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人,秀英區、瓊山區、美蘭區的村莊、小區等實行封閉式管理

@海口人,秀英區、瓊山區、美蘭區的村莊、小區等實行封閉式管理

為防止疫情擴散,強化城市和農村社區管理,海口市秀英、瓊山、美蘭區政府目前已分別發佈通告,要求轄區所有村莊、小區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


海口秀英區:所有居民小區、農村村民居住生活區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


為貫徹落實海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進一步強化城市和農村社區管理,堅決防止疫情擴散,2月4日,海口秀英區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實施居民小區、農村居住區“十個一律”管理的公告》(秀辦發〔2020〕2號),決定實施居民小區、農村居住區“十個一律”防控措施。


具體舉措如下:


一、全區所有城鎮居民小區、農村村民居住生活區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由專人負責24小時值守,人員進出必須進行體溫檢測。


二、非本小區、本村人員而居住、工作在該區域的,進出一律實行“出入證”管理。臨時到訪人員謝絕入內,特殊情況確需出入的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三、小區、村居住人員一律不得集聚、聚會,不得串門會友。進出居住區域或在公共場所活動的應該佩戴口罩。


四、小區、村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五、小區、村一律定期進行消殺,電梯等人員流動性大的場所加大消殺頻次。


六、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一律及時向社區或村委會報告並及時就診。社區及村委會要安排人員隨訪,有疑似情況的要向上級報告並按規定處置。


七、小區、村住戶從海南省外返回居住或新來居住的,一律12小時內向社區報告,填寫報告表格,並遵守防控規定。


八、在封閉管理期間,一律不得辦理房屋出租或租賃手續。


九、對不主動申報、隱瞞申報、拒絕接受測溫、不配合居家觀察、擅自出租房屋等妨礙防控工作的人員,一律教育糾正,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防控工作人員在防控工作中失職失察的,一律嚴肅追責問責。


海口瓊山區:所有村莊、城中村、居民點、小區、酒店、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


海口瓊山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決定實施疫情防控十一項措施。


一、瓊山區全體黨員幹部、區鎮兩級人大代表要率先垂範,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要發揮帶頭作用,發動和帶領群眾,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區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齊心協力打贏疫情阻擊戰。


二、全區所有村莊、城中村、居民點、小區、酒店、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測體溫和佩戴口罩,並嚴格遵守相應出入管理規定。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並第一時間向所在村、社區報告。


三、做到不串門、不集聚,不能聚集打牌、打麻將。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隔天或多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四、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撥打120就診,同時向所在村、社區報告。原則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對出現確診病例的,病例所在住宅樓(單元)一律實行封閉式硬隔離,並視情對所在小區、居民點、村組實行封閉式硬隔離。


五、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和人員接觸史的區外返回人員,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六、因疫情防控和病例流調、溯源工作需要,涉及人員須密切配合,並根據需要提供身份證、通話清單、手機支付信息、手機軌跡記錄和行車記錄等訊息。


七、居家健康服務管理和集中健康服務管理對象,違反管控規定,不聽勸阻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八、瓊山區範圍內非涉及群眾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批發)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毒,進入人員一律測體溫和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配送。


九、明確出租人管理主體責任,出租人必須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對於近14天內外省返瓊人員要及時報告所在村、社區,如因未及時報告而發生疫情,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十、嚴禁全區所有人員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動,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涉公職人員的,一律依法依規從重處理。


十一、對瞞報謊報,造謠傳謠、囤積居奇、惡意搶購、哄抬物價等不法行為依法從重從快嚴肅處理。


以上十一條措施,請瓊山全區上下共同落實。對拒不配合造成疫情防控出現問題的,視情節採取治安管理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國家公職人員按管理權限採取黨紀政紀處分。


海口美蘭區:所有村莊、小區、單位、工地實行封閉式管理


  2月5日,記者從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政府獲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打贏這場阻擊戰,美蘭區政府決定實施群防群治十項措施。


  一、所有村莊、小區、單位、工地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測溫,並出具有效證件。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電梯等人員流動多的場所要加大消殺頻次。


  二、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小區、 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


  三、近14天有湖北省旅居史、接觸史的人員,須12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將依法追究責任。


  四、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酒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五、“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公期、集市、集會、廟會等群體性活動和聚眾卡拉 OK、打麻將、球賽等娛樂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六、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七、 物業單位和業主委員會要對從外省尤其涉湖北省的關聯人員進行登記報社區,並配合做好居家醫學觀察對象的居家隔離工作,如不配合開展防控工作造成疫情傳播嚴重後果,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八、出租屋房東、企業單位要對承租人員、員工住宿情況進行管控,將出租、居住人員報社區, 如出租房、員工宿舍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房東、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辦理房屋出租或租賃手續。


  九、養老、護理等機構一律實施臨時封閉管理,醫療機構嚴格實施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汙水處理。


  十、 城鄉居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區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記者:記者 胡誠勇 通訊員 陳創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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