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調整疫情防控期間行政複議案件 工作方式的通告

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進入關鍵期、攻堅期,形勢依然嚴峻。為積極配合全市防範、抗擊疫情的工作部署,減少因行政複議活動而產生的人員流動和傳染風險,切實保障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委託代理人等複議案件參與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市疫情防控期間行政複議案件辦理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市政府行政複議案件辦理機構暫停當面接收行政複議申請。申請人如需遞交行政複議申請,請通過郵寄紙質材料、郵箱發送掃描件等方式。郵寄地址:南陽市中州路291號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複議應訴科,郵箱:[email protected]。諮詢電話:0377-63161078(行政複議應訴科)15083369107。

二、申請人如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因當地採取疫情防控措施導致交通受阻、通訊不便等原因無法提交行政複議申請或其他相關材料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自障礙消除之日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之日繼續計算法定期限。

三、市直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案件辦理工作要根據本通告要求及時進行調整,並主動公開通信地址和值班電話等信息,方便申請人郵寄行政複議申請、諮詢有關事項。全市各行政複議機關正在辦理的案件原則上採取書面方式審理,確需以聽證方式審理或需進行現場調查勘驗等方式確定案件事實的,行政複議機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中止案件審理。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後,應及時恢復審理。

本通告執行期暫定在南陽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情況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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