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后,国际贸易律师要如何应对形势和挑战?

作者丨赵钢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国际贸易行业是本次新冠疫情最直接冲击的行业之一,承受着交易履约风险、海运物流检验风险、资金结算风险、经营现金流风险、市场价格下行风险、运营成本压力等风险或困难,这些问题都将直接敏感地折射出疫情在全球化背景下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中国政府及从事外贸业务的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如何帮助客户处理好这场疫情带来的风险?国际贸易法律服务市场的机遇与趋势又将如何?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钢律师将结合金诚同达国际贸易业务规划及其多年的执业经验,分享其对以上问题的思考。

疫情之后,国际贸易律师要如何应对形势和挑战?

赵钢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如何看待PHIEC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就中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状况,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在2020年1月30日宣布2019-nCoV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IEC)。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PHIEC指“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它国家公共卫生风险,并有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同寻常的事件。” PHIEC的宣布反映了WHO对疫情严重程度的认识,目的是为提醒各国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疫情在国际间的传播。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对确定发生的PHIEC,WHO总干事应该发布包括应采取的防疫措施等临时建议或长期建议。而且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规定,总干事在发布、修改或者撤销临时或长期建议时均应该考虑“对国际交通和贸易的限制和对人员的侵扰不超过可适度保护健康的其他合理措施。”就此次宣布的PHIEC,WHO在1月30日的声明中明确“不建议实施任何旅行或贸易限制。”

可见,WHO目前尚无意建议各国基于中国的当下疫情采取贸易限制措施。

初步看,《国际卫生条例(2005)》并不限制各缔约国为应对PHIEC而依据本国法采取的防疫措施,只要这些措施与《国际卫生条例》规定相符并在合理限度内。因此对于贸易行业人士,判断疫情对国际贸易的实际影响,一方面需要关注中国国内疫情本身对贸易经济活动的消极影响,例如目前国内延迟开工而直接导致的生产、物流等作业工作暂停或受限,如连日许多中国外贸港口由于作业人员短缺,出现进口货物卸货拖延问题;另一方面则要格外关注各国政府机构依据本国法采取的防疫措施,导致的对贸易活动的消极影响;同时,也需要关注贸易链上相关商业机构,自行主动或被动采取的防疫措施可能导致的对贸易的阻碍。

国际贸易是涵盖全球商品生产、消费产业链,以及国际买卖、结算、航运物流等交易操作环节的连续过程。中国是全球制造业大国、工业制造品出口大国,同时又是进口大国,尤其是工业原材料等大宗商品的进口大国,中国进出口商品也因此占据国际集装箱海运和干散货运输的重要份额。当前疫情发生后,国内采取了延长假期,并人员隔离等防疫措施,势必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工业品生产及出口,同时也会由此抑制作为“工业粮食”大宗原材料及能源商品的消费和国际采购,两者叠加会直接导致国际货物运输市场的短期下行。据了解,近日马士基等大型航运公司已近采取了取消部分航次等措施,以应对集装箱海运市场的疲软;而被誉为世界经济“晴雨表”的BDI(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自2020年1月中下旬以来就一直下跌,BCI(波罗的海海峡型船的运价指数)2020年1月31日更是历史上第一次跌至负值,这反映的是矿石、煤炭等大宗工业原材料、能源需求下降。

疫情之后,国际贸易律师要如何应对形势和挑战?

同时,当前一些国家政府采取的防疫措施,也会对国际贸易产生一定消极影响。在国际贸易整个流程中,相比可远程进行的买卖交易洽谈及签约,以及国际结算,贸易物流中的国际航运涉及人员、船舶、货物的跨境实际的流转,与疫情的跨境传播防控关系最大,由此菲律宾、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已经出台了对曾停靠中国港口的船舶实施隔离或加强检疫等措施,这直接增加了船舶经营者的操作成本及风险,该成本和风险也会传导到进出口贸易企业。

如上面已提到,贸易链上企业、人员的主动的防疫行为或被动的受疫情波及影响,而导致对贸易流的限制或阻碍,也是需要特别关注,尤其是作为贸易大动脉上的物流、航运机构及人员,目前在散货市场已经出现外轮船员因担心疫情影响不敢进港的现象,这不仅给贸易链上相关企业带来复杂的法律风险问题,也是值得特别关注的疫情对进口贸易的潜在威胁。

疫情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的范围和周期目前并不确定,最终取决于中国政府及民众的努力,以及与各国相互配合。而目前贸易行业企业及人士,应采取特别谨慎态度,并积极预备应对措施。基于中国已有经济体量及在全球产业链中重要地位,一旦疫情结束,国内商品生产及相关的工业产品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应该会较快恢复。

疫情是否会对今年中国的国际贸易造成影响?这种影响体现在哪些方面?

当下疫情对中国的国际贸易影响,基于个人专业经验,可能有以下一些方面:

1 由于生产开工延迟等因素,国内出口加工型的企业的生产可能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已有出口合同的执行,甚至构成对外违约。近日在国内法律群体中热烈研讨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即反映的该情况。同时,贸易链上的其他贸易企业、内陆物流及仓储企业、货代公司、海运公司的业务均可能相应地受影响,出口相关的贸易及贸易服务业务量短期内下降,给相关企业造成人员成本、资金压力。

2 实际执行中的出口业务或后续签约而发运的出口商品可能面临在目的国卸港的检验检疫风险,特别是在采取后TT结汇的出口业务,可能面临商品以检疫为由被拒货、退运、弃货,而无法收汇的经营风险。

3 由于国内生产企业能源、原材料需求下降,进口企业短期内业务量下降,相关贸易链上其他贸易服务企业也相应受冲击。

疫情之后,国际贸易律师要如何应对形势和挑战?

4 已经进口大宗商品而尚未实现销售的企业,以及已经与外商签署长约大宗商品进口合同的进口企业或生产企业,在疫情持续期间,还可能面临进口商品滞销导致的资金占压风险,承受资金流动性压力,同时面临市场价格下行而导致的损失风险。

5 航运企业面临海外港口的业务操作上的检验检疫成本及风险,例如目前已经有散货贸易项下进口船舶船员有肺炎发烧症状,而被港口拒绝靠泊现象;作为重资产的航运企业同时还会面临着业务量减少而导致的运营成本压力风险。

针对这些影响,从国际贸易的角度来看,中国政府和企业应该注意一些什么?接下来该如何应对和安排?

就政府而言,需要充分认识到中国经济已经深深嵌入全球经济体系,国际贸易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中国国内经济与国际市场联通的大动脉,而贸易是实体产业、商品交易、国际物流、金融及国际结算、贸易管制一体的复杂整体,系统性风险高,往往贸易链上一个环节的问题,就引发系统的连锁反应;同时中国国际贸易行业也是中国国内市场化、国际化程度最高的经济部门,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也是国内产业群体中最熟悉国际市场规则的,是中国国家全球竞争力的重要生力军。

国际贸易行业是此次疫情最直接冲击的行业之一,承受着前述已提到的交易履约风险、海运物流检验风险、资金结算风险、经营现金流风险、市场价格下行风险、运营成本压力等风险或困难。而外贸行业企业的各类困难,也会直接敏感地折射疫情在全球化背景下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政府部门有必要积极调研贸易行业企业的困难,同时获取疫情对宏观贸易经济影响的一线、一手信息,特别注意研究贸易体系、贸易链的生态逻辑关系,密切关注突发动态,以及相关因果关联,及时做好防控。并有必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支持、帮扶国际贸易行业重点企业应对当下的挑战,以保持持续的国际市场经营能力、开拓能力,特别是需要为市场化程度高、为贸易市场注入重要活力,同时又相对脆弱的民营企业,在税收、贷款、社保缴纳、费用减免等方面予以支持,包括鼓励、引导大型国有企业发挥行业稳定作用。据中国港口协会消息,目前实际已有广州港、上海港等18家港口发布疫情期间费用减免措施,保障特殊时期进出口企业货物在港口安全存放并顺利进出,并给予进出口企业以实际支持。

疫情之后,国际贸易律师要如何应对形势和挑战?

对贸易行业企业本身而言,要具备充分风险防范意识,在优先防疫的前提下,及时梳理评估可能受疫情影响的已签约合同、已有商品库存数据,以及企业目前业务模式中、供应链结构项下的易受疫情影响的薄弱业务操作环节,特别是国内端供应商及客户、物流服务商当前停产情况或生产经营恢复情况,国内运输、港口作业、国际海运等物流环节可能受疫情影响的操作环节,出口商品目的国政府对疫情的已经采取或可能防控措施等。从而提前研究可能出现业务风险或困难的应对处置措施,并时时关注市场动态,针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必要时采取套期保值策略。鉴于疫情对宏观及产业经济的影响尚不明朗,企业应采取稳健经营策略,在新业务开展、境内外客户及供应商选择,交易策略、交易额度及结算条件控制,采取保守态度,加大风险防范力度,并加强执行交易流程的管控力度。

企业同时更应乘势建立、健全风险及合规管理体系,并加强人员专业化培训,应对当下挑战并为疫情结束后业务的恢复及拓展预备条件。

在疫情爆发之下,您认为对律师国际贸易业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疫情对国际贸易律师业务短期会有影响,影响可能包括业务量和业务种类两方面,例如当下由于客户企业各类贸易业务尚未有效启动,贸易法律专业服务业务量势必减少;在业务种类上,客户受疫情影响的已签约业务相关的纠纷解决、谈判、咨询评估等相关的专业服务会增长,例如近期发生较多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物流相关业的港口滞期、不可抗力、违约、检疫成本分担责任等法律问题咨询业务,而与贸易相关项目业务、新型增量业务可能减少。

疫情应不会对律师国际贸易业务造成长期影响,贸易律师依托贸易国际贸易专业规则提供服务,而国际贸易市场的基础法律及商业规则是长期贸易实践演化而成,具有相当的稳定性。疫情作为突发特殊风险事件,不会改变既有全球贸易生态及规则,也不会改变中国国际贸易的持续内涵式的升级、发展趋势,以及由此带来的贸易法律专业需求。

疫情过去之后,面对目前的国际形势,国际贸易律师要如何应对接下来的形势和挑战?

在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中国国际贸易已经承受压力,当下疫情的发生,似乎雪上加霜,两者叠加对中国国际贸易总量的增长造成挑战,也会给包括贸易律师在内的贸易从业机构或人员带来压力与焦虑。

然而我们同时需要注意到,在贸易规模增长以外,如上面已经提到,中国国际贸易产业还有着巨大的内涵提升空间和动力。国际贸易是高度全球性、市场化的业务,撇开地缘政治因素,国际贸易产业是个专业化的协作场、竞技场,考验着各国贸易法律制度和贸易商业服务设施的完善程度,以及各贸易参与主体的在瞬息万变的全球市场环境中的专业运作能力,而中国本身贸易市场、贸易参与主体的成熟度、专业性,尚有很长的路要走,具有巨大成长空间,中国贸易行业企业全球化运作更是有巨大的探索空间。这种内涵式的成长,相对外延式的获取市场份额,中国政府及国内企业具有着更大的自主权、驾驭能力,而且可以凭借该增长抵消外部贸易环境的负面影响。

而在过去许多年,在贸易总量扩张的同时,中国也实际经历了贸易基础设施、贸易生态环境、贸易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持续升级,即从粗放突进,逐渐转向成熟化发展。这一点在大宗商品贸易领域就有较为突出体现,曾几何时,该领域因企业经营管理粗放而大案频发,给亚太区的贸易律师贡献了最多的业务案源,而今随着贸易生态的成熟,该等案源持续减少。这一次疫情的冲击,会促使国际贸易生态中的风险点集中暴露,这如同2008年金融危机对贸易行业的洗礼,会让贸易行业企业对全球国际贸易生态及运行逻辑有更深入认识。目前已经有大型企业中资深管理人员向笔者反映,其已经开始反思原有的对市场逻辑、经营管理策略,风险管理措施的认知,这无疑将十分有利于后续的企业经营水平的升级。

疫情之后,国际贸易律师要如何应对形势和挑战?

长期以来国际贸易律师大多注重从事诉讼、仲裁等贸易纠纷解决,而忽视对贸易行业的专业咨询业务,实则国际贸易业务律师若在熟练掌握贸易法律规则的同时,还能系统认识全球贸易市场体系、全球商品贸易供应链规则、企业贸易运营管理规则、贸易监管逻辑,全面、真正理解国际贸易,则大可以即使在宏观贸易环境的不利的情况下,从国际贸易全产业链的服务角度,帮助各类企业客户内涵式的提升国际化运作能力、业务创新能力、贸易经营管理能力、业务操作能力,帮助政府机构提升贸易法律规则制定能力、贸易生态构建能力、贸易业务监管能力,从而推动整个中国贸易行业升级。

在这个疫情可能带来特殊专业服务“淡季”,也正是国际贸易业务律师,夯实专业基本功,并真正深入研究国际贸易业务内涵的时机,以便为随后的业务发展预备粮草弹药,而蓄势待发。

原本今年针对国际贸易业务的计划和安排是怎样的?现在疫情严重是否有所调整和变化?

国际贸易是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重要并具有行业优势地位的服务业务领域,从2019年以来,为适应国际贸易业务所具有的多专业领域综合的特征,本所重点整合了全国各地办公室范围内的国际贸易专业资源,致力于发挥团队化、跨地域化优势,为境内外企业提供涵盖国际货物买卖、国际物流、国际结算、供应链管理、贸易合规、贸易电商、贸易救济及纠纷解决等贸易全产业链的专业法律服务。

今年是金诚同达国际贸易全产业链专业服务推广的重要时期,突如其来的疫情,对贸易行业本身造成冲击,市场及贸易量短期下行,也势必影响到贸易法律服务业务的当期开展。但金诚同达的贸易全产业链服务方向、整体规划及布局,是基于对贸易行业生态及专业服务需求的深入分析而确定的,不会因为短期阶段性事件而改变。在当期贸易行业受疫情消极影响、专业业务发展不便之时,我们会致力于夯实专业研究,进一步提升团队专业水准,研究优化服务流程、服务模式,为疫情结束后的业务恢复,预备更扎实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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