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對於那些拒絕不配合管理的人,該怎麼處理?

醫條


總有一些人,無視法律法規,一意孤行。當地政府及公安部門針對此種嚴重干擾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視其情節輕重,要進行嚴厲打擊!


老王觀天下XW


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不僅僅是政府的職責所在,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或命令、拒不配合或故意躲避疫情防控排查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並視其情節處以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果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相關工作人員執行防控措施的,則構成妨害公務罪,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對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記者手記

2月2日,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第4號通告,其重要內容之一,即是要求外來及返蓉人員要積極配合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主動到所在工作單位、社區(村)指定地點登記備案,如實填寫近期活動行程和身體健康狀況。通告同時稱,對拒不配合或故意躲避疫情防控排查,編造虛假信息欺騙排查人員,拒絕接受防疫檢查監測、隔離觀察等,嚴重干擾破壞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員,將依法追究行政直至刑事責任。

一人失守,危及眾人。當前,全國上下不遺餘力,最大限度地集中公共資源,打一場全民行動的防疫阻擊戰。這時候任何人的僥倖與漠視、甚至惡意傳播,都有可能功虧一匱,殃及社會。因此人人參與、個個行動,不僥倖、不漏報、不隱瞞、不傳播,是當下每個公民必須堅守的道德底線和法治底線,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村口那個小胖子


1月29日,國家衛健委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預防有關情況。針對一些群眾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問題,北京市方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吳浩回應稱,早期的時候,老百姓的恐慌心理還是有的,隨著新聞媒體的大量傳播,廣大老百姓已經認識到危機意識,應該達成共識,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是最佳、最有效的辦法。

吳浩表示,目前我們仍然要發揮和動員社會的全部力量去進行網格化、地毯式管理,從而實現綜合性的防控,才能防止疫情的輸入、蔓延、輸出,最終控制疾病的傳播。

“方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區委區政府整體部署下在地方建立聯防聯控措施,通過多渠道對轄區居民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知識和措施的普及,旨在讓居民認識到現在短暫的生活約束是自覺主動配合的防控舉措,是為了今後自己和家人更好的健康生活,也是為了自己,為了家庭,為社會負責任的體現。”吳浩稱。

此外,吳浩還呼籲,居民應理解和主動配合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疫情防控工作,攜手共建群防群控,早日戰勝疫情。新右旗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疫情防控期間違法行為

當前,正值舉國上下全民動員,全力開展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時期,卻仍有個別人員認識不足、覺悟不高、不顧大局,拒不執行政府規定,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事件發生,新右旗公安局重拳打擊此類違法行為,切實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開展。

近日,公安局阿鎮派出所共打擊處理3起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行為。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保駕護航。

01

2020年2月9日9時許,在小區門口,疫情防控期間娜某因緊急處理平房漏水問題,未聽小區設卡防控人員勸阻,私自駕駛無通行證車輛駛出小區,值班民警到達現場時娜某已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娜某當場警告的行政處罰。

02

2020年2月10日12時許,布某到朋友家串門時被巡邏民警發現,經民警對布某當場盤問得知,布某未攜帶出入證,從居住的安居小區躲避工作人員登記走出小區,到其朋友家串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布某罰款200元的當場處罰。

03

2020年2月10日15時許,在阿拉坦小區門口,疫情防控期間淑某在辦理出入證的過程中,與工作人員發生口角,拒不配合卡口登記工作,值班民警到達現場時淑某已不在現場。民警到其家中找到淑某,向其釋法、明理,並告知淑某今後杜絕此類似事件發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給予淑某當場警告的行政處罰。





白雲記


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生拒不配合事件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採取果斷措施,最大程度保障醫務人員和其他患者安全,維護醫療秩序並及時報警,協助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應當及時出警、快速處置;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及時立案偵查,全面、規範地收集、固定證據。



蘇萊曼1224


正直新型冠狀病毒來襲之際,公安機關多次發佈通告,如有從湖北等疫區返鄉人員應及向上級申報,自覺接受檢疫隔離等,但人有個別人員置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於不顧,不申報、故意隱瞞事實,造成極大安全隱患,公安機關應該依法對齊進行處理。還有一部分人,不配合政府工作,村委會社區等要求不要外出,不聚集,不聚會,但一部分人偏偏不聽,聚眾交談,甚至有聚集打麻將等現象,上街道散步溜達,對於這類人群公安機關應該加大力度,採取更嚴厲的措施,絕不能手軟,堅決依法嚴懲,權利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


簡簡單單67320108


監獄裡反省反省。

我覺得這確實構成一個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畢竟他走在街上會傷害其他人,而且每增加一個一個傳染者,給社會、給國家造成的損失是非常大的。這些損失最後都是我們老百姓買單。

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頂格處理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14條和115條所規定:

  •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
  • 以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綠洲姐


當前疫情關鍵時刻,為自己也為社會,都應該服從管理!國家損失多少呢?個人沒理由不服從!都不服從管理,還從何談起控制新冠,所以服從軌定,於己於國都是有利無害的,想一想假如別人染上新冠不去治療和你接觸你能願意?管理就是最大限度控制新冠群傳染,地方傳染,乃至於全國傳染,所以當前形式某種意義上就是一場戰役,不服管理就好比違抗軍令,處理是必須的!那麼問題來了該怎麼處罰,這個詳細法規已出臺,不會讓這部分人一塊肉壞滿鍋湯地!嚴重者可刑拘!


程新民


生活中,經常會碰到這樣的情況。但是特殊時期特殊處理,給大家舉個湖北那邊的生活處理方式,碰到不配合管理的人員,先採取勸退方式,倘若對方依舊不配合,直接打110報警,讓警察叔叔帶走。在湖北那邊,還有個更狠的處理方式:先打你一頓,再讓警察把你帶走。這樣,生活中,這些不聽勸的人員,總該乖乖聽話了吧?


鐵麻花


正直新型冠狀病毒來襲之際,公安機關多次發佈通告,如有從湖北等疫區返鄉人員應及向上級申報,自覺接受檢疫隔離等,但人有個別人員置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於不顧,不申報、故意隱瞞事實,造成極大安全隱患,公安機關應該依法對齊進行處理。還有一部分人,不配合政府工作,村委會社區等要求不要外出,不聚集,不聚會,但一部分人偏偏不聽,聚眾交談,甚至有聚集打麻將等現象,上街道散步溜達,對於這類人群公安機關應該加大力度,採取更嚴厲的措施,絕不能手軟,堅決依法嚴懲,權利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環十三少kuo


疫情期間,確實有一些不聽勸囑,不配合管理人員,讓戴口罩非得不戴的人,有的還打罵管理人員,像這樣的人應該送到派出所讓公安人員好好教育他一番,人一點自覺性都沒有可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