌就餐,避免交流交谈;监督企业不搞集体活动,不搞大型会议,不得相互串岗、互访。监督企业强化防疫措施。监督企业停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监督企业在卫生间、食堂入口等公共区域设置洗手消毒设施。每日不少于两次对会议室、办公室、食堂、卫生间、职工宿舍、班车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洗、擦拭或者喷雾消毒。监督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复工企业做到防疫和安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定期开展复产复工安全培训,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要求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不得赶工、抢工,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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