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銀行貸款正常還息之後,本金每年要先還再續貸?過橋資金還進去之後,萬一斷貸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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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上半年借50%,下半年借50%。然後每次還錢週期到的時候也只需要還50%,衝擊就沒這麼大了。


第一週目我妻由乃


這種情況小菜碰到過一次,把經驗分享給你,希望提供些參考吧。

小菜2012年時候在城市商業銀行有筆循環授信貸款,授信金額是110萬,授信期限是3年,每年用1次,按月付息,每到1年期限屆滿時還一次本。

抵押登記辦完後,第1年借款如期發放,因為人比較熟,做的資金規劃都是想著還進去以後,肯定能支用出來,結果第1年用滿之後,錢還進去了,朋友就說額度不夠,無法發放後續貸款。雖然很懊惱,但萬幸的是,貸款資金用完後就收了回來,沒有再去做其他投資,一直留著,就是擔心還進去以後銀行不給續貸,被坑!

解除抵押後,本本拿回來,就再也沒有跟城商行玩過!

說實話,銀行想放貸了、要完成貸款任務了,就遊說你去辦貸款,告訴你政策有多麼的好。等你辦完貸款了,正常還利息,到期他的額度收緊了,或者有其他想法了,就忽悠你去把貸款還了,雖然本來這錢也該還,但誰貸款不是付利息呀,又不是白用!關鍵是你能踐約,你就籤合同放款!你不能踐約,你就說實話!我好規劃貸款資金使用期限。

循環授信貸款,每年還一次本金、做一次掉頭,掉死掉多少企業?基本都是那種過於信任貸款合同,而忽視銀行不願意繼續踐約的人。如果是高息使用過橋資金,還進去、出不來的人,很可能下一步就只有賤賣資產償還過橋資金續命。

當然,銀行基於貸款風險不願意繼續踐約應該要批評,但過於信任銀行踐約能力本身對於一個生意人來說就是很幼稚的。成年人的世界,沒有絕對信任,也沒有絕對的契約精神,只有風險和利益,銀行在這方面表現得更為明顯。

銀行為什麼要先還本再續貸?

說白了,風險!

銀行可是老玩家,哪樣類型貸款要怎麼玩?早就爛熟於心,有若干失敗例子可供參考。

循環授信貸款,貸款品種就是這麼設定的,經辦人和經辦銀行只能按規矩玩,而不能改變玩法。1年期滿後,受到額度影響,或者經濟環境變化,或者客戶經營狀況惡化,銀行覺得再放第2年的話,會有風險了,隨便找個藉口就可以不放貸了。這就是沒有資金或資金不充裕的尷尬!沒有資金,雖然簽了抵押借款合同,但後面要怎麼玩?誰強誰說了算,這就是授信貸款的殘酷。

過橋資金還進去,銀行斷貸怎麼辦?

銀行斷貸了,過橋資金需要償還,對於借款人來說,只有自己想辦法解決了。

01、貸款資金用到哪裡去了,就從那裡把資金調回來,償還過橋資金。

02、如果貸款資金已經用掉了,調不回來,那就用抵押物向其他銀行貸款,用貸款償還過橋資金。

03、向民間短期融資,用民間資金償還過橋資金。

04、變賣抵押物,用售房款償還過橋資金。

05、其他渠道回款,比如應收賬款回款、項目資金預付款等,用這些資金去償還過橋資金。

小菜觀點:

01、循環授信類貸款,每年掉一次頭,一定不要完全信任銀行的踐約能力,要合理規劃自己的資金使用期限,確保到期還貸資金充足。

02、週轉老是困難的,要做好備選方案,比如1年到期前,提前在其他銀行做好貸款資料審批,走好流程,萬一之前的貸款還進去後出不來,這邊新辦貸款也要快一些。

03、永遠不要只跟一家銀行玩,戰略伙伴多一些,融資渠道多一些,在這種時候就知道重要性了。


房壇法菜


本人確實親身經歷過,可以真實回答你的問題。

銀行有很多貸款產品,都是他們自己經過實踐,結合實際,制定出來的操作辦法。如固定資產投資貸款,流動資金貸款,裝修貸款,消費貸款,五花八門。

對中小企業貸款主要是前兩種貸款。而固定投資貸款,雖然使用週期長,不需要一年一還,但門檻高,條件苛刻,難以審批。流動資金貸款審批發放相對容易些,所以,基層銀行和企業,為了促成貸款成功,採取適當變動的辦法,以流動資金髮放了貸款。

而正是流動資金貸款,害苦了不少企業,包括我在內。

流動資金貸款,在上面看來,你的資金在帳面上是流動的,是為你擴大經營用的,加上你本來就有一部分流動資金,當你貨款全部回籠後,應該可以足額還清貸款。所以,上面要求一年一還,先還後借,防止基層銀行違規亂髮。

每年還清貸款後,還要根據上面的貸款額度,再決定什麼再發放給你,快一個月,慢兩至三個月,如果碰到政策調整,收縮銀根,貸款就再也放不下來了。

而企業使用流動資金,多數會挪作他用,即使用於流動資金,也會用於增加庫存,還貸時資金不可能想回籠就能全部回籠,只能通過投資公司“過橋”,短期拆借資金,利率相當高,往往月利率達到百分之十,拖到兩個月就百分之二十,拖到三個月的話就達到百分之三十。我就有一年拖了三個月,也就是講,一千萬貸款,再次拿到手的時候,就只有七百萬,甚至不到七百萬。年年都這麼操作的話,一千萬,三四年就沒有。

最可怕的是,投資公司“過撟”後,碰到政策變化,貨款再也發不下來了,揹著投資公司的鉅額高息借款,往往就會破產。

我一個朋友,用幾百萬自有資金,在一個縣城興辦了一生產企業,上了兩條生產線。當時產品供不應求,看起來紅紅火火。當地政府、銀行就動員他再上兩條生產線,願意貨款五百萬支持他。經過一番溝通後,我朋友也同意了,領導這麼關心,難道還不領情?後以流動資金需求貸款了五百萬,上了兩條生產線。第一年“過撟”後沒問題,第二年“過撟”後就再沒拿到貸款了,加上市場行情出現了變化,企業也辦法轉讓出去,最後給投資公司逼得跑路了,企業就這麼垮了。

貸款一定要慎重,並不是有了資金就是好事,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待完善2121


對於續貸這件事兒我的看法主要有三點:

一、首先,很多銀行已經推出了不還本續貸的相關產品,只要利息歸還正常,本金不還都可以從銀行借出一筆錢用於歸還上一筆貸款。

無論在哪個銀行,想要申請不還本續貸,前提條件都是借款人的經營狀況比較穩定,穩定到:即使不批不還本續貸,照樣能夠把錢還給銀行。

這種貸款產品誕生的背景是國家為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以前小微企業在貸款到期前都需要拆借資金用於過橋,拆借成本非常高。現在有了這個產品,既打擊了民間高利貸,也減輕了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

不還本續貸這個產品不是所有銀行都有,遇到了沒有這種產品的銀行,只能自己找錢了。

二、其次,銀行要求每年歸還本金也是從風險的角度來防範客戶短貸長用的風險。

小微企業的報表都不是很正規,我見過好多小微企業,會把銀行貸款當做長期負債。據我所知,銀行是不會對小微企業發放一年期以上貸款,而在核定短期負債和長期負債的標準時,一年期以下的貸款基本上都屬於短期負債。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就是因為小微企業會覺得每年續貸方便,所以把每年的貸款當作可以長期使用的資金。本來銀行是批給你做流動資金週轉的,你卻用它來購買固定資產,一時半會兒錢還不上。

這種短貸常用在銀行眼中是有極大風險的行為。銀行之所以每年都讓借款人還一次本金,主要就是為了把主動權掌握在銀行手中。

三、最後還了貸款,銀行不再續貸,這是因為銀行發現了一些相對重大的風險,不得不選擇停貸。

每一年在辦理續貸的時候,銀行都會詳細的對客戶情況進行調查,調查內容主要是企業的經營狀況是否惡化,資金鍊是否有斷掉的風險。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銀行發現風險都是在貸款到期日以前就發現了。在那個時候,銀行就已經打算不再進行續貸了。

風險出現的標誌有很多,最主要的就是徵信和流水,徵信開始逾期,流水開始減少,甚至訂單也開始減少,這就在預示著企業經營風險的加大,銀行不再續貸的可能性也會加大。

總結:

銀行沒有義務一定要發放貸款,更不允許短貸長用,你可以說銀行是抽貸,但它們也是在保護自己。企業不應把每年的續貸當做是理所應當的,即使條件再好,也不能覺得銀行一定會給你批貸款。銀行放款有很多客觀條件,比如額度、政策、風險等等。


銀行研究僧


為什麼每年要歸還?

很多人不理解,既然貸後還完之後,銀行還要繼續給予企業放貸,那麼為什麼不直接還利息就好了,而要搞一年一次還款,甚至迫使部分企業去借過橋資金來還款,這不是故意坑害企業嗎?然後有的人就開始大罵銀行無良,故意給企業設卡。說實在話,有時候看到這種這種很無語。

其他的先不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句話沒錯吧!既然銀行放貸給你,理論上銀行隨時都有權要求你還款,所以這個根本沒啥可抱怨的。

銀行為什麼要求一年一還呢?主要是空置風險,其實銀行並非沒有長期的貸款,比如項目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在建工程融資等等,這些一般都是五年期甚至十年期的貸款。

對於一年期的貸款均屬於流動資產貸款,那什麼是流動資金貸款呢?就是這筆錢是讓你用於短期的經營週轉的,比如你買原材料時錢不夠,臨時貸款支付下貨款。對於流動資金貸款而言,你經營了一年,理論上來說應該是有資金回籠的可以歸還銀行貸款,這也是銀行判斷你是否在正常經營的一種分析。假設你貸款之後卻無法按時償還,這個本身來說,就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你經營有一定的問題,那麼要不要續貸就要慎重了,所以說這是銀行控風險的一個手段。

不要說什麼臨時購買存貨或者說臨時貨款沒回收回來,所以沒辦法按時還貸,銀行的貸款約定期限是一年不是一天,如果有良好的信譽,那麼最長貸款到期前兩個月就該開始籌備還款資金了,沒有按時籌集歸還,即使你有還款能力,那麼也可以說明你這個人的還款意願不強,配合度較差。這些都是銀行判斷是否要給你續貸的考慮因素,畢竟銀行是企業,要對自己的盈利負責。

過橋資金還進去之後,萬一斷貸咋辦?

這個情況並非沒有發生過,甚至發生過次數不少,除了通過政府應急週轉資金轉貸的銀行不會卡額度,其餘民間借貸的,理論上都存在卡額度的可能性,一旦還進去不續貸,那麼你就會是另一個大風廠蔡成功的案子。

很多人會說銀行這是落井下石,銀行或許有一定的因素,但是決不是主因,主因在於企業自身(你借了1000萬去做生意,結果做了一年連1000萬都換不起了?這種提前的預警信號,銀行此時不收貸更待何時?難道要一直續貸到你徹底沒救申請破產?銀行不是你父母,它沒有義務要這麼做)。銀行對於自己的貸款,本來就有權決定續不許貸,換個立場,假設你是放貸者,難道說你不希望自己掌握貸與不貸的主動權?

目前小企業的資金週轉相對而言會困難點(比如電票最長的一年期),考慮到這個實際情況,其實很多銀行對於小微企業都已經推出過無本續貸的產品了;至於說作為大中型企業,如果也以這個藉口,我認為則有點說不過去了。


鯉行者


作為銀行的信貸客戶經理,這種情況經常碰到,下面由我來為大家解答:

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應該是屬於信用貸款或者質押貸款,對於信用貸款,同一個借款主體,在同一家銀行不能同時辦理兩筆信用貸款,這屬於多頭貸款,在規定上是不允許的,而對於質押貸款,雖然有質押品作為擔保,但是在規定上質押品無法做二押,所以即便你的貸款每月都正常還款,但也無法改變這些規定,你若是想再貸款,就必須把之前的那筆貸款的本金還清,銀行才會給你重新辦理。

要是抵押貸款就不一樣了,如果你有多個抵押物,在你個人收入允許的情況下,你是可以把多個抵押物分別抵押給同一個銀行申請辦理多筆貸款的,這種情況就不需要把在這個銀行其他貸款的本金還清再重新辦理。

如果你只有一個抵押物,已經抵押給銀行辦理了一筆貸款,在你個人收入允許,且銀行同意給你做二押的情況下,你是可以用一個抵押物貸兩筆貸款的,而且也不需要把第一筆貸款的本金還清。

至於題主說的把過橋資金還進去了,然後斷貸的情況是不可能存在的,我們在辦理的時候,會先替客戶申請,等領導審批下來了,再告訴客戶讓客戶拿過橋資金還進去,等客戶把貸款結清憑證拿過來,第二天就給客戶放款,如果領導審批不通過,我們會告訴客戶,這筆貸款領導不批,這樣就不會出現像題主所說的情況了。


夢幻財經


作為曾經的銀行信貸人員,老實說以前也是照本宣科,認為先還再續貸是規定,而規定是不可以更改的。揣測之所有這樣的規定,大約是因為流動資金貸款必須是“流動”的,而這個“流動”則以還後再貸來印證。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確實發現這種做法有不通情理的地方,這完全是紙上談兵。理論上,如果一家企業具有很強的還本付息能力的話,銀行是不希望其還清貸款的。因為一旦還清,那麼銀行就會失去穩定的收入來源。那麼,我覺得此類借款企業只要按時付息就可以,何必要籌集還本的資金?一筆流動資金貸款進入企業生產經營體系,就會分散到各個經營環節,有的變成存貨、有的變成應收款、有的變成工資……其實,你很難分清楚哪一筆是企業自有資金,哪一筆是貸款資金。而為了籌集還貸資金,企業需要收回這些資金,哪有那麼容易?基本上只有推遲付款、催收貨款,延遲支付工資這幾條路,壓在存貨和應收款的資金根本不可能回來。所以,除非企業有特別充足的現金流,否則每一筆貸款的週轉都會影響企業正常生產。

我曾接觸過一些日本的銀行和企業,對他們的做法十分認同。在日本銀行與企業的合作中,大多數流動資金貸款不是必須要還進以後再貸出來的。只要銀行認為企業經營正常,一筆流貸到期後雙方只需要續簽一個貸款協議就可以,而無需企業籌集資金還款。——這類似我們現在推廣的“無還本續貸”。

開放那麼多年,我們學習了很多國外新的金融產品,但我們為什麼在流貸方面不採用人家的先進做法呢?我覺得更大可能,是銀行對於民營企業根深蒂固的不信任。

至於題主所說,過橋資金還進去之後被斷貸,就是這種落後規定賦予銀行的尚方寶劍,以至於貸款企業人人自危,不得不對銀行俯首帖耳。

我是空谷財譚,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財譚


每年都要還本金,是因為你的貸款形式屬於短期貸款、流動貸款,所以到期當然要歸還了。長期貸款(5年以上)的種類並不是很多,很多個人和企業更是達不到長期貸款的要求,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選擇短期的流動貸款,一年一還,還完再借。

會不會斷貸?這個誰都無法保證。貸款要求每年都不一樣,有時政策松,有時政策嚴,而且企業和個人的自身條件也在變化,去年達標的今年不一定還能達標,特別是在經濟情勢嚴峻的情況下,很多企業真的被斷貸了!

所以,過橋貸款的借貸雙方都要特別小心,放款出去不一定收得回,用了過橋資金不一定還得上。這幾年倒閉的很多小貸公司也都是做過橋收不回才倒下的,所以過橋貸款的雙方都要謹慎!


讀毒獨310


為何銀行貸款正常還息之後,本金每年要先還再續貸?過橋資金還進去之後,萬一斷貸咋辦?

一、從銀行角度看,按時還本付息是基本要求,用“搭橋資金”還貸是拒絕“續貸”的理由》

一是流動性管理要求正常付息,按時還本。“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是銀行信貸管理“三性原則”。貸款按時付息、如期收回,是銀行貸款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管理原則所決定的。銀行是經營貨幣的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也是其追求的目標,他沒有責任和義務與企業“共存亡”。你說的每年要還,這是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其用途是解決企業短期的、臨時性的、季節性的流動資金需求,不能用於長期投資、或長期佔用。

二是營業收入是流動資金的主要還款來源。銀行貸款一般與客戶有明確約定,還貸資金來源為銷售收入和其他資金,企業銷售收入為第一還款來源,也稱之為主要還款來源,擔保企業代為還款、或處理抵押物資金為第二來源,也叫次要還款來源,本身就沒有什麼“搭橋資金”。用“搭橋資金”還貸足以說明借款企業經營出現問題,至少說明企業流動性管理上存有嚴重問題。有明確的風險信號,銀行是不會再“續貸的”。

三是參與民間借貸、非法集資是銀行“禁貸”紅線之一。銀行在貸前調查時就有對企業“是否參與民間借貸”的調查,對參與民間借貸或參與非法集資作為“禁貸”之一,你借用“搭橋資金”還貸,“搭橋資金”大多來源於“民間借貸”、或非正常渠道,貸款還後不再續貸,“斷貸”十分正常。

二、從借款人角度來看,我按時還本付息,銀行就該“續貸”。一是能夠按時還本付息就是信守承諾、沒有違約,我還有需求,銀行就該“續貸”。二是高息借用“搭橋資金”是銀行每年必須還貸逼出來的,銀行“斷貸”是導致企業倒閉的原因。我正常經營,銀行貸款就不該歸還。“銀行貸款不用歸還”這種理論,商界“大佬”牟其中早在20年前就提出過,不是現在“企業家”的發明。

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銀行信貸管理與企業需求,及對貸款的認知的差異,就是銀行放貸難、企業貸款難的成因!如何解決?且看筆者在其他文章中的解讀!

我的回答你還滿意麼?如滿意請關注或點贊,如不滿意請在評論區留言,我們再深入探討!


失敗者的思考


從公司營業範圍內自由的情況來看!

斷貸是人家銀行的自由!他們的藉口就是政策發生變化或者您或者企業的資質不符合授信要求!!

我以10年信貸經驗來看,這個真的太正常了!!!

最近幾年經濟較為疲軟,為了少受制於人,建議企業經營,或者個人經濟情況較好的時候,減少貸款額度等降低負債率的行為!

或者建議交叉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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