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時期,黃石檢察機關這樣辦案

疫情防控期間怎麼辦案?黃石市檢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檢察機關要求,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擊戰,在加強防護、保障安全的同時,穩妥有序推進檢察監督工作,有力打擊涉“疫”刑事犯罪。

從嚴從快打擊涉“疫”違法犯罪,有力震懾犯罪分子

“有大量一次性口罩、3M口罩囤貨,要的話抓緊排單,按順序發貨……”1月29日,陽新縣木港鎮居民羅某利用疫情,在朋友圈、微信群、抖音號四處散播消息,聲稱有口罩出售。

1月30日,山東省臨沂市市民苗女士在微信群看到消息後,信以為真,立即聯繫羅某,訂購一次性口罩16箱,3M口罩700個,並通過微信轉賬向羅某支付了人民幣10420元。不料,口罩還沒發貨,羅某收款後竟立即將她微信拉黑。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苗女士於當日前往所在地派出所報案。2月1日,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對此案立案偵查。2月4日,該案移交至陽新縣公安局。次日,縣公安局抓獲犯罪嫌疑人羅某。

為保證涉疫情案件的順利辦理,2月6日,在黃石市檢察院的指導下,陽新縣檢察院派檢察官提前介入,對該案的取證方向及證據收集方式提出意見,積極推動偵查工作進程。

2月11日,陽新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陽新縣檢察院審查逮捕。當日,陽新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對羅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對於涉疫情類案件做到了依法快捕,為疫情防控構建了及時有效的法治屏障。

在疫情防控戰“疫”中,黃石檢察機關認真履職,從嚴從快打擊違法犯罪分子,震懾違法犯罪。1月31日至今,黃石市檢察機關對涉疫情刑事案件共提前介入引導偵查5件,批准逮捕1件1人。

為了保持對涉疫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黃石市檢察院迅速成立疫情期間檢察業務工作指導組,建立黃石市檢察機關涉疫情刑事案件情況報告機制,要求各縣(區)檢察院密切關注、主動了解本轄區涉疫情刑事案件情況,每天向市檢察院報送涉疫情刑事案件情況,由市檢察院統籌指導。

2月13日,黃石市檢察院聯合黃石市公安局出臺《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強化檢警協作配合,形成打擊合力,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前移監督窗口,織密依法抗疫防護網

疫情防控以來,黃石市檢察機關積極開展涉疫情類行政執法案件的法律監督,不斷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疫情期間,黃石市檢察院檢察官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連線黃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持續關注黃石地區涉及疫情的行政處罰案件,對全市違法生產、銷售偽劣口罩,哄抬物價等案件進行重點關注。

通過前期工作銜接和溝通,瞭解到黃石地區查處了十餘起涉疫情類行政違法案件,檢察官逐一溝通了解,掌握相關案件情況,並將其中四起假口罩案作為重點,於2月10日赴黃石市市場監管局查閱案卷,實地查看被查扣的假口罩,摸排案件細節,提供法律建議,以確保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案件,能夠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追究刑事責任,從重從嚴從快打擊,震懾不法分子,提升疫情防控法律監督工作質效。

因事施策,確保案件在檢察環節不梗阻

“我們是大冶市檢察院的檢察官,今天依法對你進行訊問,你能看到我們的畫面,聽清我們的聲音嗎?”2月13日上午,在大冶市檢察院的遠程訊問室內,檢察官對著桌上的遠程視頻系統,與一起涉嫌串通投標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隔空對話”。

在疫情防控嚴峻形勢下,為了減少潛在的風險,大冶市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積極適用遠程提訊辦案系統,實現疫情防控與依法辦案的有效銜接。

在當天的提訊過程中,檢察官通過視頻提訊羈押在大冶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利用遠程網絡打印機打印訊問筆錄,由看守所民警交給犯罪嫌疑人簽字確認。同時,遠程提訊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並將製作成光盤附卷保存。

疫情防控非常時期,黃石市檢察機關靈活採取遠程視頻、電話、網絡、微信等務實有效方式,因地制宜、因事施策同步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和辦公辦案工作,既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在押犯罪嫌疑人合法訴訟權利的行使,又確保案件訴訟期限內審結,切實保證疫情期間檢察工作的有序開展。

2月6日,一件報捕案件由公安機關移送至西塞山區檢察院。報捕案件時限7天,然而犯罪嫌疑人羈押在武穴市。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經黃石市檢察院與黃岡市檢察院協商、指導,西塞山區檢察院與武穴市檢察院進行了有效對接。該案由兩地四院共同接力,通過文書掃描,內網傳輸,武穴市檢察院協助送達的方式,克服了“異地”障礙,完成了一次跨越60公里的特殊“提訊”工作。

戰“疫”進行時,辦案不停歇。1月31至今,黃石市檢察機關已受理82起案件並全部分流給辦案檢察官。該市檢察機關嚴格按照最高檢、湖北省檢察院關於疫情期間對案件受理、辦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落實好各項防護措施的前提下,確保辦案工作有序運轉,在檢察環節不梗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