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為公司創造17萬,純利潤11萬,我的工資8000塊,老闆嫌給高了,我該辭職嗎?

彌陀57


首先自我總結一下吧:

第一,給公司創造的利潤自己是不是主要功臣。

第二,月工資8000老闆嫌給高了,那麼你覺得老闆人品具體怎麼樣?跟承諾的工資有沒有出入,老闆有沒有理虧?

第三,在目前公司自己的發展規劃如何,目前的工作有沒有發展前景?

第四,自己如果辭職,能不能輕鬆找到工作並且收入和發展只好不差?

相信總結了以上幾點就很容易有答案了,希望能夠幫助到你,謝謝大家!


江西阿輝在廣東


我做建材的,年中請了一個司機,剛上班三個月,帶領工人罷工,跟我重新談待遇,他認為我不應該給他固定工資,因為公司沒有他拉貨出去,就無法運轉,我就笑著問他想怎麼妥善解決問題,我心想著加點福利也無所謂,只要努力工作。但他提出了讓我意想不到的方案,他做領頭,司機增加一半,另外工資提升三分一,增加雙休福利,一天工作五小時,不加班,不開夜!!!!!三天後,他順利地領到了全部工資,離職。回到文中,你認為11萬利潤就應該給你大部分嗎???我站在中立角度,我贊成付出與收入成正比!因為11萬利潤中,你還沒計算其他支出!!!我一噸鋼筋利潤300塊左右,一個月大概三百噸銷售,利潤九萬,但我要給工人工資三萬五,房租一萬,司機五千,還要除機器磨損,油錢!!!一個月下來九萬我只剩一兩萬而已!!!!別忘了我還要承擔所有風險,包括工傷,貨款拖欠等等!!!


a夕陽i


分享一個我身邊的故事吧:

某個35歲的國企小領導厭倦了在體制內的生活,決定自己去創業,他以前在體制內,也認識了一些私企的供應商朋友,他平時的工作就是喝喝茶、看看報,督促這些朋友給他們公司完成工作。後來她覺得在國企的收入太少,也太清閒,想要出去下海創業。


後來呢?當然是創業失敗了。他過去在國企大平臺,這些私企朋友都對他特別尊重。離開了國企,他的領導身份沒了,這些朋友也逐漸不把他放眼裡。他去找這些朋友求助,他們都愛答不理的。


講這個故事,我是想說明一個道理:別把平臺當做自己的本事。 沒有能力的人,離開了大平臺,啥都不是,養活自己都成問題。


你說你為公司創造17萬利潤,純利潤11萬,工資只拿8000。你確定這11萬純利潤是你一個人創造的,不需要公司財務、運營、策劃、推廣的努力?還有公司付你工資就是希望你能給他創造利潤。老闆覺得他給的工資給高了,可能是你的創造價值太少了,沒達到他的預期。也許老闆希望你創造50萬的利潤,而你卻讓他很失望。


我給你的建議是:放低自己的位置,創造更大的價值。在現代公司裡,團隊第一,個人英雄主義沒啥用。不要說你創造了多少價值,而是要看你所在的團隊為老闆創造了多少價值。更不要混淆了團隊價值和個人價值,把別人的貢獻也算到自己頭上。


最後,如果你認為你不只應該拿8000元,可以問問自己,離開了公司,領導能找個人替代你嗎?如果能,那就不要輕易離職,好好練好本事在走。如果你覺得自己的價值被低估了,可以找到更好的離開。


我是江少,青年作家,職場問答達人,互聯網資深運營,自媒體人,歡迎關注。

江少


每月為公司創造17萬,純利潤11萬,我的工資8000塊,老闆嫌給高了,我該辭職嗎?

看到這個問題,就有一種公司就你和老闆兩個人一樣,我創造利潤11萬,應當分我一半,而不是8000元。如果有這樣的想法,就真的不能在別人的公司幹,而應當自己開公司,那樣,就不存在被別人多拿的問題了。

要知道,一家公司,並不是只有銷售部門、經營部門,還有技術部門、質量部門、財務部門、後勤服務等。如果把銷售部門賺的錢全部給了銷售部門,那其他部門拿什麼?老闆一分錢不拿,再貼錢給其他部門的員工嗎?

一個月利潤11萬,給8000元工資,確實不低了,老闆嫌高,也是可以理解的。切不要以為,這個公司的利潤都是自己創造的,沒有別人的功勞。沒有技術部門,哪來產品。沒有財務部門,哪來資金搞研發、購買原材料、生產產品,沒有質量部門,如何保證產品質量,等等。也就是說,銷售部門實現的利潤,是大家共同的勞動成果,而不是銷售部門和銷售人員單方的本事。

所以,不要天真,能夠給8000元月薪,確實不錯了,是比較高的收入了,不要貪心,而要安心。


譚浩俊


每月為公司創造17萬,純利潤11萬元,按照這個比率核算,所有成本加起來只有6萬元。粗略計算的話,就是投入1元錢,可以創造出差不多2元的利潤。

我想了半天,也沒有想出來這是一個什麼行業,能有這麼高的利潤率。我認為是你的計算方法有問題的可能性比較大,你很有可能把一個團隊創造的價值都計算成自己的功勞了。

我以前出差時,遇見過這樣的情況。我曾去一個縣城做調研,當時那裡只有一個業務員,他把那個縣城的所有銷售額都算作自己的功績。

可實際上這些工作並不是他一個人完成的,背後有經銷商人員的支持,有公司物流配送的支持,有整個區域團隊人員的配合。這個業務員屬於先鋒,功績不可以被泯滅,但把所有功勞都算自己的,看不到團隊和平臺的作用,絕對是錯誤的。

如果你說你每月為公司創造了17萬的收入,11萬的純利潤,那如果你離職了,公司這部分收入是不是就消失了?如果消失了,那說這17萬的收入,11萬的利潤是你創造的,還說得過去。如果你離職了,公司的這部分收入依然存在,那你就是沒有價值的。

看你為公司做的貢獻,不是看你每月為公司賺多少,而是看你能給公司帶來多少增量,或者說公司失去你會損失多少。

你現在為公司每月創造17萬,純利潤11萬元,拿著8000元的工資;如果老闆能找到一個月工資4000元,同樣能創造這樣價值的人,那老闆自然認為你拿的工資高了。

好好看看你身邊,也許還有很多拿著更低薪水,但為公司創造更大價值的人。不要緊盯著自己創造的那一點小成績。


紅楓財俠


我經常跟我們公司的銷售說,雖然訂單是你們跟客戶喝酒喝來的,但是客戶給你們訂單,不是買你們的面子,是買公司的產品。你們之所以能喝酒喝來訂單,是因為有公司這個平臺。換一批銷售,客戶也不見得就不買產品了。

所以,每個人給公司創造的利潤,都是公司全體成員一起努力的結果。沒有公司這個平臺,哪來的利潤?


初代吸血鬼茉莉


講實話,這位兄臺八千的工資,於公司來說已經超出你所創造的利潤價值了,什麼意思呢?就是說8000的工資換11萬的純利潤,對於老闆來說是虧的,一點也不明智!

舉個例子:

之前再一箇中小企業裡實習,在離職這一家公司的時候,我不經意間偷瞄到了一個負責客戶的經理他的工資條,上面寫的是25K。但是你要知道,他每個月的業績可以做到800萬,純利潤也至少在100萬以上。

如果你覺得8000的工資少,不妨和他做一個橫向對比:如果你的月薪翻三倍,和他同一個水平,都在25K左右,那麼你的業績翻三倍也才17X3=51萬,往高了算你100萬,和這位經理也差了700萬,你會瞬間覺得,你配不上你的工資。

我認為你每個月創造11萬的純利潤,對於公司來說是很少的收入,當然,那些業務特殊一點的公司除外。但這個業績水平,在“市場上“真的很低。能拿到8000的薪資,按照市場上的算法,創造的價值應該不至於這17萬那麼少,所以如果我作為老闆,我會很同意老闆的看法。

換位思考,你也會里街老闆想這麼做的緣由,如果你的員工拿著月薪一萬的工資,但是每個月只帶來十幾萬的收益,你真的會心滿意足嗎?

企業的本質就是盈利,但盈多少利足夠呢?當然是越多越好。所以站在領導的角度,認為你的工資過高,一是想節省員工工資成本,其二是想震懾一下你,或者說是想逼你激發潛能,做出更高的業績;再有就是認為你的能力配不上薪資水平,需要進行微調。

該不該辭職呢?這個問題取決於你,但我的建議是不要草率魯莽行事。辭職之後,你還保證能繼續拿到這麼高水平的薪資嗎?能保證拿8000的前提下,只需要做17萬的業績嗎?能保證這段時間不處於被動的境地嗎?

離職也是需要成本的,不是想離就能離,需要納入考慮的因素,除了工作,也還有生活等多方面,所以別遇事就以離職作為威脅和退路。

怎麼辦?

你該如何是好?我建議繼續留著,不要想離職的事情,但是要盡力提高自己的能力,意識到這個工資水平其實很高了,並且適當的站在領導的角度思考問題,爭取做出更高的成就,讓他心服口服的把這8000給你,甚至是漲薪。

其實每個老闆都嫌工資高,最好是有0成本的勞動力,但由於市場條件的限制,他們無法這麼做,也不可以這麼做;另外,在激勵機制的作用下,薪資可以為他們帶來更多的收入,所以才會給員工發工資,不然誰跟著你幹呢?

發多少呢?他們要在員工滿意和利益最大化中尋找平衡點,爭取兩全,所以他嫌工資高,也許就是在試探當中。唯有你展示出自己的核心競爭力,才不至於被降薪啊,畢竟他是老闆,你不是。


職男小井


我們同事說,隨便賣一件商品3~4千,你才給我發4千,我一個月能賣好幾件呢,有時候能賣十幾件,嫌工資給低了,老闆說,我可以給你本店淨利潤的一半,但是前提是,你要負責店裡一半的支出,水電,房租,工人工資,裝修折舊,貸款及庫存利息,如果賠錢你就拿一半出來,剩下的小頭就不算了。。。。,其實很划算,但是員工之所以是員工,就是害怕失敗,老闆可以把身家性命放到企業,獨自承擔後果,員工承擔不起


晚上去哪吃


銷售是有比例提成的,這部分比例一般是在10%以上35%以上。如果這次銷售完全是由你的業績銷售出來的,那麼你最低能夠拿到11,000。

一個有趣的對話

公司一位銷售人員為公司創造出來了純利潤11萬的效益,然後要求公司領導給自己漲一些工資,公司領導說:不。

銷售員工滿臉蒙圈問道,我為公司創造了11萬的純利潤,11萬利潤你哪怕分給我一半兒,給我55,000,我也會感謝你的,你現在一棒子打死就不怕我跑到其他企業嘛?

領導說:話不能這樣說,你想想是誰給你的平臺,是誰給你的資源,是誰給你的人脈,是誰給你朋友圈?公司是一直在培養你的,所以你應該給公司錢,而不是公司給你錢。

領導說完這話之後銷售哭的稀里嘩啦,把自己的這個月工資都上交給公司了,然後推門走出去,邊哭邊說到領導對我真好。

純利潤提成絕對不可以虧待銷售

任何一個大企業都有了這樣的一個默認常識,銷售是你絕對不可以虧待的。

我們公司有明文規定,實習生銷售如果月利潤能夠達到1萬的,可以直接轉正。如果月利潤能夠達到10萬的,將會給利潤的2%。大家不要瞧不起這2%,對於一些實習生來說,這些錢是非常多的。

但是前一段時間來了一個銷售能人,儘管她是剛入職銷售,但是小嘴巴巴的特別能說,甚至能把女職員說說哭了。

他第1個月就給我們創造了將近70萬的銷售,而公司領導大筆一揮,直接免去了他的實習期,並且給予了他15%的報酬。

15%意味著什麼?眨眼之間他的第1個月薪水就已經達到了10餘萬,是我薪水的二倍。

銷售的重大作用

但凡是個腦袋沒有夾過門的,或者腦袋沒有踢過驢的,都不敢得罪銷售,因為銷售是公司當中最不起眼,卻是掌握著公司命脈的人。


我們舉一個不恰當的例子,因為公司的技術人員研究出來的某個程序某個軟件或者某個物件,這個物件研究出來了,那麼研究出來之後怎麼變現呢?

你千萬不要指望著這個科學家這個技術下能夠把這個物件變現,這個時候所指望的就是銷售。

銷售是直接為公司帶來利益的,當然技術部門人員也需要加大獎勵,銷售人員同樣的絕對不可以虧待。

如果題主真的遇到這種情況,不妨帶著自己的資源去找一家好的企業。

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十年職場培養師經歷,持續輸出優質職場文化,全方位解析職場難題,希望大家關注@職場全能王!

職場全能王


公司老闆就是資本家,你是為他打工賺錢的工人,你們之間的利益平衡點是工資,本著價值決定價格的原則,你覺得他開的工資不足以體現你的價值,辭職是擺在卓面上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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