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業主提出“我住一樓,一萬年不坐電梯,憑啥要交電梯費”這樣的問題,物業該如何解答?

三晉新視界


一樓也要收費 這個是合理的,因為你買樓的時候,電梯就有了,你本人在知情的情況下,買的,說白了你願意買,買完了!又想耍無賴,你憑什麼吖?人家安裝電梯難道不花錢嗎?維修不花錢嗎?不坐電梯是你自己的事,我就不相信你一次不坐,你要怕收電梯費,你別買電梯樓啊!買平房去多好啊!人別太矯情,就是想給不繳費,找一個藉口,


DK趙哥


我不知道為什麼非要給多層居民樓裝電梯?!

1、裝電梯費用是每戶用幾萬元說的,而且,還有維修費、大修理基金和電費。對多層住宅居民就是一個很大的費用,他們絕大多數是權衡利弊後,不會出這筆錢的。為什麼?

裝電梯的好處很微弱。

(1)對癱瘓病人在院內散心有利。可是,一是多層三樓以上有幾個癱瘓病人?連千分之一都不到。二是癱瘓了一般就不出門了,只能將就在屋內找一些散心的方式方法了。三是許多家有癱瘓病人的,都去租用一樓房子了。這個用不了多少費用差。

至於其他人,上下樓比較困難的人,可以慢慢上下,全當是一種鍛鍊。現在不是講究一天走多少步嗎?這個正好是個機會。

(2)、搬重東西方便。一是無非就是裝修時多掏幾百元上樓費。可是,他們多少年裝修一次呢?十年至三十年。二是搬魚缸多出一百至幾百元上樓費。可是,多層居民養觀賞魚的直到現在才達到幾百分之一。況且,搬上去一用就是十幾年。三是現在的面、米等都大多數是小包裝。

加裝電梯的壞影響。一是絕對影響一、二樓的空間。二是絕對妨礙所有不願裝電梯住戶的採光。影響人家己固有的空間和採光,必須在人家允許的情況下議談賠償的,人家不允許還不能施工。三是給多層裝的電梯基本上都是質量不太過關的,出了人身傷亡事故,誰來承擔?!

2、多層居民樓住戶經濟狀況概況。一是租住的大約佔3O%,他們大多數是社會底層人。

二是房主大多數是社會基層居民,經濟都不是很寬裕,花費大多數是卡尺等寸的。也就是說經濟上好些的都去住高層了。

舉幾個例子。比如改造暖氣費用每戶僅三千元上下,而且,暖氣的好處多了。就這種事,己經十幾年了,仍然有10%以上的樓房未裝。

又比如從傳統電錶換成自動計費交費電錶。己推動多少年了,為什麼裝者連30%都沒有?就是卡尺等寸。這次國家免費裝,他們當然樂意了。

許多小區都有更無賴的,如長期拖欠水費、電費、物業費。又如有車不交全年停車費,而是到處插空打游擊的放。

3、為什麼要強迫多層住宅裝電梯呢?!憑什麼強迫?!憑什麼囉囉嗦嗦的做工作?!電梯廠給物業多少獎勵?!

凡事不能強迫。你將通告貼出去,人家都願意裝了,馬上議合同。不願意了,大路朝天,各走各的。

4、關於一樓人用不用電梯的問題。一是幾十年沒電梯,他們還不是照常生產生活。二是現在的城裡人往往連對門都不搭話,還與樓上有什麼事?!現在人們都在公共場所交往,串門的還有幾個?!三是現在手機、微信這麼方便,憑什麼上樓去呢?!就是要上樓走樓梯費不了什麼,還能運動運動的。


魚磊衛靜


很高興回答你關於一樓是否要交電梯費的問題。

物權法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住戶即使不使用電梯,但也應按住房面積分攤費用。

物業管理條例也沒有規定一樓不需要交電梯費。

電梯費包含三種費用:1.電梯運行產生的電費。2-電梯平時的維護保養費用。3.電梯的年檢費用。電梯維護保養費用和年檢費用一般包含在物業費中,我們常說的電梯費用指的是第一種電梯運行產生的電費。

按照現行規定,如果事先沒有約定你是需要交電梯費的。但是在實際物業管理過程中,一樓交電梯費確實不合理,很多物業是這樣執行的。如果電梯運行到地下室那麼業主是要交電梯費的。如果沒有地下室一樓業主是不需要交電梯費的。

總之在一樓是否要交電梯費的問題上各小區執行的不統一!




憬悟大師


不能綁架沒有得利的用戶,這個問題很好解決,刷磁卡坐電梯,不給一樓的人發不就完事了嗎。現在高層住戶基本上都是刷卡用電梯。讓一樓的住戶交電梯費用真是太缺德了,一樓住戶不阻攔就夠善良了,還要綁架人家分攤樓上你們得利的工程安裝,說明你人性的扭曲貪婪,說上去串門辦事就是理由?樓上哪家沒有親朋好友來做客,你應該把樓上所有住戶的親朋好友八輩子活著的親戚都統計清楚,還要每家預算出新交的來訪朋友,每年去找他們收取電梯費。出這個主意的人真真的不要臉,陰險黑心。


閒來無事sister


電梯費均攤.本來就不合理。理應該按樓層高低,來設定應繳費用比例。比如,我住一樓,包括串門在內的使用概率也不到0.1%,你住2、3樓,見到多人乘坐,要排隊時,通常選擇走樓梯,住4、5、6樓的,有時當健身,也會跑樓梯,他住15樓的話,除非不住(一般也出租),否則必須天天用幾次。電梯升高的層數不同、使用頻率不同,產生的用電量費也不同,損粍也不同,導致維修保養費用也不同。憑什麼要低層用戶為高層的埋單。所以,電梯費改革,應該是誓在必行。


Paul_Liang


分成兩個方面來說。一是現在的電梯房。電梯房一開始就是把電梯納入建設計劃的,使用的土地來源於公攤。這就和小區內的公共文化設施性質是一樣的,不管你用不用,它都在那裡,都是共有的。這個你就必須要繳納費用。但是1樓因為使用的少,或者說不使用,那麼繳納的費用應該很低才合理。二是老舊小區沒有電梯。按照現在老舊小區改造增裝了電梯。因為這個不屬於原建設範圍,而且新建電梯佔有了共有面積。所以應該是誰受益誰付費。並且因為加裝電梯會對一樓的採光、噪音、安全、出行等造成一定影響,因此還應該對1樓進行補償才合理。


森林206081367


如果是加裝電梯,我住一樓,只有在影響不大的情況下才會同意加裝,交錢那是不可能的,不索賠就不錯了~房子早就買了,買房的時候每個樓層優缺點都擺在那裡價格也有差異,憑什麼好處都讓你們樓上的佔了還得一樓的來買單?如果是本來就是電梯房,那就不一樣了,跟上面一個理,買房的時候就已經有所評估了


國士無雙s


電梯房的一樓交電梯使用費這純屬霸王條款,其實是非常不合理的,這是多年來大家默認的潛規則而已。當初定這這個規則的人是物業管理部門,而不是業主。


子君212872757


一樓很少坐電梯,應該合理解決,如果全交,確是太冤,什麼事都該有個度,至少在賣房的時候先要讓買房知道,如果買方事先不知,難免心中不服,這種事放在誰身上都不好受,別人受益,你來出錢,合理嗎?風涼話誰都會說,輪到自己頭上才知什麼感受!


午後的太陽68


段X師這樣分折偏離真理與事實。發商推電梯樓宇是為了提高房價獲利,也無註明住地面一層樓業主要交電梯費,有交費就必須有消費,居住地面上第一層樓的每月基本都是零消費那來得交費,事實勝於雄辨。對於頂上水塔飲水維修一事這個律師更分折無味,雖然地面上第一層樓居住戶日用水是從頂層水塔放下來,這是發商設計的事與住戶無關,對於水塔維修清汙是維修師傅的事,他坐電梯也好行走安全通道也吧這條與業主無關,關係就是分擔的是維修的事。假如有個車主的小車壞在修車廠附近的地方,車主叫你過去維修,車主不管你坐什麼交通工具來或走路來,反正按物價局維修車輛每個部位收費是正常的。對於維修人員來回坐的交通費用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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