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8号公告,开启线上服务利企便民工作模式


西昌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8号公告,开启线上服务利企便民工作模式

为进一步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行不见面审批

(一)“网上办”。

对可以在四川省政务网上办理的事项,企业和群众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查询、预约、申请、办理各部门相关业务。

四川政务服务网(网址连接):

http://www.sczwfw.gov.cn

(二)“掌上办”。

1.通过“天府通办APP”在线咨询、查询、预约、申请、办理各部门相关业务。

天府通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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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注“西昌市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信息,线上办理参保个人基础信息修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修改、参保人员民政属性修改、长期异地就医备案、职工异地就医备案、住院时间交叉修改、城乡居民“大病门诊”病种补录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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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注“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微信平台”,办理出生入户、户口注销、户口迁移等公安户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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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注“凉山税务微信公众号”了解税务政策,办理税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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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关注交通违法查询在线微信公众号进入“12123”菜单进行交通违章缴费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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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注“西昌电力”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电费缴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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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注“西昌供排水公司”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水费缴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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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下载“月城公交APP”扫码乘车。

月城公交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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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注“四川广电网络”微信公众号办理广电网络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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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手机充值缴费。

(三)电话咨询预约办事。

企业和群众可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关注相关公众号等渠道在网上进行业务咨询,也可通过电话咨询。确需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各类业务的,可通过网络平台或电话预约办理时间和办理窗口。

1.体育场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医保窗口(0834-3202348);

机保窗口(0834-2180065);

社保窗口(0834-2160660);

公安窗口(0834-2167560);

刻章窗口(0834-2190049);

市场监管窗口(0834-2161360、 0834-2162786);

公共资源交易窗口(0834-2178626);

工程建设综合窗(0834-2530320);

其它事项综合窗(0834-2530990)。

2.税务大厅(山水阳光):

0834-2562127

3.不动产大厅(胜利南路):

0834-3226812

4.房管大厅(宁远桥街):

0834-3222252、0834-3223116

5.出入境大厅(月海路二段):

0834-2189226

6.交通运管大厅(健康路):

0834-2192227

7.公证处大厅(建昌东路214号):

0834-2167959、0834-3282822

监督投诉电话:网上12345 ;

政务大厅0834-2192136

(四)“邮政寄办”。

对不能实现全程网办且申报材料经提前咨询确认或通过网上预审的,申请人可采用邮递材料的方式报送纸质材料。

邮寄地址:(邮政编码615000)

1.西昌市民族体育场C2区公安窗口

何女士15760258778(省外)、牟先生18981551329(省内)

2.西昌市民族体育场B1区社保窗口

蒲女士18081628813

3.西昌市民族体育场A2区医保窗口

谢女士18989258820

4.西昌市民族体育场C1区综合窗口

潘女士 18281607038

5.西昌市胜利南路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大厅

罗女士18228753859

6.西昌市宁远桥街一号市房地产管理局房管大厅

杨先生18113356836

二、有关疫情审批服务事项特事特办

对涉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事项、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大厅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提供快速优质安全服务。(咨询电话:0834-2192136)

三、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特事特办

(一)暂停我市政府采购项目的开标、评审、专家抽取(含借用)等工作。网上竞价项目利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以实行紧急采购。

(二)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

四、暂停部分线下大厅办理事项

(一)暂停公安交通管理窗口车辆年检、驾驶证业务。交通违章业务暂时只在网上办理。

(二)暂停办理卫健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业务。

(三)医保取消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线下审批。由治疗机构出具治疗方案及处方后使用的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通过供药机构进行网上审批。

五、部分事项延期办理

(一)慢性病病种鉴定后置。

符合我市慢性病病种(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疾病”和城乡居民“大病病种”统称慢性病)的参保患者可先行治疗,待疫情结束后经鉴定符合慢性病病种的,按政策规定予以补报医疗费用。

(二)延长慢性病患者处方药量期。将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处方药量由现行的1个月延长至3个月。

(三)延长生育保险报账时限。生育保险报销截止时间由现行的生育后6个月延长至9个月。

(四)延长2019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城乡居民2019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由2020年3月20日延长至6月30日。

(五)延长医保缴费业务办理时限。将我市2020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4月30日24时止,单位办理医保缴费业务,尽量在医保网厅办理。

(六)延长社保参保业务办理。因受疫情影响造成未及时办理新增(暂停)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含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缴费基数申报、发票领取等社保业务的,延后至疫情防控结束后进行办理,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和社保待遇。

(七)延长工伤业务办理。延期办理工伤职工入院和工伤伤残待遇、医疗待遇申报、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认证等业务。

(八)延长退休手续办理。因疫情不便出行的参保群众可以在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办理退休及养老金领取手续,退休时间以到法定退休年龄为准,未能及时办理退休,造成养老金发放滞后的,据实补发。

六、加强政务服务保障

(一)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各部门根据线上线下办事流量灵活调整前后台工作人员,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减少申报材料,提高服务效率。

(二)强化帮办代办服务。各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代办点在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向企业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增加代办事项数量,优化代办流程,规范授权模式,提升代办效率及质量。

(三)维护市场秩序。各监督执法部门加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抓好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七、落实实体大厅安全防护

(一)柜台前移。各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代办点在大厅入口实施“柜台前移”,凡能在厅外咨询、代办、转办事项全部厅外办理。

(二)人员防控。控制大厅人流量,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进入大厅人员一律佩戴防护口罩,并做好人员身份登记核验、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同一事项办理,尽量减少陪同办理人员;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

(三)卫生防控。加强大厅公共服务区域、办公区域通风、消毒、防疫工作。

八.加强宣传引导

各部门加强政务服务业务办理多渠道宣传,确保各项便民利企政务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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