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人們對勞務派遣怨聲載道,勞務派遣卻感覺越來越普遍呢?

蘭柯夢


題主的問題:為什麼有的人們對勞務派遣怨聲載道,勞務派遣卻感覺越來越普遍呢?

我的回答:之所以對勞務派遣怨聲載道,是因為在這種用工形式中存在一些深受詬病的不合理的現象;之所以感覺原來越普遍,是由現在現在的市場需求決定的。

簡要分析如下:

一、勞務派遣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現象

1、同工同酬待遇問題:

  • 關於對同工、同酬的界定。

根據勞辦發[1994]289文件第四十六條規定:“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績的勞動者,應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

但是,對於企業而言,相同的工作比較容易鑑定,但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績很難確定,這是一個變量,涉及到勞動效率的問題。

  • 關於工資酬勞的認定問題

根據《勞務派遣規定》第九條規定:向被派遣勞動者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這裡的關鍵詞就是“相關”。

“相關”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53條,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不包括福利、勞保費用、其他的特定技能報酬。

這就涉及到一個實際操作中工資組成和分級問題,同時工資還和個人的工作年限、技能等級、學歷都有關係。

正是由於以上存在的實際情況,造成用工企業只能相對的做到同工同酬。

2、工傷補償問題;

用工單位之所以青睞勞務派遣工,其中之一就是發生工傷事故時,以為可以撇清責任,減少麻煩,他們的依據就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三條第一款第二項: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期間因公傷亡的,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這種依據是不對的。

因為這只是認定保險責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比如職工在上班途中遭遇車禍,這和用工單位無關;如果在用工單位操作機器中因失誤發生事故的,用工單位和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3、培訓責任問題;

這個也是用工單位選擇勞務派遣的原因之一,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有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的義務。否則,一旦發生在設備操作過程中發生事故,用工單位就很難撇清責任!

4、不當的派遣行為;

用工單位存在“逆向派遣”現象,一方面將用人責任轉嫁到派遣單位身上,另一方面不具備派遣資格的機構以非派遣形式從事派遣。

5、解除勞務派遣關係的分歧;

不按照勞動合同法及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中的約定,隨意解除勞務派遣關係,逃避支付賠償金。

6、勞務派遣工相當於用工單位的臨時工,職業榮譽感較弱!

二、市場需求決定了勞務派遣的存在量

勞務派遣在我國最早興起於上世紀70年代末,是就業形式多樣化發展趨勢在我國的具體表現。上世紀末本世紀初,順應國有企事業單位改革、下崗職工再就業、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企業節約勞動力成本等形勢發展,勞務派遣用工逐漸增多。它在促進勞動力市場發育、滿足企業靈活用工需求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與傳統用工方式相比,其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被作為用工的補充形式在許多國家獲得迅速發展。

從供需來看,供的方面:一方面我國存在一定量的剩餘勞動力,尤其是每到寒暑假、農閒時間更為明顯;另一方面,並不是所有的勞動者都具備很高的知識層次,面對的求職資源極其有限;再一方面,求職者的學歷、能力、工作經驗不同,求職目標也不盡相同。

從需的方面:一方面人工成本逐日上升,儘量減少成本(包括招聘費用、廣告費用、培訓費用等)是企業利潤最大化的不二手段;另一方面季節性、突發性的大量用工需求;在一方面對於一些國企、行政事業單位而言,可以在人員數額一定的前提下,增加用工。

因此,正是有現在的市場需求,才會有大量勞務派遣形式的存在,同時,只有減少勞務派遣中存在的不合理現象,勞動者才不會怨聲載道!

希望在前方!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希望對題主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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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道鎧甲


我就在大型電子廠做生產管理,可以說我們很需要長期穩定的員工。今年人事簽了四川的一個學校半年的學生工,一起去考察了一下才瞭解到派遣公司一些皮毛。現在出來找工作的的,基本上都被各勞務公司攔截了,聽他們講:出租車司機,環衛工人…只要拉一個人給勞務公司至少黑300。人頭到勞務公司了就有了資源,勞務派遣公司待價而沽,我們和他們籤的合同是一小時24最後也泡湯了,老闆20萬的違約金也不要了。可想而知市場已經有多變態了。

勞務派遣公司的存在對部分企業講可以說省了不少成本,當然人事部門的主管肯定也有抽成,已經是一個產業鏈,吸血鬼。苦的是需要穩定技術工的公司,所以很多企業對派遣公司可以說是恨之入骨,但又沒辦法。

派遣公司太賺錢了,我都想去做了!


遙望秦川人


因為最近的新《勞動法》,規定了同工同酬的原則!

於是,勞務派遣的泛濫就應劫而生了,成功地規避了同工同酬,讓低工資的臨時工合同工繼續存在下去。


獨坐溪邊任水流888


我是一家風電勞務派遣單位,工資有三分之一是被扣的勞務管理費,對於勞務派遣,我們是深受其傷,卻又無能為力,為了生活,沒辦法只能忍受。

勞務派遣工作的只能低層生活的人們,這類人在社會上無話語權,在政策決策上無影響力,只能為了生活而生活,一切都由利益所有者分配,只要勞務派遣這個制度不損害利益所有又不影響社會穩定,而這個制度又能解決社會就業問題,那麼可想而知,中國國情就有它存在的土壤,只能隨遇而安了。


杺菛


大家怨勞務派遣,是因為很多人都做過勞務工,吃過勞務派遣單位的苦頭,上過當,所以普遍對勞務派遣有意見,這是基本事實。但即便如此,目前勞務派遣公司風起雲湧發展的非常迅猛,尤其是在東南沿海一帶的發達工業城市,勞務派遣公司基本上壟斷了當地的基礎人力資源供給,這也是事實。

更確切點說,基本上所有的大型企業普工和基層職員都被各種各樣的勞務公司所包圍,尤其是以電子廠為代表,如果求職者不通過勞務公司就根本沒法找到工作,而想要進廠,就必須經過勞務公司,自然的,很多勞務公司就趁此機會收取員工的介紹費、服務費、管理費等等,從而在求職者還沒有賺錢的情況下就從他們身上撈了一筆錢,而且在日後的工作中,勞務公司還會每個月從勞務工的工資裡面扣取一定的費用,很多勞務工都認為他們的工資被勞務公司給拿走了一部分,導致他們收入偏低,所以對勞務公司很痛恨。

還有一個很現實的情況就是,勞務公司招人的時候往往把工作說的天花亂墜,向員工承諾工作怎麼怎麼好,但是當員工被派遣到用工單位後,發現根本不是勞務公司說的那樣好,而且當初勞務公司的所有承諾根本無法兌現,用工單位根本不承認,因此導致很多員工對勞務公司不信任,所以聽到勞務公司就反感。

此外還有一點,勞務公司往往不給勞務工繳納社保,這讓眾多的勞務工沒有保障,很多勞務工認為正是勞務公司把社保費給私吞了,所以讓勞務工應有的權益得不到保證,因此對勞務公司恨之入骨。

以上種種就是勞務公司招人怨的現實原因,但即便如此,勞務派遣公司依然發展的如火如荼,在大城市給人遍地都是勞務公司的感覺,這主要是因為勞務公司非常有市場,深受大企業的喜歡,使得企業和勞務公司可以雙贏,所以勞務派遣非常興盛,在這種用工模式下,勞務工是最吃虧的,但有什麼用呢,沒人在乎。這就是勞務派遣招人恨但偏偏又非常興盛普遍的現實寫照。

當然,也有很正規的勞務派遣公司,但畢竟是少數,大多數的勞務派遣公司真的很有問題,我認為需要大力進行整改和查處,不過這需要勞動部門的強力介入才行。我對大家的忠告就是,如有可能儘量別做勞務工,儘量找那些直招的企業工作。


Sir聊HR


為什麼都說勞務派遣不好,都還想要以前的鐵飯碗嗎?實話實說,對於國家現在老齡化對國家有太大的壓力了,沒有人考慮過吧!

現在國家允許勞務派遣公司存在肯定也有一定的原因的,對於打工者來說,肯定是掙得越多,福利待遇越好越開心,對於企業來說呢!如果換做企業是你當老闆你如何選擇

有句話說的很對,一件事的好壞,主要是看代事情的人站在什麼角度,會為對方考慮的人確實太少了

現如今勞務派遣公司裡面水也很深,我本人也是做這行的,現在不要說派遣公司,任何行業不都一樣。

說多了沒用,現在處處是坑,只要自己學聰明,儘量去避免,而不是在這抱怨那行業好與不好



老雷聊事


去勞務市場找人最公平,技術工人一個小時不會幹,可以讓他回家,小工一個小時不好好幹,也可以讓他回家。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沒能力也要說


其實,人們對勞務派遣,即使沒有投訴或是勞動仲裁,它也會繼續存在。

我為什麼這麼說呢?

勞務派遣之所以在中國能夠生根發芽,正是因為它是中國市場經濟帶來的產物。

我們大家都知道自從1978年中國進行改革開放以來,不管是內地還是沿海城市大批量的企業崛起,尤其是像沿海地區大批量型“生產型密集”企業大量如雨後春筍般崛起。

那麼,企業建起來了,人從哪裡來呢?

所以,在中國市場經濟和中國相關政策的影響下,市場新興起來一種新型的公司,那就是勞務派遣公司。

勞務派遣公司的本質,就是中介。

員工想找企業就業,而員工的苦悶與無賴正是找不到合適的企業。

企業需要招聘大量的員工來為企業創造效益,而企業的苦悶之處正是找不到合適的人選。

那麼,在這樣一種人才與企業“供求關係”之間,勞務派遣公司就相當於一個“媒介”,充當起了員工與企業之間的“媒婆”。

勞務派遣公司的主要職責就是幫員工找企業,幫企業找員工。但是,我們好奇的是勞務派遣公司在企業與員工中間是如何賺取利潤以維持企業的長存呢?

其實,對中國市場經濟有所瞭解和中國企業有所瞭解的朋友都知道:

假如說富士康公司要招聘一大批流水線上的工作人員,那麼富士康把這種招聘名1000人的名額外包給某一個勞務派遣公司,然後勞務派遣公司在勞動市場上招聘1000名勞動人員。假如富士康給這1000名員工開出的工資是每月5000元人民幣,那麼勞務派遣公司在為富士康招聘員工時,給員工報的薪酬是富士康每月工資為3000元。

那麼,每人2000元的中間費用,也就是1000人中抽取2000元的費用正是勞務派遣公司作為中間平臺賺取的利潤。

另外,勞務派遣公司還與許多私企的中高層領導,例如像富士康、華為的管理層領導私下達成完成招聘員工指標時,從企業獎勵中抽取的獎勵費用。

那麼,勞務派遣公司的“中介費”包括從員工身上榨取的工資和私下與高層領導獲取企業的額外收入。這正是勞務派遣公司賺錢的門道。

但是,我們大家都非常痛恨勞務派遣公司的這種暴力行為,那麼勞務派遣公司為什麼還在中國一直存在,難道政府不管嗎?難道市場經濟不管嗎?

其實,我想說政府相關部門管了,管了有用嗎?

不是說政府部門管了管不管用,而是勞務派遣人員根本不想期望勞務派遣公司被取締,為什麼呢?

我們都知道:企業與員工之間是一種雙向選擇。即:員工選擇企業,正是為了實現其個人價值;而企業招聘員工,正是為了給企業創造更大的效益和利潤。也就是說,員工通過勞務派遣公司實現其個人剩餘價值的報酬。而企業也正是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招聘大量的低薪員工來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生產利潤。說白了,員工想賺錢,要勞務派遣公司給員工提供能賺錢的平臺,而這種平臺正是需要員工的企業。而企業想創造價值,那麼勞務派遣公司為企業提供可以創造價值的員工。

所以說,作為企業與員工而言,員工與企業是一種雙向選擇。

如果在中國現行的經濟條件和市場需求下,政府或者說個人強制性的取消勞務派遣公司。

那麼勢必會造成中國大量的勞動人才無法完成個人價值的實現,而如果大批量的人無法實現就業,勢必將導致社會的不安定和社會治安的社會矛盾,社會階層矛盾激化。

對於企業而言,招聘不到低成本的勞動人才,而是招聘大量的正式員工。

我們都知道正式員工,企業在為其支付基本的工資以外,還要為其支付五險一金和福利補貼。那麼,對於企業而言,相比起任用勞務派遣人員,也就是臨時工,可以為企業降低用人成本和勞務成本。

那麼,作為企業而言,作為勞務員工而言,正是勞務派遣公司為其提供了平臺和需求,才使彼此的目的得以實現。

所以,我認為勞務派遣公司的存在,是中國現有市場經濟和中國勞動市場需求下的“剛需”所要。

所以,在中國目前的現有經濟條件下,不論勞務派遣公司是如何的暴力或者說是如何的壓榨員工,它都不會消失,因為勞動人才依靠勞務派遣公司要實現其個人價值,而企業要依靠勞務公司實現其低價的用人成本和勞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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