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臺15條 力保“三農”領域疫情防控和農產品保供

今天,浙江省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抓好當前“三農”領域疫情防控 全力恢復農業生產保障市場供應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堅持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兩手抓的決策部署,切實抓好當前“三農”領域疫情防控和搶種搶收等工作,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

繼續堅決抓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要妥善處理好防疫和生產的關係,全面落實防疫措施,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協調解決復工復產企業的口罩等防護物資問題,落實防護措施。突出動物疫病監測、屠宰檢疫、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等防疫場所以及農產品批發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落實情況摸排報告和清潔消毒要求,強化人流、物流、車流等安全管控,確保從業人員健康和安全。

加快農業生產經營主體

復工復產

在疫情防控期間,按照“風險受控、一企一策、屬地管理”原則,建立重點涉農企業名錄和復工復產時間表,實行清單式精準分類管理。在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對糧油加工、飼料獸藥、畜禽屠宰和農產品加工流通等涉及民生保障的企業,加快組織復工復產,做到應復盡復;對涉及春耕生產物資的農資店和生鮮乳加工經營企業,加快恢復營業;對蔬菜、畜禽、水產、種子(苗)、鮮筍等涉農企業(含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儘快組織復工復產。穩妥有序推進國內海洋捕撈企業復工復產。

加快部署春耕糧食生產

各地要及早明確今年糧食產銷政策並加大扶持力度,及早把全年糧食生產任務分解落實到主體、品類、田塊,引導農戶多種優質早稻,積極發展春馬鈴薯、春大豆、春玉米等鮮食旱糧作物,加強春花作物田間管理,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引導農民調整優化糧食結構,增加綠色、優質、特色糧食產品供給。省財政在保留原有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種糧貸款貼息、訂單良種獎勵、訂單糧食收購獎勵、糧食綠色高產創建等政策的基礎上,加大規模種糧補貼力度,對全年稻麥複種、一季旱糧種植和“三園”地間作套種同一旱糧作物(不含大小麥)50畝以上的規模生產主體的直接補貼按實際種植面積由100元/畝提高到120元/畝。

加快蔬菜瓜果搶種搶收

加強生產調度監測,合理安排品種結構和上市期,採用調整茬口、增加複種、增設大棚等措施,適當增加葉菜、速生類蔬菜、食用菌、鮮食竹筍等生產,確保均衡供應。各地要借鑑杭州、寧波等地做法,給予規模生產基地補貼。要引導種植大戶、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開展互助合作、錯峰採收,解決用工難、用工貴問題。對用工困難的規模基地,可組織志願者、村民幫助搶種搶收。省增設政策性葉菜價格指數保險產品,省財政對保費進行補貼,保費由省和市縣財政共同負擔90%,穩定菜農種植信心。

加快推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

認真落實浙政辦發〔2019〕52號文件,全面落實扶持生豬生產各項政策措施,加快推動萬頭特別是10萬頭以上大型現代化規模豬場建設,尚未完成審批落地的,要儘快依法審批落地、推動儘早開工;已開工因疫情防控停工尚未復工的,要抓緊復工,確保年底前建成70家以上、80%投產。鼓勵養殖場能養盡養,積極出欄補欄,加大豬肉調入和儲備肉投放力度,保障市場供應和肉價平穩。擴大優質黃羽肉雞、麻鴨等養殖。在疫情防控應急響應期間,對省內家禽養殖龍頭企業和定點屠宰企業按原訂單(合同)收購本省活禽10萬隻以上的,省財政按其實際收購量給予雞、鴨、鵝每隻補助2元,鴿每隻補助1元;省內乳品收購加工企業按原訂單(合同)收購價或不低於當地政府確定的保護價收購省內奶農投售合格生鮮牛奶的,省財政按其實際收購量每噸補助500元。

加快推進漁業綠色發展

加強水產種苗生產和存塘水產品養殖管理,保障水產飼料和苗種供應,推進水產品綠色健康養殖。嚴格排查海洋捕撈作業漁民,按照“船適航、人適任、保安全”要求,加快海洋捕撈漁船出海生產,保障水產品供應。對因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國內海洋捕撈企業,可以申請辦理暫緩繳納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補繳時間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提前發放漁業油價市縣部分補貼,解決漁民當前生產經營困難。

加快推進農產品產銷精準對接

做大做強“網上農博”平臺,各市、縣(市、區)要積極主動對接,利用“網上農博”平臺,加快發展線上交易、無接觸配送等現代營銷方式;省農業農村廳要抓好統籌落實,指導服務。支持各地選擇發佈一批地產農產品直送點名單,推行組團採購、同城配送等模式。推廣產區與銷區點對點對接聯銷模式,聚焦近期上市的西蘭花、番茄、草莓、鮮筍等鮮活農產品,實行“一品一策”,做好點對點牽線搭橋。支持特色農產品專賣店、連鎖門店開業經營。支持郵政、生鮮電子商務平臺、社區與生產基地等緊密合作,構建農產品直供直銷、集團配送等長效機制。發揮供銷系統農批市場、大型商場超市、連鎖門店的作用,積極與生產基地建立緊密合作關係。有序組織批發市場、商場超市、社區門店等商業網點復工開業,增加“菜籃子”產品貨架種類、數量,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

切實抓好農業外貿穩定發展

協調幫助農產品出口企業解決加工、流通等方面難題,如期履約出口訂單。對外貿企業由於疫情原因無法按時交付訂單,造成合同違約或取消的,當地政府和貿促會要積極幫助企業申請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支持企業通過調解訴訟等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切實抓好

造林綠化等春季農業工作

搶抓當前造林有利時節,全力組織實施新增百萬畝國土綠化行動,實施科學造林,積極發展幹水果、茶葉等經濟林。加強松材線蟲病除治工作,嚴格按要求、按標準、按時間節點完成春季疫情除治任務。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及早安排春茶採摘銷售工作。

全力保障春耕物資供應

將飼料獸藥、種畜禽、種子、化肥、農藥等農資生產企業納入復工復產重點企業名單,儘快恢復產能。暢通農業生產資料物流通道。及早組織落實種子(苗)、化肥農藥、飼料獸藥、柴油等農用物資保障和調度,推行農藥化肥實名制購買、定額制施用。組織開展農機具保養、檢修;合理安排跨區作業、合同作業等農機作業服務,確保不誤農時。加強農資市場監管,依法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資的違法行為,保障農資數量充足、質量可靠、市場穩定。

全力保障農村物流暢通

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對運送農產品和農業生產物資的車輛,快速發放防疫期間專用通行證,落實綠色通道政策,把糧油、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等農產品納入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必需品保障範圍,按照規定落實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等優先便捷通行措施,確保區域間快速調運,必要的地方可設立農產品運輸接駁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不得阻攔農產品運輸車輛進出。認真抓好農民工返崗復工的組織引導和服務保障,支持各包車客運企業對接復工復產企業,開展對務工人員“點對點、家到廠”跨地區定製化包車運輸服務。支持各地出臺糧油等生活必需品調入運費補貼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多元主體採購調運生活必需品的積極性。

全力保障

農產品質量和動物防疫安全

強化農產品質量風險管控,落實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農產品質量全程可追溯管理,加強抽檢監測。高度警惕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動物疫病與新冠肺炎疫情疊加風險,迅速開展春季集中免疫行動,落實綜合防控措施。嚴格調運監管,嚴厲打擊注水注藥、私屠濫宰、販賣病死生豬等違法行為。加強野生動物監督管理,全面落實隔離、清潔、衛生消毒、監測檢疫和疫病防控等措施。

切實加強金融支持

全面落實涉農企業在財政金融、企業用工、外貿出口等方面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政策,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生產經營主體同等享受小微企業17條優惠政策。及時將與疫情防控重點物資保障相關的飼料、種畜禽及種子(苗)、屠宰、奶業、“菜籃子”產品等骨幹生產企業按規定納入國家專項再貸款和貼息政策支持範圍。鼓勵金融機構用好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政策,實施農產品穩產保供政策性擔保扶持政策,擴大小額普惠貸款覆蓋面,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免擔保、純信用、小額度、低門檻的信貸服務。在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省農業融資擔保公司對符合條件的農業經營主體新增貸款免收擔保費。全面落實國家關於農產品生產和供應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列入省發展改革和經信部門認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的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可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有條件的地區,可對農產品保供企業實行減費,納稅人受疫情影響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

切實加強“三服務”工作

深入開展“三服務”活動,組織開展農業農村系統聯村、聯企、聯基地,落實防疫措施、生產措施、政策措施“三聯三落實”活動。組織農技專家深入鄉村田間、林區山頭,開展政策宣傳和生產技術培訓,指導農民應用優良品種和先進適用技術,幫助農民群眾解決生產經營難題,調動廣大農民群眾生產經營積極性,促進防疫和生產工作有序開展。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堅持疫情防控和農業生產“兩手抓、兩手硬、兩不誤”,動員農民不誤農時春耕備耕,切實抓好疫情防控期間農業生產。嚴格落實地方屬地責任,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地方政府負責轄區內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等供應,統籌抓好生產發展、產銷銜接、流通運輸、市場調控、質量安全等各項工作,產區確保產得出、運得走、不積壓、不賣難,銷區確保調得進、供得上、不脫銷、不斷檔。研究出臺符合當地實際的政策措施,盤活閒置沉澱存量資金,統籌用於農業生產保供。優化完善財政資金審核流程,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加強輿論引導,及時發佈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營造良好氛圍,確保完成全年“三農”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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