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釋駿:再聊壽險、年金險的意義與區別


劉釋駿:再聊壽險、年金險的意義與區別

我們先用一句話來了解壽險與年金險的區別:即壽險是用來防備“死的太早”;而年金險是用來防備“活的太久”的。

換個角度來說,“死得太早”,目的是給愛人、孩子、給家庭能留一筆財富;而“活得太久”,目的是通過充裕的資金供養自己在這個太久的時間裡,活的更有尊嚴、生活更有品質。

下面我們通過一個案例瞭解一下壽險。35歲的牛先生,年輕有為,自己的事業蒸蒸日上,每年淨收入約500萬,愛人馬太太,全職在家照顧2個孩子,雙方父母身體都很硬朗。去年牛先生貸款購置了一套500餘平米的別墅,把父母也都接過來一塊生活,一家人非常的美滿幸福。

的確,這樣的家庭,是很美滿幸福。但是,經歷過商場浮沉、具有超越常人心智的牛先生,深深知道,風險和明天不知哪一個先來臨,萬一哪一天,自己ByeBye了,這個家不就垮了嗎?也許別墅會被銀行收走。甚至還有一些商場上的欠款,債主也會向他的家庭索要。

而牛先生未雨綢繆,除了房產及各種理財產品外,還通過科學的設計自己的保險,很好的解決了這種最壞狀況下所發生的問題,把風險轉嫁給了保險公司。

牛先生假定自己每年淨掙500萬不變,再幹20年,也就是這個家庭的收入有1個億,馬先生通過給自己配置1億元保額的壽險,用來鎖定未來20年的收入,一旦出現最壞狀況,保險賠付1億元,這個大家庭不至於會因為經濟頂樑柱的失去,而轟然倒下。

而通過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的組合搭配,投保1億元保額,卻不需要掏出來1億元,牛先生這個年紀,通過組合,每年拿出100萬投保,交費期間20年就可以了。規劃這筆資金,對家庭沒有任何影響,卻為家庭做好了充分保障。

另外,保險的避債避稅功能,大家應該都有所耳聞。如果牛先生出現最壞狀況,家人得到的是保險賠償金,是不能用於償還牛先生企業的債務的,同時這筆賠償金也是無稅的。這麼一大筆資產無稅轉移,在合法的基礎上,恐怕很難更好的方式了。之前我們聊CRS的時候,多次提到高淨值客戶應儘量將應稅資產轉化為無稅資產。

假如牛先生60歲要退居二線,準備後半生頤養天年了,此時身體倍兒棒,那麼他可以選擇逐年減保領取,作為後半生的養老金。

當然,牛先生也可以把這筆資金留給後代,畢竟,死亡的概率是100%。那時,這筆資金無稅且不是遺產,不存在任何法律爭端,而且可以指定多名受益人,和受益比例,實現定向傳承的目的。

以上就是關於用來防備“死得太早”的壽險,下面我們來看看年金險——防備“活的太久”。

米先生和範女士都已離、退休,兩人今年都55歲,這些年共攢了200萬元用於養老。老兩口盤算著一個月1萬元的生活水準,一年12萬,再加上兩人的退休金,日子也還能過得滋潤。但仔細算下來,這200萬元用到71歲就告罄了。更何況生活在北京的老兩口,對自己的身體很有自信,也深知北京地區平均壽命女性是83歲左右,且每3年遞增1歲,也就是再過20年,平均壽命達到90歲,真是擔心剩下的20年養老錢該怎麼辦。以後的日子靠那點社保的退休金,肯定是遠遠不夠的。手心向上,指望子女?那更沒譜了!養老金拿來做理財、做投資?到那個年紀,已經禁不起這種不保本的折騰了。而銀行存款,在全球利率下行的趨勢下,若干年後,是否也會變成“負利率”?

所以,養老金是“剛需中的剛需”,一分錢也不能少,一分錢也不能挪用,必須準時,確定數目的領取,必須跟自己的生命等長!而年金險恰好解決了這個問題,因為活多久,就領多久!

以米先生夫婦為例,55歲離、退休時,將200萬買一份年金險(其實應該在45歲前就安排,分10年交,每年20萬,更為合理,複利效果更大),60歲開始領錢,70歲時不但將已交保費領回了,而且還有一定增值。以後每年照樣可以按保額領取養老金,直至終身。此時是不是有一種再活500年的衝動?

這裡我們再劃重點:年金險,生命等長。再說一遍,年金險,跟生命等長!

總之,保險產品,五花八門,各有設計初衷和意義,以適應不同人群的需求。所以買保險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你的需求是什麼?是規劃好晚年,還是要傳承後代,還是要資產騰挪,避債避稅?有了確定的需求,也就能發揮出保險的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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