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金融监管局:严禁各银行机构抽贷、断贷、压贷,27条支持措施3月底前集中兑现一次

济南市金融监管局:严禁各银行机构抽贷、断贷、压贷,27条支持措施3月底前集中兑现一次

2月13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济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壮;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华;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波;济南市财政局副局长王传秋;济南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孔静;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工会主任王刚参加会议。发布会由济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刘勤主持。

济南市金融监管局:严禁各银行机构抽贷、断贷、压贷,27条支持措施3月底前集中兑现一次

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华介绍了济南市加大金融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01 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

严格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期间信贷政策,引导驻济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在满足疫情防控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要积极争取信贷资源,特别是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对各类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平均增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资金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严禁各银行机构抽贷、断贷、压贷,利用好展期、无还本续贷、借新还旧等方式对贷款进行业务重组。

同时,各银行机构要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从快发放贷款,确保资金以最快的速度投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各金融机构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迅速行动起来,为全市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下一场及时雨。此时此刻的雪中送炭显得更加弥足珍贵。

02 畅通线上金融服务,加快银企对接速度

各银行机构要充分利用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数字金融“一贷通”融资服务平台(“101”模式平台)、银税互动平台等渠道开展线上对接。鼓励和支持各银行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加强运用技术手段,通过智能金融、移动金融、线上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安全性、便捷性和可得性。

03 将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为有效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2019年我市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27条”),制定了包括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力度、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等在内的10大项、27条具体措施。

在《关于积极应对疫情 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中,进一步扩大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范围,提高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力度。近期,我局正在牵头抓紧制定“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27条”配套实施细则,3月底前集中兑现一次,

切实将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将疫情对银行和中小微企业的冲击降至最低。

04 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增信功能

济南市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先保证融资担保资源支持防疫工作,重点保障抗击疫情一线的物资生产、采购、储备、运输、流通等环节的融资担保需求,全力为受保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增信服务。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冲疫情对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积极配合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合理安排贷款的延期和展期,并采取降低或缓收担保费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在疫情期间给中小微企业担保出现的问题,政府将会区别对待,给予风险补偿。

05 用足用好政策性银行信贷资金

国开行疫情防控政策性资金是支持地方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充分发挥金融作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十分重要。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要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对接,积极争取长期低息的疫情防控政策性资金。

来源|济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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