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長春警方重要通報!

全市疫情防控進入關鍵階段,長春市公安局對危害疫情防控大局的各類不法行為依法嚴懲、重拳整治、絕不姑息。現將查處的7起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1、2月11日零時許,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寬平大路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情指中心指令,報警人張某自稱本人和親屬感染新冠肺炎並將於次日製造命案。派出所立即組織多名警力,連夜調查布控,於當日凌晨2時許將張某找到。張某交待醉酒後撥打110謊稱自己和親屬感染疫情並稱欲殺人的違法事實。派出所依法給予張某行政拘留10日。

2、2月9日11時50分許,長春市公安局新區分局前進大街派出所接到社區疫情防控人員報警,稱一男子駕車進入長春大學西校區家屬樓小區,拒不配合信息登記和體溫檢測,並踹倒隔離護欄強行駛入。派出所立即出警處置,將男子樸某某傳喚至派出所調查,依法對其給予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300元。

3、2月10日12時許,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永春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轄區柳家村村民曾某製作視頻辱罵永春鎮疫情檢查點工作人員並在微信朋友圈傳播。派出所立即展開調查,及時固定證據,於當日14時許依法將曾某傳喚至派出所調查,該人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派出所依法給予曾某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300元。

4、2月12日12時許,綠園區景陽小區業主張某某組織6名親友在自家門前進行燒烤聚餐。接到群眾舉報後,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分局春城大街派出所立即出警制止。依法對6名非法聚集人員分別給予行政罰款200元。

5、2月13日,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寬平大路派出所接到報警,一男子利用微信高價出售防霧霾及一次性口罩。派出所聯合分局環偵大隊經過7個小時蹲守抓獲嫌疑人宋某,收繳口罩9300餘隻。經審,宋某供述低價進貨後通過微信高價銷售並非法獲利5萬餘元的犯罪事實。派出所依法對宋某予以刑事拘留。

6、2月8日13時許,長春市公安局汽開區分局根據群眾舉報,指令分局網安大隊和創業大街派出所聯合破獲一起虛假銷售口罩詐騙錢財案件。犯罪嫌疑人陳某在微信朋友圈散佈銷售口罩虛假信息,通過微信轉帳方式,詐騙錢財3.75萬元。派出所依法對陳某予以刑事拘留。

7、2月10日12時許,長春市公安局環偵支隊會同網安部門聯合破獲一起虛假銷售口罩詐騙錢財案件。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利用微信發佈虛假銷售口罩信息,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別騙取3名被害人現金總計1688元。環偵支隊依法對姜某某給予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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