閬中市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市農資市場供應工作的通告

從2020年2月12日起,全市農資市場以及經銷化肥、農藥、種子、農業機械等農業生產資料網點必須在滿足“六有” 標準(有宣傳告示、有體溫檢測、有佩戴口罩、有規範消毒、有通風換氣、有專群結合)條件下方可恢復正常營業,並做好疫情防控各項準備工作。農資產品批發市場還必須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並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查、現場驗收合格後方可營業。


閬中市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市農資市場供應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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