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疫情防控稅收最新政策問答


助力戰“疫” | 支持疫情防控稅收最新政策問答


疫情防控稅收最新政策

支持企業渡難關


助力戰“疫” | 支持疫情防控稅收最新政策問答


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橫琴新區稅務局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決策部署和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和橫琴新區黨委、管委會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有針對性地開展稅收優惠減免政策輔導,盡最大努力幫助企業共渡難關。為了便於納稅人準確掌握和及時適用稅收政策,輔導納稅人正確辦理納稅事項,橫琴新區稅務局梳理了國家和廣東省截至2020年2月11日前出臺的與疫情防控密切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20問,涉及增值稅、發票、出口退稅、財產行為稅等方面,供納稅人查閱學習。


有關內容以正式出臺的文件為準,如稅收政策發生變化與調整,以最新出臺的優惠政策為準。


一增 值 稅


01、旅遊公司、餐廳酒店等受疫情的影響巨大,自1月起客人少了,營業額降了很多,加上人工、材料等虧損很大,請問有沒有稅收優惠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以下簡稱8號公告)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財稅〔2016〕36號)規定,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02、

支持疫情防控,接受國家指令調配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物流公司取得的運輸收入,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不需要。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03、根據8號公告,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是否需要先備案再享受?


答:不需要。根據《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納稅人按照8號公告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有關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優惠的,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但應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


04、因為疫情為租戶減免的租金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已經提前預收租金並開票給對方的應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價款扣除時間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6號)規定,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租賃合同中約定免租期的,不屬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視同銷售服務,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如果已預收租金並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租金需要退還的應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按扣減後的銷項稅額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05、為防控疫情,從國外進口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資發給員工在工作時使用,這些進項可以抵扣嗎?




答: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購買的用於生產經營的物資、器具,包括在特殊時期生產勞動保護用品,確用於本企業生產經營的,並取得合規扣稅憑證,其增值稅進項稅額是可以抵扣的。納稅人從國外進口的,可以憑取得的海關增值稅繳款書申報抵扣。


06、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單位以加倍工資召回員工春節期間提前開工,政府部門發放給本單位的開工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不需要。單位為了防控疫情提前開工取得的各級政府財政補貼不屬於“與銷售貨物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情形,按照國家稅務總局2019年45號公告,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於增值稅銷售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07、單位購買口罩、防護服等物資直接贈送給武漢的定點醫院,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不需要。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徵增值稅。


08、因新型肺炎疫情影響,客運公司客流下滑,公司生產經營受到很大影響。對此是否有稅收政策給予支持?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


09、快遞公司,受疫情影響,市民群眾網購生活物品顯著增加,快遞公司承擔繁重的收派功能,而公司在疫情期間開展業務各項成本也在增加。請問是否有相應的優惠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10、公交公司,在1月已將為客戶單位提供上下班班車服務取得的收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根據《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納稅人按照8號公告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或者作廢原發票,再按規定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並開具普通發票。


納稅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已經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8號公告規定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而未及時開具的,可以先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對應紅字發票應當於相關免徵增值稅政策執行到期後1個月內完成開具。


二、發 票


11、因為疫情嚴重,不方便去辦稅服務廳申領發票和代開發票,是否可以通過網上申請並快遞過來,大概需要多久時間?


答:珠海市橫琴新區稅務局推出“免費配送發票到家”服務,您可以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申請領用或代開發票,並申請通過郵政快遞領取。免費配送發票種類包括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通用機打發票、通用定額髮票。具體可以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在“我要辦稅—發票使用—發票領用” 模塊提交申請。
因受疫情影響,近期選擇郵寄方式申領增值稅發票的,從申領時算起,大約需3至5個工作日收到發票,具體視物流情況而定,對於受疫情影響帶來的物流配送時間較長問題,我們將積極協調快遞公司,請納稅人理解。


12、旅遊公司,疫情期間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發票應該怎樣開具?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據此,納稅人發生符合8號公告規定的免徵增值稅行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可以視情況開具不同類型的普通發票。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等註明稅率或徵收率欄次的普通發票時,應當在稅率或徵收率欄次填寫“免稅”字樣。


13、2月的增值稅申報期延長到2月24日,稅控設備清卡解鎖時間是否順應延長?


答:為做好疫情防控,稅務總局已於本月內將稅控設備解鎖方式由申報比對通過後解鎖調整為發票數據上傳(抄報稅)後解鎖。


即本月增值稅抄報稅實行“非接觸式”抄報稅。納稅人只要將開票電腦連接互聯網,插入稅控設備(金稅盤、稅控盤、稅務Ukey),進入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等待軟件自動上傳彙總,直到跳出“徵期自動上傳彙總成功”提示,即完成抄稅工作。您也可以手動在開票軟件-彙總處理模塊中操作,具體如下:1.金稅盤版開票軟件:“彙總上傳”—“遠程清卡”;

2.稅控盤版開票軟件:“上報彙總”—“反寫”;

3.稅務UKEY開票軟件:“上報彙總”—“反寫監控”;上述兩種方式,均可解決稅控設備開票鎖定問題,保證正常開具發票。


查驗是否成功反寫,可查看稅控設備狀態裡的開票截止時期,若是跳轉至2020年3月16日,就表示成功完成抄稅與反寫。
如無法完成上述報稅和清卡處理,請聯繫稅控服務單位。


14、企業進項發票快過360天認證期限,現因疫情影響,財務人員無法在認證期限內回單位勾選申報抵扣,應如何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通過廣東省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對這部分發票信息進行用途確認即可。


三、出 口 退 稅


15、受到疫情影響,單位有關人員不能正常到單位上班,如何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備案變更、相關證明和出口退(免)稅申報?


答:根據《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疫情防控期間,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者標準版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出口退稅平臺等提交電子數據後,即可申請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備案變更和相關證明。稅務機關受理上述退(免)稅事項申請後,經核對電子數據無誤的,即可辦理備案、備案變更或者開具相關證明,並通過網上反饋方式及時將辦理結果告知納稅人。納稅人需開具紙質證明的,稅務機關可採取郵寄方式送達。確需到辦稅服務廳現場結清退(免)稅款或者補繳稅款的備案和證明事項,可通過預約辦稅等方式,分時分批前往稅務機關辦理。


疫情防控期間,納稅人的所有出口貨物勞務、跨境應稅行為,均可通過網上提交電子數據的方式申報出口退(免)稅。


16、因疫情影響,公司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收齊相關資料、收匯,如何辦理退(免)稅?


答:根據《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規定, 因疫情影響,納稅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申請開具相關證明或者申報出口退(免)稅的,待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後,即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相關證明,或者申報辦理退(免)稅;納稅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收匯或辦理不能收匯手續的,待收匯或辦理不能收匯手續後,即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退(免)稅。


四財產行為稅


17、運輸公司運輸疫情防控物資的結算憑證,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不需要。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貨運憑證徵收印花稅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 1990〕 173 號),凡附有縣級以上(含縣級) 人民政府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證明文件的運費結算憑證,免納印花稅。


18、因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是否可以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答:《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房產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 2017 年第 6 號)、《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 2017 年第7 號)規定,因不可抗力因素等,納稅確有困難的,可酌情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1) 因風、 火、 水、 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髮生重大損失的,納稅確有困難的,可酌情給予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減稅或免稅。( 2) 受市場因素影響, 難以維繫正常生產經營,發生虧損的, 納稅確有困難的, 可酌情給予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減稅或免稅。( 3) 依法進入破產程序或停產、 停業連續 6 個月以上的,納稅確有困難的, 可酌情給予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減稅或免稅。


19、受疫情影響減免租戶的租金,產權所有人是否可以減免房產稅?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對納稅確有困難的企業,依法合理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不能正常經營的民營承租企業免收第一個月租金,減半收取第二、三個月租金;鼓勵其他物業持有人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免租金。免租金兩個月以上的企業,按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困難減免。


20、因防控疫情需要,醫療機構臨時佔用農用地堆放防疫物資,是否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
答:不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法》,對醫療機構佔用耕地, 免徵耕地佔用稅。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橫琴新區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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